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微信朋友咨询以下问题:陈老师,早,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们这几天公司内审,我这发现人力资源部对岗位描述没有进行管控,没有固定周期或者规则来更新岗位描述内容,而且如岗位职责有变动,也没有要求相关部门告知变更,这个问题是否可以开不符合项呢?,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质量岗位人员管理制度?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质量岗位人员管理制度(质量知识答疑解惑事例4)

质量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有微信朋友咨询以下问题:陈老师,早,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们这几天公司内审,我这发现人力资源部对岗位描述没有进行管控,没有固定周期或者规则来更新岗位描述内容,而且如岗位职责有变动,也没有要求相关部门告知变更,这个问题是否可以开不符合项呢?

我的答复:

我个人倾向于观察项。在有些企业内,从严要求,不允许开观察项,所以就也可以开出不符合项。常规来说,不符合项有三种:体系性、实施性、效果性三类。对应以上三类简单说就是没有进行文件规定,没有按规定实施,即便按规定实施了但效果不好。你的以上问题可归属于体系性方面的问题,如果能有客观证据(比如发现的问题)来支持或说明存在的风险就更好了。可以基于你发现的某岗位的职责已变动,但实际岗位说明书没有及时更新来开立这个不符合项。责任方就需要去思考如何来整改类似问题。通过书面的规定来建立对岗位说明书的修改周期或建立某种及时的修改规则就是纠正措施的方法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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