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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清朝康熙初年。

云南晋宁(今昆明市晋宁区)人氏金生色,是位谦谦君子,明快豁达。

两年前,他迎娶了同村木姓女子为妻,婚后二人育有一子,乳名阿保,才及周岁。

忽一日,金生色身染重疾,一病不起。

少年夫妻,情深爱笃。金生色自知命不久矣,怜悯妻子少年丧夫,既然不能相约白首,又怎么忍心见她孤独终老,于是对妻子说:“我死之后,你一定要再择良配,不必守节。”

妻子木氏听了,伤心欲绝,赌咒发誓自己必然死守到老,决不再嫁。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木氏越是如此,金生色越是不忍,随即有气无力地摆了摆手,转头对母亲说:“儿子不孝,不能为您养老送终,反要拖累您抚育阿保长大成人!”又含泪求肯母亲,道:“请母亲答应,儿子死后,不必叫媳妇守寡,可令她早早嫁人!”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金母听了痛不欲生,为了却儿子遗愿,只得勉强答允。

金生色见母亲首肯,不久阖目而逝。金生色父亲早亡,又无兄弟姊妹,母亲好容易将他拉扯成人,不想他恁的短命,他是命骞之人,金母一个妇道人家,丈夫儿子相继亡故,更是苦命至极,幸赖家中还有薄产,生计不愁。

木氏母亲前来吊丧,举哀之后对亲家母说:“老天不长眼,我这宝贝女婿怎么就这么撒手去了呢?可怜我女儿年纪又轻,身子也弱,今后可怎么过活?”

金母痛失爱子,如今儿子尸骨未寒,没想到木母三言两语不离想要女儿改嫁一事,怎不激愤填膺,断然道:“我儿子难道不更可怜?亲家母须知,不是我要儿媳守节,是你家女儿口口声声非要守节!你有这闲功夫,为何不去劝你女儿?何况我金家虽不算大富人家,多一张嘴少一张嘴吃饭,又有什么要紧?只是可怜我儿子一片苦心,可怜我孙儿从此没爹没娘……”

木母羞得满面通红,也不便多说什么。

当夜,木氏母女歇在一处,夜深人静时,木母悄悄跟女儿说:“闺女啊,丈夫就像衣服,去旧才能换新,有句老话‘人尽可夫’就是这个道理。凭你的姿色样貌,还怕没有称心如意的好男人般配么?你如今年方二九,不趁早找个好人家,就这样干瞪眼守着这一对孤儿寡婆,人家不笑你是傻子么?”见女儿心念已动,又说:“你可要记住了,你婆婆如果让你守节,决不能给她好脸色看。”

天巧不巧,金母恰从门前经过,神不知鬼不觉地听了墙角去,愤恨不已。

次日一早,金母见着木母,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道:“我儿子原本留下遗言,不叫儿媳守节。你看我老婆子难道是如此狠心无情之人?我就忍心见儿子死不瞑目?还是忍心让你这青春正好的闺女孤苦一生?嗐,人心都是肉长的!”长叹一声,又道:“可恨你们这样急不可耐,你家这样无情无义,我也只有狠心下来,偏偏叫她守节。”说着甩手而去,木母受了一肚子气,也恨恨而回。

当夜,金生色又托梦给母亲,痛哭流涕地劝她准许儿媳改嫁。金母心下诧异,又不想儿子走得不安心,于是派人说与亲家母,等儿子出殡后任凭媳妇改嫁。怎奈,请了数个阴阳先生来择选坟地,都说墓向不利,年内不宜下葬。

谁料,木氏自打听说婆婆已经松口,早迫不及待地打扮起来,想要自抬身价,居丧期间也不忘了涂脂抹粉。总算她在金家时还算持重,一旦回到娘家却是肆无忌惮,打扮得花枝招展,明艳动人。

金母听说此事,想到她终究是要改嫁,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谁知木氏水性女子,越发放纵。同村有个游手好闲、行止无状的泼皮无赖,名叫董贵。他见木氏新寡,又爱她年轻貌美,别有风致,于是花重金买通了金家邻居白婆子,托她暗中牵线搭桥。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年轻男女易上手,一来二去,金木二人就偷偷摸摸勾搭上了。

