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发布紧急公告(青海各地最新通告)(1)

城北区关于开展重点人群、中高风险区及重点地区核酸检测的通告

(附9月12日核酸检测采样点信息)

根据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现就9月12全区核酸检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9月12期一7:0013:00

二、检测对象

城北区(含生物园区)区域内重点人群、中高风险区内所有居民,大堡子镇,朝阳街道鼎安名城小区、山川小区、朝阳尚城小区、朝阳国际建材城内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所有9月4日以来省内外来宁返宁人员等)。居家隔离人员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

三、注意事项

1.请符合检测范围的辖区居民按照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高风险区域实行上门采样、中风险区实行小区内有序采样)。

2.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区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配合完成核酸采样工作。

3.核酸采样时,请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

4.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禁止携带宠物参加核酸检测;与医护人员的操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尽量不触碰操作台,也不要把个人物品放在采样操作台上,以免遗漏或污染。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以及前期阳性治愈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

5.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6.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及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近日天气渐冷,请广大市民在参加核酸检测时注意防寒保暖。尽早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城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1日

青海发布紧急公告(青海各地最新通告)(2)

城中区关于9月12日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广大辖区市民: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于9月12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城中区(含南川工业园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医疗卫生、养老福利、救助管理、殡葬场所、月子中心、仓储冷链、物流快递、监所、装修装卸工人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商务楼宇、文体旅游、宾馆酒店、两站一场、公共交通(含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商超、药店、理发、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环卫、物业保洁、保安、餐饮服务、营业大厅、银行、公共场所等高风险暴露行业的从业人员

二、检测时间

2022年9月12日7:00-13:00

三、注意事项

1.请符合检测范围的辖区居民密切关注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就近前往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

2.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区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配合完成核酸采样工作。

3.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但须向单位、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由单位、社区(村)做好登记。核酸检测期间,暂停接种新冠疫苗。

4.核酸检测时,请携带手机或者身份证,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请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5.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

6.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7.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市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2米线、错峰用餐等良好生活习惯,关注自身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告。

注: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请市民朋友们尽早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城中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1日

青海发布紧急公告(青海各地最新通告)(3)

城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重点人群、中风险地区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辖区市民: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定于912开展重点人群、中风险地区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1、城西区辖区范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医疗卫生、养老福利、救助管理、仓储冷链、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水电煤气等工作人员、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监管场所、建筑工地、文体旅游、餐饮服务、 药店、理发、流动商贩、环卫、物业保洁、保安、餐饮服务、营业大厅、公共场所等风险职业从业人员(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所有9月4日以来省内外来宁返宁人员等)。

2、中风险地区人员。

二、检测时间

2022年912日(7:00—13:00

三、注意事项

1.请符合检测范围的辖区居民按照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

2.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区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配合完成核酸采样工作。

3、核酸采样时,请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

4、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

5、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6、无故不参加政府组织的核酸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依法严厉打击。

7、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城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1日

青海发布紧急公告(青海各地最新通告)(4)

城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9月12日重点人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附9月12日核酸检测采样点信息)

近期,全国疫情多点散发,周边省份和省内也相继出现疫情。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点人群和中高风险区内所有居民核酸检测,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9月12日 星期一(7:00—13:00)

二、检测对象

1.城东区(含东川工业园区)辖区医疗卫生、养老福利、救助管理、殡葬场所、月子中心、仓储冷链、物流快递、监所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商务楼宇、文体旅游、宾馆酒店、两站一场、公共交通(含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商超、药店、理发、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环卫、物业保洁、保安、餐饮服务、营业大厅、银行、公共场所、装修等高风险暴露行业从业人员。以及僧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所有9月4日以来省内外来宁返宁人员及外地游客(居家隔离人员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

2.辖区内驻青单位及省、市、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注意事项

1.请符合检测范围的辖区居民密切关注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按照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

2.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区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配合完成核酸采样工作。

3.核酸采样时,请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

4.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以及前期阳性治愈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

5.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6.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及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请广大市民尽早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城东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1日

青海发布紧急公告(青海各地最新通告)(5)

