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黑龙江省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聚焦最高检部署开展的“质量建设年”活动和省委部署开展的“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多措并举、纠建结合,着力打造领导责任清晰、工作推进有序、考核评价精准、督导问责规范的闭环工作体系,创新构建“1333”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推进重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大兴安岭提讯系统建设?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大兴安岭提讯系统建设(大兴安岭分院创新)

大兴安岭提讯系统建设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聚焦最高检部署开展的“质量建设年”活动和省委部署开展的“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多措并举、纠建结合,着力打造领导责任清晰、工作推进有序、考核评价精准、督导问责规范的闭环工作体系,创新构建“1333”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推进重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锚定目标、压实责任

凝心聚力谋发展求突破

该院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对单项、单线、单块的工作机制进行整合,制定《大兴安岭分院关于运用“四个体系”落实年度重点工作的具体措施》《大兴安岭分院运用“四个体系”落实年度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聚焦发力、以上率下、整体联动、层层递进的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格局。创新构建了“1333”重点工作推进机制:“1”即一个领导小组,“3”即三项工作流程,“3”即三项推进机制,“3”即三项保障措施。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工作落实“第一责任人”,带头研究谋划、协调督办,定期听取抓落实的工作汇报,及时调研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分管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做好分管战线所承担年度重点工作的分析研究、统筹协调、跟踪指导,确保推进成效;认真落实分院各部室责任,分院各部室是抓具体工作落实的主力军,对标对表重点工作任务台账,认领工作任务,拟定工作目标,制定推进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

跳起摸高、攻坚克难

鼓足干劲展现检察使命担当

该院全面梳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分解表。完善工作流程,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重点任务分解表,贯彻落实地委2022年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台账、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坚持“挂图作战”,对任务进度列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完善“责任链”。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到人、责任到人,定期督查、动态调整,逐条逐项进行销号管理,分级组织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逐月推进。

蹄疾步稳、精准施策

强力推进创新工作举措

该院实行定期例会推进制度。充分发挥会议部署推进的作用,积极利用院党组会和运用“四个体系”落实年度重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业务态势分析会等方式,以会议促推进、以会议促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分析数据背后对应问题和根源,取得经验及时推广,存在问题及时解决。

日常督导推进,注重对年度重点工作落实的过程控制,按照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各类重点工作推进进度;分别按月、按季度进行督办,定期通报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分院各部室负责同志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重点说明,对于未按时完成的重点工作要逐项说明原因,并作出完成时限和标准的承诺。协作配合推进,各责任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及时交流意见、沟通情况,按照各项工作总体要求和具体安排,分别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严明纪律、转变作风

高压落实确保重点工作成效

该院完善领导责任体系、考核评价体系、督导问责体系,制定重点工作任务考核评价实施办法、重点工作任务督导问责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以考核导向引领干事导向,进一步明晰目标要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科学设置、量化考评,客观评价、公平公正,分类考评、注重实绩,奖优罚劣、激励先进的原则,将机关各部室和检察室的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将检察人员考核评价作为绩效奖金分配、评优奖励、职务职级晋升、交流任职、检察官等级升降、退出员额的重要依据。

开展专项督察,让督导督察“长牙齿”、有力度、有效果,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推进落实全区检察重点工作任务不力,未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任务,被分院党组亮“红牌”的领导干部,及时启动问责程序,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全面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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