2009年8月17日下午,提着菜篮刚刚买完菜的中年妇女打开了自家的门,却在客厅里看见了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
妇女吓了一跳,她忙对着年轻男子喊道:“你是谁?你在我家干什么?”
眼看着妇女的情绪逐渐激动,年轻男子忙辩解道:“我不是坏人,我来这里找我爸爸!”
妇女疑惑:“你爸爸是谁?怎么来我家找?”
这时候原本在卧室里睡觉的丈夫也走到了客厅,年轻男人指着妇女的丈夫说道:“他就是我爸爸!”
妇女还没来得及发火,丈夫已经走上前安抚地拍着妇女的背。
丈夫说道:“哎呀,这都是以前的事情了,我和他现在可一点关系都没有!”
为何会有陌生小孩叫妇女的丈夫为“爸爸”?而在这之下,又会牵扯出什么惊人的秘密?
“丈夫死后,收到法院传票”
廖雪萍(化名)的丈夫死了。
虽然早知道有这么一天,但廖雪萍伤心的情绪还是持续了好几个月。
她和丈夫相识于2000年,当时是在朋友组织的一场聚会上认识的。
廖雪萍那时候刚刚经历过一段不完美的婚姻,不想要考虑新的关系。
然而丈夫郭琛对自己一见钟情,之后向廖雪萍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郭琛编造的甜言蜜语,很快就让廖雪萍陷入了爱情的陷阱里。
两人于2001年走到了一起,并在2003年生下了一个女儿。
最开始廖雪萍想要和丈夫郭琛结婚,但郭琛几次三番都找借口搪塞了过去。
廖雪萍觉得,丈夫可能是比较害怕婚姻,她之后便没有再催促。
2009年,丈夫郭琛主动提出与廖雪萍领证。
两人在广西藤县民政局登记了结婚。
在登记前,工作人员还查看了双方的个人状态,显示廖雪萍是离异,而郭琛是未婚。
两人结婚后,廖雪萍还跟着郭琛回到了丈夫的老家——广西藤县大梨镇理答村邦香组。
在2010年,廖雪萍的户籍也迁到了丈夫的老家,并且逢年过节还多次去丈夫老家居住。
廖雪萍家里条件不错,但她最开始和郭琛谈恋爱时,郭琛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穷小子。
2003年女儿出生后,两人一起来到了广东中山打工。
两夫妻都十分能吃苦,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生活,他们在一个家具厂里工作了数年。
后来存了些小钱后,丈夫郭琛便合伙和人一起做玉石生意。
在2012年年底,郭琛感觉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出了白血病。
之后郭琛便长期住院,一直没有再出去打工。
在郭琛生病这段时间,家里为了医他花了医药费53万元。
加上请护工等等的琐碎开销,还用了19万元。
在2016年8月14日,丈夫的病终于再也熬不下去,他在医院去世。
廖雪萍相信入土为安这个说法,在丈夫去世后,廖雪萍为郭琛举办了隆重的葬礼。
光是丧葬费用就已经花了2.2万,丈夫死后,廖雪萍还将丈夫生前欠下的23万债款还清。
就在廖雪萍渐渐走出丈夫去世的悲伤,开始面向新生活时,法院的传票送到了她的面前。
在丈夫老家,有个叫做陈某梅(曾用名陈秋梅)的女子称她才是丈夫郭琛的老公!