每到夜半,董贵悄然从白婆子家翻墙来到金家,与木氏鬼混。不出半月,丑事已传遍四邻,只瞒着金母一人。

木氏房中每夜只有一个小丫鬟陪夜,又是她的心腹。一晚,董木二人正在偷情欢好,忘乎所以,忽然堂上金生色的棺材板剧烈作响,声音有如爆竹声声。

小丫鬟睡在外间床上,朦胧间看见金生色从幔帐后面走出,手执长剑直奔卧室。片刻之后,听到了里面二人惊声尖叫,跟着董贵光着身子跑了出来,金生色揪着木氏头发,紧随其后。

聊斋情劫故事(重温聊斋金生色)(1)

《聊斋志异图咏》之金生色

木氏被抓着头发拖出卧室,直疼得大声哀号。金母听到恁大动静,惊慌失措赶来,只见木氏赤着身子,趔趔趄趄地奔到门外,跌了出去,问她话一句也不答应。

金母赶忙追出,却见四下阒然一片,声息全无,就连木氏的人影也消失无踪。忙又折回木氏的卧室,灯光下,一双男鞋赫然就在床下,金母见了怎不上头?一时怒火攻心,连呼“来人”。

小丫鬟战战兢兢地跑过来,把方才所见所闻一五一十交代了,金母听了也觉得害怕,却又奇怪。

这边,董贵慌不择路,急切间翻墙逃回了白婆子家,早已吓得三魂七魄走了大半,于是缩在墙角强自镇定。良久之后,耳边再无声息,他这才蹑手蹑脚起来,夜风拂体,他身上光溜溜的,直冻得哆哆嗦嗦,打算先找白婆子借件衣衫救急。

董贵打眼观瞧,只见院内一间屋子门户虚掩,于是暗中潜入,凑近床边顺手摸去,忽然捉到一只女人的小脚,光滑细腻,心道这自然是白婆子的儿媳无疑。

董贵本是好色无厌、贪心不足的下流胚子,也不管处境尴尬与否,只是心下窃喜,悄悄爬上了床,贴近妇人睡下,动起手脚来。

白家儿媳蓦地惊醒,问:“你回来了?”

董贵又怕又喜,含混应道:“嗯,我回来了。”没想到这妇人也不疑心,于是心安理得地冒充起白婆子的儿子,与她成其好事。

当夜,白家儿子到村北办事,临走时嘱咐妻子留门给他。这时回来,听到屋里窸窣作响,不免心生疑窦,凑近细听,竟是一派的莺声婉转,浪调霏霏,不觉大怒,返身去廊下拿了柴刀,踢开门闯了进去,横门而立。

董贵正在云巅逍遥,听见有人夺门而入,吓得魂不附体,一个骨碌翻身跳下床来,想要逃时,来人挡在门口,只得慌忙钻进床下。

白家儿子气冲斗牛,不由分说赶上前来,一手提刀,一手拽人,对着身子就是一通乱砍,董贵惨叫不绝。

听到声息渐小,他随即跳上床来,一把扭住妻子,就要痛下杀手。妻子也是六神无主,哭诉自己以为这人是他,又怪他不早些回来,让歹人趁虚而入,害她清白尽毁。白家儿子这才松手。

白婆子听见动静,急忙忙捧了油灯进来,随手往床下照去,只见一人倒在血泊之中,一张脸被砍得面目全非,血流汩汩。白婆子壮起胆子蹲下一摸,这人还有气息,问他话时,也能勉强应答。

再细看时,已认出就是董贵,白婆子不禁又恨又气。又见他身上刀伤累累,血肉模糊,只转眼间也就呜呼哀哉。家中死了人如何不慌?白婆子又怕替董贵居中牵线之事败露,于是悄悄去扯儿子衣角,附耳道:“傻瓜儿子,‘捉奸捉双,拿贼拿赃。’你已手刃了奸夫,难道还能单单留下这贱人么?”她儿子听了这话,为求自保,不顾妻子苦苦哀求,一咬牙也将她乱刀砍死。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是夜,木氏父亲木翁甜梦正酣,忽听到门外噼啪作响,起身披衣看时,只见屋檐下的柴堆火光腾起,一个人影呆呆站在黑影里,尚未逃走,自是纵火之人无疑。