湟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94号)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定于9月12日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湟源县辖区范围内所有村(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所有9月4日以来省内外来源返源人员等)。居家隔离人员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

二、检测时间

2022年9月12日(7:00—13:00)

三、注意事项

1. 请符合检测范围的人员密切关注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按照所在乡(镇)、村(社区)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

2. 辖区内各重点行业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从业人员在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配合完成核酸采样工作,未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上岗或从业。

3. 核酸采样时,请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

4. 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

5. 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老人、残疾人等,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6. 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依法严厉打击。

7. 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附件:湟源县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表

湟源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1日

青海发布紧急公告(青海各地最新通告)(6)

关于门源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四早”要求,切实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根据省、州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于9月12日和9月13日在门源县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1.门源县范围内全体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口等)。

2.正在实施居家隔离、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的人员不列入此次检测范围。

二、检测时间

2022年9月12日(7:00至12:00),在浩门镇、泉口镇、西滩乡、北山乡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022年9月13日(7:00至12:00),在青石嘴镇、东川镇、麻莲乡、阴田乡、仙米乡、珠固乡、皇城乡、苏吉滩乡、浩门农场、门源种马场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三、采样地点

门源县共设置核酸采样点161个,具体请参照核酸采样点分布表,错峰错时有序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四、注意事项

1.请门源县范围的全体居民密切关注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公布的检测时间和核酸检测点位,按照各村(社区)及小区责任单位的安排部署,分时段按单元、按楼栋、按区域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

2. 门源县范围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县单位)干部职工,按照具体检测时间和地点,在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完成核酸采样工作。各采样点抽调的工作人员在本采样点完成核酸采样。

3.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但须向单位、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由单位、村(社区)做好登记。核酸检测期间,暂停接种新冠疫苗。

4.核酸检测时,请携带手机,提前准备好采集码,所有核酸检测人员,采集过程中请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必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当日“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合理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

5.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做完核酸采样后,请不要逗留,及时返回家中。

6.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7.全员核酸检测期间,门源县范围内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浩门镇、泉口镇、西滩乡、北山乡管制时间为9月12日6:30至核酸采样工作结束,青石嘴镇、东川镇、麻莲乡、阴田乡、仙米乡、珠固乡、皇城乡、苏吉滩乡、浩门农场、门源种马场管制时间为9月13日6:30至核酸采样工作结束,管制期间除应急车辆、持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车辆及动车站专线公交车辆外,其余所有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停运,过境车辆一律绕行,全体人员不得跨区域流动,交通管制解除后,恢复正常秩序。

8.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并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和单位,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州二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9.本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是落实“四早”要求的具体举措,请全县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不恐慌、不抢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驻留观看。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因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理解和支持,感谢您的配合!

注:1.参加9月12日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9月13日不再采样。

2.本次全员核酸检测不出具检测报告。若需核酸检测报告,可自行到我县常规采样点采样。

门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1日

青海发布紧急公告(青海各地最新通告)(7)

门源县全员核酸检测信息采集码

德令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48号)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定于9月12日,在主城区内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9月12日(7:30—13:00)

二、检测范围

德令哈市主城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包括河东街道、河西街道、火车站街道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等)。

三、注意事项

1.符合检测范围的辖区居民密切关注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按照所在街道、村(社区)的通知,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

2.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市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就近的核酸采样点完成核酸采样工作。

3.核酸检测时,请携带手机或者身份证,提前准备好采集码(健康码),采集过程中请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

4.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

5.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

6.不参加核酸检测将赋黄码,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请广大群众保持良好心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77—8229757,0977—8229672。

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德令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1日

