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前身是6块不同的殖民地:新南威尔士、塔斯马尼亚、维多利亚、南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和昆士兰。直到1901年,这6块殖民地才组成澳大利亚这个统一的国家整体。在最初阶段,各英属澳大利亚殖民地对将要组成的联邦的地域范围并不明确。于1886年举行的首届“太平洋中南诸岛”联邦议会的参与者包括来自英属新西兰的代表和远道而来的斐济代表,而组成今日澳大利亚的6个前殖民地中只有4个派出代表参会。

澳大利亚有土著(从建国就排外的澳大利亚)(1)

虽然《澳大利亚联邦宪法》起草于1891年,可直到1901年1月1日,澳大利亚作为一个统一的联邦才得以成立。这部宪法的序言部分指出,各前殖民地同意“在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的恩准下,联合成为一个不可分离的联邦国家”,由英国指派联邦总督;还有条款规定,由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做出的判决可向英国的枢密院(相当于英国的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这部澳大利亚宪法呈现出当时澳大利亚人对英国王权的拥护。从那时沿用至今的澳大利亚国旗以英国国旗为主要元素,嵌以南半球夜空最明亮的南十字星座。

澳大利亚有土著(从建国就排外的澳大利亚)(2)

澳大利亚从成立开始就有强烈的排外情绪:但排外重点是“将非白人排除在本国之外”,其一贯主张和举措代表了当时澳大利亚人意欲守住“白澳”的愿望。

1896年,《墨尔本时代报》刊文:“我们渴望见证澳大利亚成为同根同源的伟大白人的家园,这样方能全然避免让美国陷入内战的那些种族问题……如若我们准许来自远东的贫困劳工进入我们的国家,本国的劳动力便得不到保护。”

1901年,新成立的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首先着手制定的法令之一便是《移民控制法》,这部法令被所有政党一致通过,其目标是确保澳大利亚的白人属性。《移民控制法》禁止妓女、心智不足者、饱受恶疾困扰者和罪犯移民至澳大利亚(尽管澳大利亚的前身便是罪犯流放地)。法令还规定,黑人与亚洲人不得移民至澳大利亚,澳大利亚人应当是“团结一致的单一民族,并且要维护这种单一民族性,不混杂其他人种”。

在同一时期,澳大利亚联邦出现的其他观点还有:“外来有色人种与澳大利亚的荒野并不兼容”;中国人无法“达到澳大利亚几个世纪以来所传承的文明程度”;“要是那些到教堂去做礼拜的衣着华丽的女士想到她们端坐的位置可能不久前刚被一个又大又肥、浑身散发臭气、携带着来自横滨的各种病菌的(不宜刊印的词语)坐过,想必她们脸上的神色会很精彩”。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首位总理埃德蒙·巴顿也曾写道:“种族平等是不存在的。那些(非白人)种族无法和白人种族相提并论,前者是更低等的。人人平等的说法从来都不适用于英国人和中国人之间……我们没法通过教化、改良或任何其他手段来使某些种族获得与其他种族平等的地位。”

澳大利亚的另一位总理阿尔弗雷德·迪肯曾宣称:“民族的统一是澳大利亚团结一致的绝对必要条件。”

澳大利亚联邦如此露骨地打出种族这张牌,但避免直接谈论种族问题,而是试图通过其他方式达到相同的目的——控制其他种族的移民流入。它要求进入澳大利亚的移民必须通过一项语言听写测试——不一定是英语测试,至于要考哪种欧洲语言,全凭首席移民官来决定。当一整船劳工从位于地中海的各族混居的英属殖民地马耳他岛来到澳大利亚时,那些有可能通过英语测试的劳工会收到进行荷兰语(无论是马耳他人还是澳大利亚人都不会这种语言)测试的指令,因为这样就有了驱逐他们的正当理由。对于那些早前以劳工身份被准许进入澳大利亚的太平洋岛民、华人和印度人,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对他们进行了遣返,唯独留下两种专业技能人群(来自阿富汗的赶驼人和来自日本的潜水采珠人)。

在二战结束以前,澳大利亚人的身份认同紧紧围绕着“英国的子民”这一关键词进行建构。这种身份认同最明显的表现是,澳大利亚军队在那些和本国利益没有直接关联的英国战争中无比热情地与英军并肩作战。

例如,1885年(早在澳大利亚联邦成立以前),新南威尔士殖民地派遣军队加入英军在苏丹镇压反叛分子的战争,苏丹和新南威尔士可以说是天各一方,彼此间毫无关系。更有甚者,在1899年的布尔战争中,澳大利亚再次加入英国的阵营,在南非共同对抗荷兰殖民者的后裔,这一次战争和澳大利亚的国家利益也毫无相关性。澳大利亚士兵在此次布尔战争中表现出色,获得了5枚维多利亚十字勋章(英国表彰战士英勇行为的最高荣誉奖章),从而获得了荣光和忠诚的英国子民的声誉,只不过代价是约300名澳大利亚士兵亡于战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