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原标题 身份证查验于己无害于公有益,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哪些部门有权查验身份证 身份证查验引争议?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哪些部门有权查验身份证 身份证查验引争议

哪些部门有权查验身份证 身份证查验引争议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 身份证查验于己无害于公有益

编者按

前不久,一篇《过冼村派出所》在网上掀起不小浪花。

这篇文章记录了作者在一个下午遇到的诸多情形,但核心问题只有一个——查验身份证。

其实,法律早已明确人民警察依法查验身份证的情形、明确公民有配合接受查验的义务,公安部在2016年也充分说明了依法查验身份证的作用。在已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查验身份证为何依然引起不少讨论?这些争议反映了哪些问题?连日来,《法制日报》派出多路记者,对民警依法查验身份证的执法工作、公民对查验身份证的认知情况展开调查,同时请法学专家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剖析,以解答公众疑惑、营造尊法守法社会氛围。

多数市民理解查验身份证 有人认为被当成嫌疑人

“配合查验是法定义务”观念仍待普及

自“被派出所民警查验身份证折腾三小时”的网帖出现以来,各方就民警如何查验身份证、公民怎样配合查验等展开激烈讨论。

连日来,记者在广东省广州市通过街头和网络调查发现,约2成市民表示曾经历过或者看到过民警查验身份证。在没有此经历的8成市民中,大多数人表示,配合查验是公民义务;有部分市民认为,是否配合查验,要视民警态度以及自己是否赶时间而定。

有市民告诉记者,对民警依法查验身份证一事,不少人存在认识误区,以为只是针对嫌疑人开展的工作,因此心里不太舒服。“必须做好普法宣传,加强引导,让配合民警查验是公民义务的观念深入人心”。

市民大多支持查验

“没准真能逮到一些坏人,这不也挺好的嘛,直接把潜在的治安隐患给消除了呀。”退休在家的徐大爷说。

“我几次在地铁口遇到查验身份证的民警,掏个证配合一下就是了,一分钟搞定。”在广州某机关工作的李先生说,他平日上下班以乘坐地铁为主,不但看到过民警查验身份证,自己也曾接受查验。

不少市民认为,出门坐车需要凭身份证实名制购票验票,所以随身携带身份证很有必要。遇到查验,出示一下也就几十秒的事儿。“反正自己没有犯过事儿,大大方方配合一下就是了。”在广州市某小学任教的赖老师说。

在广州市番禺区一教育机构工作的李小姐说:“也许是我太普通了吧,从来也没有遇到过警察查身份证。”

介怀民警过于严肃

邢先生是个生意人,经常搭乘火车、高铁或飞机到各地跑生意。“以前出差常从广州站出发,经常遇到警察查验身份证。有时候赶车时间本来就紧,但查验身份证的警察却不管是否来得及上车。我比较反感这种不通情理的做法”。

邢先生介意的是不通情理,有的市民在意的是执法态度。

前不久,崔先生到广州火车东站接外甥,碰见民警带着两名协警查验身份证。一名协警让崔先生的外甥出示身份证,半大小伙却反让协警出示证件,没想到协警警惕地把警棍移到身前。

“我一看气氛不对,赶忙上前冲协警说一声:你动一下试试?”崔先生说。

这时,在一旁查验其他人身份证的民警走了过来,问:“出示身份证这么难吗?”

“如果是你开口就不难。问题是我让协警出示证件这么难吗?”崔先生也不客气。

民警笑了笑,查验了身份证,然后说:“多简单,可以走了。”

“临走,我对协警说了一句,‘下次态度好一点’。”崔先生说,他对警察并无偏见,“但是有的警察不苟言笑,有时候不仅过于严肃,甚至像谁欠他钱似的,所以心里感觉不舒服”。

在广州工作的黄先生则认为,在街上遇到警察查验身份证感觉是被人怀疑,感觉被当成贼了,“这让人很不舒服”。

执法不规范可举报

对于有的市民认为民警态度不好、过于冷漠的观点,广州市的李先生有不同看法,“他们执行公务要面对形形色色的人,而且站了一天,要求每个民警都春风和煦的微笑,这不太现实。换位思考,自己能做得到吗”?