木翁一边扑火,一边大声呼叫,家人们纷纷抢出。

所幸火才初起,人手又多,三两下也就扑灭了。又命人手持弓弩,搜拿纵火之人,忽见一个身形矫健如同猿猴的人影,悄无声息地越墙而去——墙外正是木家桃园,园中四面高墙,既坚且险。这人自己进去,真是自投罗网。

众人忙找来梯子,登梯去看,并无一个人影,忽一人叫道:“看,那是什么?”众人放眼望去,夜色中只见一物正蜷缩在墙根下微微蠕动,看不真切。大家齐声叫嚷,也无人答应,于是引弓射去,那一团物事随即瘫软下去。

有人拿了钥匙打开园门近前看时,一个女子不着一缕倒在地上,箭矢贯通额上胸口,人已奄奄一息。

赶忙报知主人,取灯看时,竟然就是木家女儿、金家儿媳,木母眼见女儿赤身露体,面无人色,身上多处中箭,出的气多进的气少,当即吓晕了过去。

聊斋情劫故事(重温聊斋金生色)(2)

于受万《聊斋全图》之金生色

木翁又是惭愧又是痛心,又不解其中缘故,只得先褪下身上衣衫,遮在女儿身上,又命下人退下,这才去拔女儿身上箭矢,可额上那支箭没入三分,怎么也拔不出来。他把心一横,一脚踩在女儿头上,双手一齐使力,只听木氏“啊”的闷哼一声,血如泉涌,箭出头颅,人也随之气绝。

家中发生了如此奇事、丑事、惨事,木翁也是心神恍惚,无计可施。苦捱一夜,思虑再三,木翁次日一早便登门谢罪,将实情告知了亲家母,随即长跪不起,恳求金母责他家教不严之过,又深悔女儿做出如此伤风败俗之事,有辱两家门风。

金母怅然太息,含泪将先前发生之事一一说给他听,又让他家自行埋葬女儿即可。木翁羞惭而退。

金生色有一叔伯兄弟,名叫金生光。不耻于木氏的所作所为,于是上门痛斥,木翁只有好言赔情,又备了重礼向他谢罪。至此,终究未将奸夫董贵牵扯出来。

后来,白婆子的儿子以捉奸杀人投案自首,官府按律对他稍加责罚,便即释放。但是他的妻兄马彪向来好兴词讼,无事都要找事,怎会不写个状子为妹子鸣冤?

于是官府传拘白婆子上堂对证,婆子胆小怕事,一字不落地供出了案情始末。官府又传唤金母,金母托病不去,请金生光代为质对,金生光唯恐事儿闹得不够大,也不顾金生色的脸面,一上堂就和盘托出。

至此前案并发,将木氏父母也牵连进来,此案才算真相大白。最终,木母教唆女儿改嫁、白婆子居中和奸,纷纷获罪。此案了结。

文中金木之说,难道不是聊斋先生以五行之说,而演绎人间因果业报?或确有其事。

这一桩案件,线索之繁复,牵扯之人众,也属少见。人常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又有“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之说。可见,世事无常。“白首不相离”只是美好寄望。

在当时,金生色能够主动提出令妻子改嫁,也属难得。“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这木氏也真多余,既口口声声,又心口不一,出尔反尔,所作所为实在下作。

木母、吕婆之流误人子弟,实在可恨;董贵、木氏不知羞耻,死不足惜;白氏子、小丫鬟怎不可恶?马氏如何不冤?金生光、马彪其心其行若何?唯木翁、金母,还知道礼义廉耻是为何物。

可怜金生色,若非忍无可忍,亦不忍如此吧?真是世人皆说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为世人诫。

注:

《大清律例·刑律·人命之一·杀死奸夫》规定:“凡妻妾与人奸通,而[本夫]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若只杀奸夫者,奸妇依[和奸]律断罪,当官嫁卖,身价入官。”本案中,白氏子已杀死董贵,复又听母亲挑唆,杀死妻子,是要诬陷二人通奸,否则事发后,妻子必然否认通奸,他必将获刑。此子也是自私无情之人。为马氏叹。

依大清律,董贵自然罪有应得,木氏却罪不至死。只是“人而无行,不死何为?

聊斋情劫故事(重温聊斋金生色)(3)

聊斋先生

来源:素材选自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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