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 计划单列市 副省级城市”仅深圳厦门具有

近些年来关于深圳要设立直辖市问题经常被提及,隔一段时间,民政部和深圳市政府就要出来专门为此辟谣。在人们的印象里,似乎以深圳的地位和经济实力,应该被设立为直辖市,只有成为直辖市才会令深圳有更大的发展。

深圳发展可借鉴的经验(管理模式独具优势)(1)

而观察深圳40年成功发展的实际情况看,比较直辖市,深圳现有的管理模式—“特区 计划单列市 副省级城市”,似乎更有竞争力,更有利于挖掘制度优势,更能创造发展奇迹。或许深圳根本不需要设立直辖市。

深圳发展可借鉴的经验(管理模式独具优势)(2)

深圳模式具有多重管理体制的叠加优势。

在全国排名前20的城市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是“直辖市”;广州、武汉、成都、南京、杭州、长沙、西安、郑州、沈阳是“省会城市 副省级城市”;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是“计划单列市 副省级城市”;苏州、无锡不是副省级城市,也不是计划单列市,但主要领导高配副省级。

同时是“特区 计划单列市 副省级城市”的城市只有深圳和厦门。这种管理模式与其他城市相比,使得深圳具有多重管理体制的叠加优势:特区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有全国人大授予的地方立法权,早期还有优惠政策。计划单列市全称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是省级单位对所辖大城市下放部分经济管理权限的城市。副省级城市主要领导高配副省级,各级领导和部门级别高配,行政权力提高。

深圳发展可借鉴的经验(管理模式独具优势)(3)

三类城市所拥有的权限、地位和优势深圳全部具备,形成了多种放权模式优势的叠加,运用好了可以极大地激发城市活力和市场的创造力。

直辖市行政地位高经济管理相对集权。

直辖市是指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和经济政治优势,在国内主要城市中经济体量靠前,直辖后能够辐射,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的发展的城市。直辖市的政治地位重要、行政级别高、管理权限大、管理范围大、管理事务多。

深圳发展可借鉴的经验(管理模式独具优势)(4)

从城市发展实践看,这种高级别的城市定位和管理模式,经济相对高度集权、责任重大,不一定有利于调动基层创新活力,激发市场经济充分释放。

“特区 计划单列市 副省级城市”这种特殊的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应该也是深圳成功的一个重要经验,需要研究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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