对于执法态度,公安部也早有规定。根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户政管理研究中心发布的信息,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因情施策,确保安全。对于个别民警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各地公安机关要及时教育、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公民如果认为民警执法不规范,可以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10投诉,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公安机关对公民的举报投诉将认真调查核实,对情况属实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遮掩、决不袒护。公安机关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配合查验是法定义务

“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主动配合民警查验居民身份证,这也是公民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体现。”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户政管理研究中心负责人早在2016年就提出,公民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有利于保障自身权益、方便工作生活。

“现在出门乘车、住酒店都需要用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不带身份证还真挺不方便的。就算是不带,至少应记住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遇到查验报出号码也省事儿。”常年出差在外的媒体从业人员黄小姐说。

“国家倡导‘谁执法谁普法’,公安机关也应该重视这方面的普法,加强引导,让‘配合查验是公民义务’的观念深入人心。”李先生说。(记者 邓新建)

上海警方通过查证抓获百余名在逃犯罪嫌疑人

记者近距离感受民警查验身份证执法

“我说‘请出示身份证’,他一听就支支吾吾,步步后退,突然掉头就跑。我所有的抉择判断必须在不到一秒钟内完成。”方志超是上海轨交公安的一名民警,他给《法制日报》记者讲述了一个通过查验身份证成功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故事。

这天,方志超紧追不舍,当跑到自动扶梯前时,两人都没有减速,结果直接从扶梯上滚落下去,方志超强忍着疼痛,紧紧地将在逃犯罪嫌疑人压在身下,直到增援警力赶过来,一起给在逃犯罪嫌疑人戴上手铐。

虽然这是发生在半年前的事情,但方志超回忆起来依然激动,握紧拳头。他说,作为一名轨交公安民警,每天都要面对形形色色的乘客,要在潮水般的人流中辨别可疑人员,然后上前查验身份证作进一步确认。

怎么辨别?怎么查验?记者跟随民警来到执勤地铁站。

对拒绝者释法说理

在徐泾东地铁站执勤,方志超身着绿色荧光执勤马甲,手持执法记录仪,在地铁站内来回穿梭,一双眼睛时刻紧盯着过往行人。

突然,方志超将目光投向一个刚刚出站的年轻小伙子。

“你好,公安例行检查,请出示你的居民身份证。”

年轻人非常配合,随即从双肩包里拿出身份证,方志超将证件放在执法取证仪上扫描了一下,显示屏立即跳转出比对结果:“正常”。

“谢谢配合。”方志超对小伙子表示感谢并放行,整个过程不到1分钟。

当问及如何辨别查证对象时,方志超颇为得意地告诉记者:“大多时候凭多年经验积累,可疑人员一般都会有一定特征,比如面色蜡黄、颧骨突出的,很有可能是吸毒人员;再如在地铁内四处游荡,见到民警时目光躲闪的,可能就有问题。”

方志超顿了一下,嘿嘿一笑说:“有些人以为民警有一套固定的查验标准,或者认为我们只查那些看上去可疑的人员,其实并非如此。所以,并不是说查谁的身份证谁就有问题。”

在日常执勤过程中,方志超也会遇到拒绝检查的人。

“拒绝检查要么是确实有问题,要么是自己觉得面子上不好看。这时,我们会进行释法说理,通常情况下,他们都会接受。遇到极端情况,只能带到公安局进一步盘查;如果反抗逃脱,就要当场抓捕。”方志超说。

“上海轨道交通每天有上千万客流量,要守好安全防线,必须做到查人和查物携手并进。查人一般通过查验身份证,如果有人忘记携带,报身份证号码也可以,这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公安机关一项日常的执法活动。”上海轨交公安民警韩平说,现在互联网上对民警查验身份证的行为存在质疑,但法律规定是很明确的。

查证揪出在逃嫌疑人

随后,记者又来到上海虹桥火车站,这里作为一个开放型的高铁站,进站过安检并不需要刷身份证。

“一般车站只要经过安检都是相对‘干净’的区域,但在虹桥站却不一样,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注意任何可疑人员。”铁路公安民警罗鹏飞告诉记者。

