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某某,50岁,出生于合肥市庐江县。章某某与李云(化名)是夫妻关系。章某某因不满吴建(化名)多次到其家中吃住,并与李云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心存积怨,伺机杀死吴建。2018年3月20日3时许,章某某乘吴建在其家中熟睡之机,持事先准备的柴刀至卧室内对吴建的头面部砍击数刀,吴建跑至北卧室,章某某又追至北卧室砍击吴建。期间,李云发现并阻拦,章某某又持柴刀砍击李云头面部数刀。章某某将二人砍倒在地后,又持秤砣砸吴建、李云的头面部,致二人当场死亡。当日4时许,章某某报警投案。章某某供述称,自2017年四五月份,李云和吴建就开始交往了,二人常用手机视频聊天,后李云经常带吴建到其家中吃住,其多次发现二人发生性关系,有时还当其面发生关系,为此其和李云多次发生争吵。其看到他们经常一起进进出出,一块亲亲密密的,想到他们发生关系的事,就越想越气。
章某某称,2018年3月18日下午,李云又接吴建到其家中来吃住,晚上三人睡在一张床上,他们还发生了性关系,其当时就想把他们杀了,但其害怕,忍住没有动手。3月19日上午,其越想越生气,将家里的柴刀从后面小屋拿到客厅的楼梯肚里放着,准备晚上趁吴建睡着了动手。当天晚饭后,吴建睡在其女儿卧室床上,其躺在床上一直睡不着,心里想着柴刀,想着等他们睡着了把吴建杀害。到了凌晨三四点,就举刀朝吴建砍下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云之女出具谅解书,对章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合肥市中院审理认为,章某某不能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矛盾,因怨恨吴建与其妻李云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行凶致二人当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章某某作案后即主动电话报警,应认定为自首。关于章某某的辩护人提出吴建、李云具有重大过错的辩护意见,经查,吴建和李云相识后,经常手机视频聊天,多次在章某某家中吃住,并与李云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章某某因此心存积怨,怀恨在心,从而引发了本案,可以认定吴建、李云对于案件的发生具有过错。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具有自首情节,并取得被害人部分近亲属的谅解,且本案是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二被害人对于案件的发生具有过错,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近日,合肥中院一审判决,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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