德令哈市2022年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表
序号辖区采集点采集台采样点负责人采样人员 (医务人员)信息采集人员(医务人员)
1河东街道草水队小区2张 杰 13139188676关小花 15897287468李斌善 18935679323
2赵广茜 18919580193 杨海红 13897570065
3园丁小区1秦小红 15897279655严花 18797184140熬登才次克 15202576899
4光明小区广场1刘四军 13709770416张淑霞17779482424赵洪英 15897279878
5东山村二社门口1张银德 18935570107赵文青 13639779751王占雄 15695346498
6东山村三社自建区广场1李金花 18935676172余海霞 18897077151李增武 17709779631
7长江医院(前面)1周清云 13897769019尚存英 17691179644季卫国 13897376928
8祁连路停车场2郑明寿 13639779800祁占婷 13897492279钟世润 18797277797
9朋毛措 18097476144晁慧敏 18097173339
10滨河小区1王东红 13709770517祁玉兰 13119770043王海成 18694087762
11安泰佳苑1荆 媛 15297076636武海红 13897270060陈辅鑫 18946876126
12瑞和门口小广场2陈 琴 15897279263李慧霞 15500554982马忠义 15109771181
13谢秀玲 13897172680 田 泽 13209771115
14步行街停车场1徐海军 13709770893单 玲 13086220826王玉涛 18797363780
15海西州州委家属院1仲守东 13897607710 曹有清 15897021317马文涛 18919589788
16体育场北门西篮球场2丁春宇 13897576533祁秀环 15349770824刘雅雯 13369711155
17张淑洁 13897177590蒲旭莲 13897073928
18州农牧局家属院1毛顺兰 18935566139张世霞 15109779176薛国鹏 15897134920
19逸东小区2王春芳 13897080886李春月 18009776517程陆宇 18709776426
20乌雅恒 17647066017王晓东 13997470882
21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孙启龙 13309770169李积桂 15909770157苏南木才让19909779256
22河西街道和晟小区正门空地2况海香 18809779998时元凯 15349770782杨兴录 13619771259
23何婕 13897079086巴玛才仁 17709771107
24祥和二期副街4李晓青 13909778829张秉柱 18209771113李昱沁 18309770754
25赵启梅 13897077139曲爱蓓 13997476718
26董 芝 13119778062龚 莉 18009773535
27景占星 18809776900王玉国 18109779704
28教育局围墙北面巷道2寇俊善 15809776420郭海春 15009770230周骏德 15202570074
29库春霞 15500541135蔡熠 13709776800
30尕南庄社区院内1保吉英 18919586975罗春花 18097370925段啓霞 18919589462
31州委州政府2代尔青措 13309776660张世柏 15997073650张 琼 17835262787
32杨增凤 18997479084周斌德 15897279867
33办事大厅1才英玛 18009770497祁增清 18935576148王庆龙 13897253798
34市法院门口人行道1高 敏 15809770776肖瑞琦 15509770630胡国昱 15297195416
35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李天存 13897376496 王辉 18209771112李锦琰13299870005
36鑫泰花园1邢兰 13897270805杨静 15897278517王次明 17709779608
37福源小区2王文妍 18709779154赵桂香 15297078145 陈永兴 15009775198
38安金桃 15897270696龙振霞 15897070813
39德农小区1赵廷禧 15003679742郭富荣 18095707987李琰琰 15209779361
40怡景北区3王晓妮 18909779353夏全文 13709770627马爱林 15209787881
41李长娜 18709779139达霁瑛 13369779806
42梁有兰 15202579002杨 萍 18297279111
43唐古拉小区1马生花 15109776887姚贤明 18797270164马 麒 18946870934
44怡景南区1陈秀玲 18009377522杨茜 18209776058 李帅成 18095777632
45渠南小区1祁双桂 15609779596杨海珍 15297075022吴 江 13309770504
46市政府1时惠忠 18919588777王兴林 15809776526安金玉 13897371116
47柴达木广场1张蕊 13997478153付广丽 13897176998成广青 13309770592
48新世纪2号楼车棚1钟锦明 17397079767 马文欣 15309774973段启宁 13086229670
49河西农贸市场2马吉成 13997470566 王芳芳 15109770091蒲志伟 18909770774
50宋玉彪 17397076873张生鹏 15352967957
51盛源小区北门1魏闫清 15009775801 李瑾 13897576113孙宝日 18919589984
52甘南村一期商业区3张小萍 13209774109张汝淇 15897279834云 健 18297270351
53郑永花 18297070431刘玲玉 15003674750
54张世超 13327653880赵 普 13369770909
55甘南小区北三村村委门口1张海安 13897076016张海娟 13897650163张天瑞 18946830384
56晨兴一期自行车棚1谢宏 13897215773赵 燕 13639776253雷有萍 18195640285
57晨兴二期自行车棚1吕桂兰 15003679781党 浩 18800733829 彭宇星 15297070260
58白水河村老村委会1柳福军 13619776340 马万秀 15897078101 久美更桑 15109778669
59火车站街道黄河路社区办公楼门前1赵刚 13909770747马小艳 18297171107马万兴 18935560852
60惠民小区大门西侧空地1罗坤 18809778688余瑾 18709776807王永宏 15009770015
61锦江花苑1杨红 13897076620雷爱雁 15202579259李成福 13107543033
62昆仑花园小广场1康雪婷 15202576662张海花 13897179708张曦13309774659
63昆仑花园9楼1杜保忠 18709771415索南措 16697045527张高鹏 18935571645
64城南小区院内五星广场1谢金晶 18709779533刘丽霞 15003679808蔡进福18297077841
65游泳馆避难场所处1徐翠英 18946830082芦万园 18297270753胥海平 15500740621
66火车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严海红 18809770846王胥玲 18946879380张 兴 13099796144
67中盐青海碱业中控楼1沈红梅 18146369196杜月英 18097370807甘春保 17397010630
68中盐青海碱业生活区2马海园 15897076799沈增寿 13639779467马成龙 13649794974
69马妍 13734676152周智兰 18879461296
70管委会广场1李金瑛 18997479905强 玲 17693250578杨富才18194710377
71老火车站广场2周学英 15003679887李玲玉 18336083863李茂源15109770067
72杨兰香 15209788808刘婉 18297077100
73昆仑碱业门口2李金玫 17609776982陈 萍 17709776920姜恒 18009770646
74马玉芳 13519766725汪生萍18009773535
75明阳公司1道日吉德中 17697077385王晓玲 18710803510刘文平15352966603
76西部镁业1来玉香 18946870889王育艳 15297009409吴忠宝13734676038
77平原村委会1陈永兴 15309779139张金莲 13897270615何会琴 13369779889
78平原村三社1李有平 17763242582钟秀娟 15509779978
79民乐村清真寺1马占海 13086228826白 珍 13327692928王孝玲 13891548873
80民乐村村委会2兰发有 13897579325严鹏兴 17716037055马玉山 15109779778
81赵存 15003679539柳存海17309770107
82蓄集乡陶尔根家园2 巴特尔 13209769350梅花 13897089807娜仁花 13369770439
83旦木登措 18909770576曹常梅 15297077024
84后坝1李青青 18997476875马富强 15722328808李玉莲 17797350014

