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税小微
2022年3月4日,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3号),对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主要内容及征收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并且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5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市政府近日出台的《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也再次明确了该政策。
那么,在判断自己是否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上,今天我们对纳税人常见相关问题和操作办法进行了梳理,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一下吧~
01.
你好,我们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么?
按照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三类主体均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申报享受本次“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
02.
政策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指的是哪些企业呢?
本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基本延用了企业所得税管理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即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项条件的企业。
03.
那我们2022年新设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没有办理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判断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对于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前,依据申报期上月末是否同时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对于新设立当月即按次申报“六税两费”的,则根据设立时点是否同时符合这两项条件来判断。
04.
我公司在成立时未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了“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将来办理完汇算清缴还需要更正么?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05.
我公司在“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该怎么操作?
本次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纳税人不需额外提交资料。纳税人申报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有关申报表单中勾选相应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并确认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填列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减免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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