陈某梅希望法院能够认定廖雪萍和郭琛的婚姻无效。
“丈夫死后,婚姻突然变得无效”廖雪萍说,在丈夫生前,她从来没有在丈夫口中听说过陈某妹这个名字。
而且陈某妹称丈夫郭琛的原名叫郭庆森。
可从廖雪萍认识丈夫的第一天起,丈夫就已经叫郭琛了。
在和丈夫结婚后,廖雪萍也问过丈夫以前的恋爱史。
丈夫只说,自己曾经有过几个前女友,但最后都没修成正果。
在前几年有个年轻男孩来找爸爸,郭琛向廖雪萍解释道,那只是很早以前的事情,现在和男孩没有关系。
虽然当时的廖雪萍很生气,但两人已经结婚。
加上丈夫的解释,廖雪萍很快就将这个事情抛在了脑后。
没想到当初的那个孩子和家人,真的在丈夫去世后将事情闹大了。
据陈某妹称,她在1982年和丈夫郭庆森结婚,并且从来就没有办理过离婚。
但由于广西藤县民政局表示,郭庆森老家所在的那个村落,交上来的结婚档案最早只能追溯到1986年。
所以郭庆森和陈某妹的结婚档案并不能查询到。
然而陈某妹却提供了1990年、1996年的户籍档案。
在户籍档案上显示,陈秋梅(陈某妹的曾用名)为户主郭庆森的妻子。
陈秋梅还曾为郭庆森生下了三女一儿。
法院认定,陈某妹和郭庆森属于事实婚姻,因为没有证据证明两人离婚,所以两人的婚姻关系一直存在。
为了证明自己的丈夫郭庆森就是廖雪萍的丈夫郭琛。
陈某妹向法院出具了多个身份材料证明,用来佐证郭庆森持有两套身份。
而且陈某妹还出具了当地村委会开的证明,证明这两人就是同一个人。
在开庭时,郭庆森的兄弟和妹妹,也愿意出庭作证。
在陈某妹开具了村委会证明后,廖雪萍也联系到村委会,证明自己和郭琛的确有过婚姻。
他两在婚后多次回到老家居住,女儿还曾在老家的小学上过学。
然而在陈某妹提供的证明面前,廖雪萍的证明还是太单薄了。
经过法院查实,郭庆森在1998年办理了新身份证,改名为郭琛。
两人确为一人,因此郭庆森是使用了欺骗的手段与廖雪萍进行了婚姻。
郭庆森构成了重婚,他和廖雪萍的婚姻无效。
“被瓜分的房产”
在陈某妹起诉成功廖雪萍和郭琛婚姻无效后,她紧接着又向法院提起了新的诉讼。
陈某妹认为,她和郭庆森结婚时,并没有约定两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在郭庆森去世后,廖雪萍应该将郭庆森赠给她的财产归还给自己。
陈某妹认为,廖雪萍名下的一处房产和两个车位都应该归自己所有。
然而廖雪萍却说,她的房子购于2003年,当时丈夫郭琛还是个穷光蛋。
他根本没有钱,这个房子全是廖雪萍出的钱。
然而当时因为各种原因,廖雪萍借了郭琛的名义购买。
在郭琛得病后,2013年,郭琛将房产变更到了廖雪萍名下。
郭琛在当时的房产变更申请书上写的:将房产全部份额变更给妻子廖雪萍使用。
然而根据之前的诉讼,廖雪萍和郭琛的婚姻无效,他们只是同居关系。
两人生活期间的财产是双方共有财产,不存在赠与被赠予的关系。
加上郭琛死前并没有就房产与廖雪萍进行详细的划分。
所以法院认为,廖雪萍名下的那个房产,应该和郭琛各占二分之一。
郭琛所占的那二分之一,又被法院认定为是他和陈某妹的夫妻共有财产。
所以这套房子有四分之一的部分属于陈某妹。
廖雪萍对这个结果非常不满意,她不懂为什么自己全款买的房子,如今却要分四分之一给陌生人。
而且廖雪萍认为,在郭琛去世前多年,全都是她在照顾郭琛。
她为了给郭琛治病花费了几十万,而郭琛的妻子陈某妹却一直没有尽到妻子的义务。
随后廖雪萍对房子、车位问题提出上诉。
同时她还提起了新诉讼,她向陈某妹追偿多年来她给郭琛花费的医疗费、债务等支出。
然而廖雪萍的上诉和诉讼都失败了。
法院认为,在廖雪萍和郭琛同居期间,他们的财产已经混在了一起。
廖雪萍照顾郭琛的行为,是基于维护双方的同居关系以及共同利益。
“丈夫家人对自己满腔怨气”廖雪萍很想知道,为什么陈某妹和郭家人在郭琛死前不将事情说清楚,偏偏郭琛死后,要找自己算账。
郭琛在老家的家人们说,一方面是因为郭琛得病,在世时不想刺激他。
另一方面,他的家人们也知道,郭琛犯的是重婚罪,他们不想亲手把郭琛送进监狱。
郭琛的弟弟郭立德说,郭庆森也就是郭琛是他的大哥。
而陈某妹也的确是他的大嫂,他们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结婚,结婚时家里还办了家酒席。