格尔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解除第二批区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第90号)

经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综合评估研判,决定自2022年9月11日18时起,解除第二批区域静态管理措施,逐步安全有序恢复全市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主城区除金峰路街道金北、金南社区,昆仑路街道海湖社区,西藏路街道光明路社区及黄河路街道铁西、铁东社区继续实行静态管理外,其余片区解除静态管理。郭勒木德镇部分村社(众祥村社区、和谐村社区、中源村社区、富源村、新乐村、盐桥村)、唐古拉山镇沱沱河地区,大格勒乡、乌图美仁乡,格尔木农垦(集团)所属河东、河西、园艺场片区等区域,继续实行静态管理。格尔木市与各市(州)县之间继续实行交通管制。

二、主城区内解除静态管理的区域有序恢复人员、车辆流动。对商场、超市、广场等重点场所实行人员限流、错峰出行。主城区未解除静态管理的区域、集中隔离点(隔离宾馆)、闭环管理酒店等重点场所,严格执行规定,精准分类管控。市域内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继续停运。

三、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有序恢复正常办公和业务,做到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不误”。

四、持续加强对社区包片联点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做到人员不变、力量不减、机制不变、力度不降,从严从实执行各项防控措施。

五、解封区域逐批次恢复农贸市场、宾馆酒店、洗衣店、加油站等民生公共服务场所营业。有序恢复餐饮企业营业,严禁堂食,鼓励即买即走。

其他管控措施按照《格尔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解除部分区域静态管理的通告》(第76号)执行。

