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 张先坤,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做好巡察工作的十个阶段?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做好巡察工作的十个阶段(正确看待巡察是配合做好巡察的前提)

做好巡察工作的十个阶段

◎长沙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 张先坤

目前,长沙县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已陆续完成对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县水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临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县属国企单位的巡察进驻。这标志着,对全县所有国有平台公司的巡察工作正式全面启动。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市县巡察是巡视这一全面从严治党利剑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在政治方向和原则上与政治巡视总的要求是一致的。县委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巡察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县委书记付旭明将巡察工作作为“书记工程”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推动,坚持做到对巡察工作“十必问”,每轮巡察亲自带队开展中期走访,并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强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从过去的巡察实践情况来看,当前还有极少数被巡单位对巡察工作存在或多或少的认识误区,不能正确看待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之间的关系,很容易把二者对立起来,往往闻巡色变。在配合接受巡察的过程中,只愿意展示强项优势,不愿意汇报短板弱项,讲经验成绩头头是道,谈问题不足欲言又止,甚至还有意掖着藏着,生怕被巡察组发现。有时候,哪怕是必须提交说明的问题,也会想办法找理由加以粉饰遮盖。

巡察组和被巡单位虽然是巡与被巡的关系,但二者不仅不是根本对立的,而且还是高度统一的,工作目标完全一致,都是为了更好地落实政治要求、完成政治任务、对县委负责。被巡单位只要平时工作认真扎实、履职尽责到位、群众满意认可,面对巡察组的进驻巡察,大可不必如临大敌、如履薄冰,一定要有“光明磊落、心存坦荡”的定力和“身正不怕影子斜、脚正不怕鞋子歪”的自信,如果有些小问题、小瑕疵正好可以通过巡察及早发现、防微杜渐,如果有些积弊顽疾正好可以借助巡察之力“刮骨疗伤”。

今年省委巡视办为了进一步规范巡视权力运行,专门下发了《巡视工作负面清单》,从巡前准备、进驻安排、专项检查、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信访受理、抽查核查、明察暗访、立行立改、中期调研、工作权限、文稿起草、巡视纪律等15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县委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将会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和负面清单,对标巡察职能定位,严格规范巡察权限,切实做到“五个不”,即不干预被巡单位日常工作、不履行纪律审查职能、对问题线索情况和重大问题不作个人表态、不向被巡单位提出个人要求或请托办理私事、不泄露不扩散巡察期间了解掌握的情况,始终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和各环节,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

被巡单位尤其是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把接受巡察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契机,积极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衔接,带头查找问题,主动暴露问题,借力解决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需要县级层面研究解决或其他部门配合解决的复杂疑难问题,还可以通过向巡察组进行全面深入汇报,经巡察组了解核实后以《县委巡察专报》形式呈报县委主要领导,在巡察期间就借势借力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巡察不是找茬。巡察组和被巡单位只有少一些误解、多一些共识,才能真正做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巡察中一起直面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巡察使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机制体制进一步健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进一步搞活,切实为全县率先打造“三个高地”、建设现代化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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