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部区域处于郯庐地震带的中心部位,所受到的地震威胁比较大,所相应的对建筑房屋设计所要求的抗震能力要要求高。
地震加速度是指地震时地面运动的加速度。可以作为确定烈度的依据,并对应相应的地震等级。
注: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设防城镇,设计地震分组均为第一组。
1 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30g:
第一组:宿迁,宿豫
2 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20g:
第一组:新沂,邳州,睢宁
3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5g:
第一组:扬州(3 个市辖区),镇江(2 个市辖区),东海,沭阳,泗洪,江都,大丰
4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0g:
第一组:南京(11 个市辖区),淮安(除楚州外的 3 个市辖区),徐州(5 个市辖区),铜山,沛县,常州(4 个市辖区),泰州(2 个市辖区),赣榆,泗阳,盱眙,射阳,江浦,武进,盐城,盐都,东台,海安,姜堰,如皋,如东,扬中,仪征,兴化,高邮,六合,句容,丹阳,金坛,丹徒,溧阳,溧水,昆山,太仓
第二组:连云港(4 个市辖区),灌云
5,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
第一组:南通(2个市辖区),无锡(6个市辖区),苏州(6个市辖区),通州,宜兴,江阴,洪泽,金湖,建湖,常熟,吴江,靖江,泰兴,张家港,海门,启东,高淳,丰县
第二组:响水,滨海,阜宁,宝应,金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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