格尔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1日

格尔木关于开放便民核酸采样点的通告

为全力帮助近期滞留在格人员快速、安全返乡,经研究,决定在格尔木市高、中风险区域核酸检测期间,开放昆仑花园广场、盐湖广场2处便民核酸采样点(全员核酸检测期间不开放),采样时间为上午8时—12时,仅接受低风险地区以下4类人员检测:

1.格尔木市星级酒店滞留人员核酸检测次数不足者,凭格尔木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证明进行检测;

2.格尔木市社会宾馆滞留人员核酸检测次数不足者,凭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证明进行检测;

3.格尔木市低风险住宅小区滞留人员核酸检测次数不足者,凭社区、乡镇证明进行检测;

4.省外滞留学生核酸检测次数不足者,凭格尔木市教育局证明进行检测。

请根据全市核酸检测通告择时检测。

格尔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11日

海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38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11日20:00时起,将以下区域调降为低风险区:

海晏县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基地基础设施及羊棚建设项目工程工地

海晏县三角城镇海华新居8号楼

海晏县西海镇原子路原气象局办公楼及宿舍楼(含楼前广场)

管控措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请广大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乡镇、村(社区)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

海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1日

关于开展称多县第九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9月12日在全县范围开展第九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称多县主城区(称文镇、赛河工作站)、珍秦镇、清水河镇、歇武镇、扎朵镇、拉布乡、尕朵乡的常驻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员、务工人员和重点场所人员。

二、检测时间及范围

9月12日07:30-16:00,居家隔离人员和集中隔离人员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重点人员进行每日一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人员与居家隔离人员由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三、采样方式

本次全员核酸检测仅显示核酸检测结果,不出具检测报告。

四、收费标准

全员免费

五、注意事项

(一)对核酸检测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落实道路交通管控,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障车辆、抢修救援车、应急公务车、军警车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紧急生产的车辆外,禁止出行。

(二)请主城区及各乡镇所有居民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检测区域划分,前往就近采样点采样,严禁跨区域流动;各乡镇(村社)负责提前通知辖区群众准时参加;各采样点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做好人员管控、秩序维持,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核酸检测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智能手机,或提前准备好本人“核酸采集码”截图或复印件,无身份证的请携带户口本,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2米安全距离。采样结束后,不逗留,及时返回家中。

(四)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饮酒、嚼口香糖,避免影响检测结果。在等待检测结果期间,请广大居民自觉居家,倡导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

(五)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采样点要设立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无法到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等,要提前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六)强化社会面管控,除公立医疗机构、加油站等居民生活保障必要的场所外,其他场所一律暂停开放、经营。企业、建筑工地实行闭环管理。养老机构、寺院区域禁止人员及车辆出行,实行全封闭管理。

(七)居民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服从村(社区)疫情防控安排。如遇紧急情况,可拨打公安110报警平台和便民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八)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及集中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均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但须向单位、村(社区)人员说明情况,由单位、村(社区)做好登记。

(九)各采样点负责人在采样过程中要合理把握样本送检时间,做到及时送检。

(十)本次区域核酸检测是预防性检测,是落实“四早”要求的具体举措,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不恐慌、不抢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相互告知,主动配合,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称多县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1日

青海发布紧急公告(青海各地最新通告)(8)

青海发布紧急公告(青海各地最新通告)(9)

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罚!

青海发布紧急公告(青海各地最新通告)(10)

警情通报

黄南州尖扎县公安局

青海发布紧急公告(青海各地最新通告)(11)

9月9日,尖扎县公安局昂拉派出所接到昂拉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反馈线索:8月28日,辖区居民索某无视县疫情防控规定,在疫情期间未按要求擅自从果洛州玛沁县回到尖扎县昂拉乡夏藏三村,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风险隐患。9月9日待索某隔离期满,昂拉派出所依法将索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索某对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尖扎县公安局昂拉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索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对影响疫情防控秩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黄南州尖扎县公安局

2022年9月10日

青海发布紧急公告(青海各地最新通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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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发布紧急公告(青海各地最新通告)(13)

来源:西宁晚报综合编辑:李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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