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秦汉以来,我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架构中的丞相制度一直被历朝历代沿用,直到明朝废除了传统的丞相制度后,明朝的内阁制度才应运而生。明朝的内阁萌芽于太祖,草创于成祖,初步形成于仁宗,正式形成于英宗,变化在明代中后期,一直实行到明朝的灭亡。

明朝内阁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浅谈明朝的内阁制度)(1)

内阁制度的形成

明朝建立之初,仍继承了元制,中央设中书省,置左右相下辖六部。自古以来皇权与相权的斗争是没有停止过的,从乞丐到开国皇帝的朱元璋是不会允许别人染指他那独一无二的权力。于是在“胡惟庸谋反案”爆发后,朱元璋笑了,因为在中国历史上存在千年的丞相制度将一去不复返。洪武十三年,明太祖朱元璋“罢丞相,设立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从而“ 事皆朝廷总之 ”。二十八年还敕谕群臣:

“国家罢丞相,设府、部、院、寺以分理庶务,立法至为祥善。以后嗣君,其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

由此朱元璋他梦寐以求的愿望得以实现。

然而任何事都有两面性,由于相权的消失,导致皇帝的工作量剧增。“自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礼凡一千六百六十件,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事”,即使 “ 昧爽临朝、日宴、忘餐 ” 整天处理奏折,也还是忙不过来。洪武十五年,朱元璋仿效宋朝制度“置殿阁大学士以备顾问”这就是后来内阁制的雏形。当然由于皇帝是老牌政治家朱元璋,所以这些大学士都很老实,对国家事务“鲜所参决”。

明朝内阁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浅谈明朝的内阁制度)(2)

隋唐政治架构

成祖朱棣初夺皇位,朱棣要大力证实自己的皇位是合法的,形式上就要尽量避免直接与“祖制”发生碰撞。他只能比较谨慎地以渐进过渡的形式“革中书省,罢丞相,行政归六卿分理,不相混压,所以垂之祖训者甚严 ”,但朱棣实质上是“旧中有变,变中有创”,他几乎在所有军政部门都进行了变革。永乐五年,明成祖又要求吏部对考满的阁臣不派外任,这意味着内阁成为永久性机构。终永乐一朝,阁臣品秩不过五品,职掌只是“扈从行机营”和“献纳预机务”,然而内阁作为一种新的政治机构,已开始渗入到君主专制的国家机器中。

明朝的内阁始建于永乐年间,但还不够完善。到了仁宣时期内阁较永乐时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最明显的变化就是阁臣的品级渐渐提升。朱高炽继位不久,就将内阁成员品秩升为正三品,不久后,阁臣品秩从正三品上升到从一品,这反映了朱高炽对阁臣的信任与依赖。这个时期的内阁成员,多兼任六部尚书,直接掌握六部实权,提高阁权是仁宗调整统治内部关系的重要措施。

明朝内阁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浅谈明朝的内阁制度)(3)

明初政治架构

仁宣时期最重要的就是内阁逐渐掌握了票拟权。所谓票拟,便是代皇帝草拟各种文书,大多是关于六部、百司各类政务奏请文书的批答。它可以是先与皇帝共同讨论,作出决定后再草拟成文字,更多的是内阁先拟好批答文字,连同原奏请文书一起送皇帝审批。因此,内阁是否独掌票拟权是内阁制度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

仁宗时出现票拟,以内阁票拟为主开始于宣宗,而票拟正式成为内阁的专职是英宗时期,这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至仁宗而后,诸大学士历晋尚书、保、傅 ,品位尊崇,地居近密,而论言批答,裁决 机宜,悉由票拟,阁权之重,俨然汉唐宰 辅,特不居宰相名耳。

自此,在英宗时期明朝的内阁制度正式形成。

内阁的职权

职权是指与职位相对应的权力。明朝内阁的主要职权为:“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以平允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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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内阁体制

“献替可否”是指内阁向皇帝就国家军政事务提出咨询意见。“献”即内阁大学士根据皇帝的咨询,提出个人意见,上书而奏,如果皇帝对提出来的意见感到满意,就称之为“献可”;“替否”就是内阁大学士对皇帝所采取的意见措施可以持不同见解,并提出谏止,此为内阁大学士的封驳权。可见内阁的权力是比较大的。

“奉陈规诲”是指内阁大学士要向帝王传授治国之术,将他们培养成有作为的明君。“陈”就是历代皇族的遗训、明君的政绩和儒家经典;“规”即规范,训练和教育帝王。这种授课的方式就是“经筵日讲”。阁臣为皇帝讲解治国、施政、立身、正心之道。明初诸帝勤政好学,讲学虽未制度化。英宗以冲龄即位,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柄政,感于身负幼主教育之重责大任,上疏请开经筵。始制定经筵仪注,每月二日、十二日、廿二日三次进讲,帝御文华殿,遇寒暑则暂免。

“点检题奏”是指内阁大学士对于下面诸司的各种奏章具有审阅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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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拟

票拟批答。内阁虽然是一个整体,但票拟权并非内阁成员集体行使。票拟权随着首辅制度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内阁首辅权力的变化。票拟经历三个时期:同宣协恭———首辅专票———分票。早期,众内阁成员商讨拟票,交由皇帝斟酌,若意见不合,则发还改票,形成皇帝与众阁臣之间的政治协商,票拟职权由阁臣集体行使。嘉靖至万历中期,内阁首辅地位剧增,次辅权力远不及首辅,于是出现了“专票”的情况,比如严嵩、高拱、张居正等。天启时期,魏忠贤矫旨内阁分票,首辅不得专权“票拟”,阁权不断衰弱,专票演变为分票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内阁与皇权、司礼监的关系

明朝中期以来,司礼监因负责“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其主要职权是整理奏章、 协助皇帝进行批红。内阁票拟后将奏章上呈皇帝进行批红,批红权力实际掌握在司礼监手中。“批红”是指皇帝对内阁的“票拟”进行批示,现在这项权力掌握在了司礼监的手中,从而与内阁形成了权力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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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关系

明朝皇帝授予司礼监“代批红”的权力,与其说是宦官代为处理国政,不如说是皇帝利用宦官势力牵制内阁,以确保皇权的根基不受动摇,防止尾大不掉的局面。因而司礼监的主要职责就是保卫和巩固皇权,而内阁是皇权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权力中介。如若皇帝能够将文臣与宦官之间的利益关系处理得当,那么“左提右掣,手相互制约之效”。

皇帝、内阁、司礼监三者的关系就如同一个不等边三角形,皇帝位于顶端,内阁和司礼监位于底边的两端,二者权力的大小完全取决于皇帝对他们的信任程度。为了获得更大的权力,二者的斗争从未停止过,你方唱罢我登场,这种斗争一直伴随着明朝的灭亡。这或许也是帝王希望看到的局面。

结语

朱元璋出于加强皇权的需要废除了丞相制度,从而导致明朝的中央行政中枢体制严重失衡。为了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内制度的的崛起也是必然的。明朝的内阁制度是明朝最高统治者推行专制独裁的产物,是君主集权的产物,它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更高的历史阶段,当然这只是封建制度灭亡前的回光返照罢了!


参考资料:

【1】《明史》张廷玉等;

【2】《万历十五年》黄仁宇;

【3】《明太祖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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