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吗?

在法律面前,真相却是未必。

先来看一个案例: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未留有遗嘱)房产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小丽名下。如今母亲去世了,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却被拒。房管局要求小丽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跑到公证处后,工作人员则要求她把她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备注:小丽爷爷先于父亲去世,父亲有四个兄弟姐妹……

全部亲戚?你没有看错,那么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们来看下: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或按照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签署的遗赠扶养协议处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嘱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签署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以上案例中,小丽父母均未留有遗嘱,所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那么,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父母都是独生子女还要买房吗(就算你是独生子女)(1)

以上这个案子中的小丽,虽然是独生女,但是这套房房产证上登记仅有其父亲一人名字,父亲去世后,50%房产归母亲,25%归小丽,25%归小丽奶奶(爷爷先于父亲去世)。

小丽母亲过世后,属于母亲的50%房产,因小丽外公外婆早已去世,并无其他兄弟姐妹,所以由小丽一人继承。

小丽奶奶过世后,属于奶奶的25%房产由小丽父亲四位兄弟姐妹(即小丽叔伯姑婶)转继承,每人6.25%。

如果小丽叔伯姑婶还有不在世的,还需由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因此,小丽需要100%拥有这套房子,就需要将拥有份额的全部亲戚带去公证处。

不少网友表示,是不是要有立遗嘱才比较好继承呢?

有律师表示,所述案件出现如此复杂的局面,并非立遗嘱与否造成的问题,而是在继承发生后拖得太久导致发生多次继承,增加出很多继承人导致的。

其实遗嘱继承并不会比法定继承简单,有遗嘱还需要进行遗嘱检证,即认定遗嘱真伪。退一步说,如果遗嘱已经被公证过,但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质疑该公证遗嘱,发生纠纷,还是要找齐所有的法定继承人。

因此小编给类似情况的朋友提个醒,遗产继承要及时处理,千万不要误以为自己是独生子女就一定简单。即使有遗嘱,也不一定就能简单处理,如果拖得时间长,问题就会更复杂。

所以,现在很多父母,就想着趁还在世,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名字,但是小编告诉李,这里存在一定风险。

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房产,即父母房产证上没有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成年后购买首套房时,按照政策首付三成,并可享受首套优惠房贷利率。

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成年后可独立购买1套住房,首付却可能要按照二套房标准,付七成。

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并公证,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最后,希望天下的父母都有一个健康的好身体。

(来源:中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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