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有不少针对儿童青少年
近视问题的产品
甚至号称可以彻底治愈近视
这是真的吗?
【案情简介】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发现某电商平台上的网店的广告宣传涉嫌虚假,遂立案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网上销售名为“近视恢复眼镜”的商品,该商品并非医疗器械,但是在商品销售页面的广告中,宣称经常佩戴这款眼镜,可以达到缩短眼轴、降低度数、治疗近视、恢复视力的功能。
【法律分析】
当事人销售的“近视恢复眼镜”属于普通商品,并非医疗器械。近视在医学上属于“屈光不正”的眼部疾病。当事人在广告中宣传商品可以“治疗近视”,使用了医疗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经医院走访,眼科医生表示,目前使用相关近视矫正眼镜不太可能使眼轴缩短。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的《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中明确“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因此,当事人广告中宣传该眼镜可以治疗近视的说法没有科学依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所指的虚假广告。
嘉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的违法广告处以2万元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请广大儿童青少年家长不要轻信能够“降低度数”“治愈近视”的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科学护眼,正确选择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
市市场监管局指导上海市广告协会发布了《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服务广告的审查提示》,请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服务的经营者,在发布广告时应当遵守《广告法》的各项规定,不得使用“康复”“恢复”“摘镜”“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表述或者降低近视度数的画面、视频等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服务广告的审查提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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