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老夫子在其《诗集注》中对《诗经》中的“兴”是这样注解的: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

诗经六义中的表现手法(诗经六义之修辞手法)(1)

”兴“相当于现今修辞手法中的”象征“。先言他物,然后借以联想,引出诗人所要表达的事物、思想、感情。”兴“能激发读者的联想,增强意蕴,产生形象鲜明、诗意盎然的艺术效果。

当看到一个形象(人的相貌、事物的形状、文艺作品中的图景等具体的事物),这个形象引发了心中的阵阵的涟漪,引出了心中的感动时,见物起兴,就有了想要表达的意愿,所以”兴“的形象与下文所咏之辞,在意义上会有某种相似的特征。

诗经六义中的表现手法(诗经六义之修辞手法)(2)

起兴就是在文章的篇头通过先言其他的事物来引起真正想要表达的内容。比如,我们在思念一个人,但不好直接表达时,就可以这样说:我这里下雨了,这绵绵不绝的雨已经下了三天三夜了。雨丝代表的是情丝,本意想说的是“想你”,但却告诉你下雨了,用雨丝来暗示思念的情思。

又比如,”每当我看到家中那株洁白的青莲花安静地开放在院墙的角落时,就知快到清明节了。“清明节是怀念已逝家人的节日,通过说那株白色的小花,引出真正想说的是清明时节对家人的那一份深深的思念之情。

诗经六义中的表现手法(诗经六义之修辞手法)(3)

因为”兴“是听到和看到外物的景象,引起的一种感动,是由物及心的,所以”兴“又有交待背景,渲染气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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