在1998年,郭庆森通过一些非法的途径办理了新身份证,将名字改为郭琛。
郭庆森新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1965年9月出生。
但是郭立德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同年11月。
分明是兄弟两人,生日时隔却只差两个月,这其中的不对劲足以证明郭琛的身份证是假的。
家里条件不好,郭庆森结婚后便来到了广东打工。
后来他们的大儿子小学毕业后,陈某妹也去了广东。
但廖雪萍出现做了“小三”,抢走了郭庆森。
两人在一起后,郭庆森带过廖雪萍回老家,但家里人都不承认廖雪萍的身份。
这么些年,郭庆森和家里一直有联系。
郭庆森病情最严重时需要骨髓移植,全家人还都去和大哥配型了。
而选择将廖雪萍告上法庭,主要是郭家人觉得廖雪萍太过分了。
这么些年里,廖雪萍和他们见面总是爱答不理的状态。
而且在郭庆森去世时,郭家人想要去看郭庆森最后一面,但廖雪萍的做法让人无法接受。
她说话很难听,大吵大闹,搞得郭家人下不来台。
对于郭琛家里人所说的“做小三”,廖雪萍表示,自己的确去过郭琛的老家。
但她从来没有见过陈某妹,也不知道郭琛曾经有过婚姻。
而且每次在郭琛老家,郭琛的家里人都不怎么和她说话,这让廖雪萍感觉很尴尬。
郭琛也不会主动介绍,他都把弟弟等亲戚称作同村的朋友。
“多年后才知道父亲重婚”陈某妹和郭庆森生下来的儿子,这么多年一直和郭庆森有联系。
陈某妹本人和郭庆森已经十余年没有再见过面。
在这期间,有需要沟通的地方,都是儿子代为传达的。
陈某妹的儿子知道自己的父亲改名了,但以为这只是普通改名。
他经常会来到郭庆森和廖雪萍的家里居住,有时候他还会跟着郭庆森出差。
他一直不知道父亲和廖雪萍已经结婚,他只是以为两人是同居关系。
在陈某妹儿子眼中,廖雪萍就是拆散自家的外人。
每次在廖雪萍家中,他都不会和廖雪萍说话,只是自顾自喊郭庆森爸爸。
在郭庆森生病时,廖雪萍曾经将户口本等材料寄回了老家,为的是办理医保。
她将材料寄给了村里的办事人员,但办事人员直接把材料给了郭庆森的妈妈。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办事人员也是后来村里开具的郭庆森和陈某妹婚姻证明的经办人。
在看见户口本后,陈某妹和郭家人才知道,原来郭庆森和廖雪萍已经结婚了。
父亲去世后,郭家人知道廖雪萍手上还有一套房产和两个车位。
陈某妹的儿子认为,父亲去世后留下了的财产,自己和母亲也应该分一杯羹。
之后陈某妹就在儿子的帮助下,向廖雪萍提出了诉讼。
在前往当地公证处做公证时,陈某妹曾说:
“廖雪萍想要霸占郭庆森的全部遗产,自己只是想通过诉讼拿回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
“分析”郭琛死后,离奇出现两个老婆的原因在于两方面:
1、郭琛本人
郭琛在老家已经有了为他生了四个孩子的发妻,但他还是选择钻空子和廖雪萍结婚。
这不仅是对于法律的藐视,更是对于两个家庭的伤害。
对于第一任妻子陈某妹。郭琛的行为可以算是抛妻弃子。
十余年间,他对陈某妹和孩子,没有尽到做父亲和做丈夫的职责。
而对于第二任妻子廖雪萍,郭琛欺骗了她一辈子。
他们原本看来恩爱的婚姻,其实也是建立在谎言的基础上。
哪怕在生死弥留之际,躺在病床上,郭琛也打算把这个秘密藏一辈子。
他心中没有愧疚感,可却害得廖雪萍在丧夫之痛后还要四处奔波。
2、监管不力
在这个事件中,郭庆森究竟是以何种手段一个人搞到两个身份证?
之后的十余年里,为什么能够一直不被发现?
而且同一个村委会,先后开具了郭庆森和陈某妹,廖雪萍和郭琛的婚姻证明。
两份明显相悖的证明,又是如何开出的呢?
或许只有当这其中透露出来的问题都被解决,像“抢夫案”这样的事件之后才不会发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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