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出行交通安全提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倡议书)(1)

尊敬的各位家长、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为提高广大中小学生上下学出行期间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御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在此,礼县公安交警特向所有家长、老师、同学们倡议:为进一步规范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学生上下学出行,特将以下注意事项告知各位,望全社会共同努力、携手争创平安校园、平安礼县。家长们务必以身作则,同学们务必严格遵守。

1. 严禁未满12周岁学生驾驶自行车;严禁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未满18周岁且未持有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摩托车驾驶证的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 驾乘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头盔佩戴率要达100%。

3. 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未安规定车道行驶。

4. 电动和机动三轮车都不准载人,要求学生不坐电动和机动三轮车上下学。

5. 倡议驾驶二轮电动车、摩托车接送学生的家长佩戴安全头盔。

6. 拆除电动车非法安装的遮阳篷(伞)。

中小学生出行交通安全提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倡议书)(2)

中小学生出行交通安全提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倡议书)(3)

为了学生的安全,家长老师们务必严格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出行;严格禁止未满18周岁学生骑行电动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出行;建议学生们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电动车、摩托车家长在使用电动车、摩托车接送孩子时务必给自己和孩子佩戴好头盔!

中小学生出行交通安全提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倡议书)(4)

佩戴安全头盔,头盔佩戴率要达100%

中小学生出行交通安全提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倡议书)(5)

双手离把,非常危险

中小学生出行交通安全提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倡议书)(6)

中小学生出行交通安全提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倡议书)(7)

中小学生出行交通安全提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倡议书)(8)

法律心中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一)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安全倡议书

1.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严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严禁骑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学生骑行电动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

2.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上下学要佩戴安全头盔,以保障学生的头部安全,减轻因突发事故造成的伤害;

3.学生的自行车切勿进行任何改装,要经常检查自行车把手、刹车、警示反光灯、链条、轮胎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要及时整改。

4.切勿让学生在周末、假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出行,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受相应的行政处罚,而且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5.家长在接送孩子上下学时如果使用电动车、摩托车作为交通工作,须两人同时佩戴好安全头盔。

6.切勿让年龄较大的爷爷奶奶骑行电动三轮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切勿让孩子乘坐“三无”机动车上下学。

7.鼓励离校距离较近的孩子步行上下学,鼓励离校较远的孩子乘坐绿色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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