在这里,民警周强向记者讲述了一个案例,一名杀人在逃犯罪嫌疑人试图使用他人身份证蒙混过关。

那天下午,周强像以往一样在候车大厅执勤,一个戴鸭舌帽、四处张望的年轻人引起了他的注意。

“同志,请出示你的身份证。”周强上前检查。

那人半天摸出来一张旧的一代身份证,周强立刻有了警觉。男子辩解二代证丢失,只能拿一代证替代,却不能报出完整的身份证号码。移动执法仪上显示这张身份证户籍所在地为四川,信息和眼前这名男子有明显的出入。

为防止影响公共秩序,周强将这名男子带回公安服务室,他当即致电四川警方,联系到身份证所有人,此人正在四川。男子无话可说,但仍不愿报出自己的身份证号。

8个小时的调查,这名男子依然不配合。夜已深,周强突然问道:“你在阳光下走路不会感到阴冷的恐惧吗?”

听到这句话,这名男子彻底崩溃,终于承认自己在10年前杀人,之后一直隐姓埋名借用他人身份证躲藏。

定向核查盲查相结合

周强告诉记者,与轨交公安略有不同的是,铁路公安除了凭经验“盲查”外,还会根据全国铁路公安网提供的线索进行定向核查。

在虹桥车站公安便民服务室,记者看到一名民警不时摘录网上的信息线索,通过对讲机通知一线执勤民警,让他们随时对在逃犯罪嫌疑人或吸毒人员等可疑人员进行查证拦截。

“通过查验身份证,所有犯罪记录、身份信息都显示得清清楚楚,想逃也逃不了。”罗鹏飞说。

上海市公安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7月,公安机关通过盘查可疑人员查获在逃犯罪嫌疑人119人,处罚、移交各类违法嫌疑人员250人。

记者在地铁站和火车站随机采访了十几名乘客,几乎所有人都对民警查验身份证持肯定态度。他们说,只要遇到民警查证,都会主动出示证件,但如果遇到辅警检查,则大多会选择拒绝。

乘客吴先生说:“公安民警作为执法者,有权查验我们的身份证,这也是为了确保旅途安全。查证态度好一点,我都会坦然接受,如果态度不好,也挺难受的,感觉自己就像坏人一样接受检查。”(记者余东明 实习生张海燕)

记者就民警查验身份证展开问卷调查

83%受访者理解支持民警查验身份证

法律明确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在具体工作中,群众对民警查验身份证持何种态度?

对此,《法制日报》记者在甘肃展开问卷调查,在77名受访者中,94%的受访者认为,民警查验身份证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

被查验者均称积极配合

“您是否在公共场合被民警查验过身份证?”

对于这一问题,在77名受访者中,41人表示从未被民警查验过,占比53%;36人表示被查验过,占比47%。

在被查验过身份证的36名受访者中,58%的受访者被查验过一次,有5人表示被查验过5次以上。其中,有9人表示在查验时“欣然接受”,27人表示“积极配合”,没有受访者表示“不配合”或“反感”。

今年46岁的张女士曾在车站被民警查验过身份证,民警在查验前向她敬礼,她对此“欣然接受”。她说:“为了维持社会治安,为了社会的稳定,必须这样做。”

同样“欣然接受”查验的还有教师张女士。她说:“感谢民警在无数个日夜舍弃自己的小家,加班熬夜只为让人民群众的大家安宁和谐,作为公民理应积极配合查验。”

多数受访者理解查身份证

“您能理解民警查验身份证吗?”

83%的受访者表示“理解并支持”,有2%的人表示“不理解但支持”。

“支持并理解。”市民高女士说,客观地说,公安民警是和平年代付出最多也是最危险的职业。

“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理解并支持。”媒体从业人员李先生说,不过,在车站等人群较多的公众场合,民警随意挑选一两个查验身份证,让人感觉不舒服。

公务员张先生说,查验身份证更多是出于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社会公众应予理解。

在一家企业工作的庞女士虽然没有被查验过身份证,但她认为,“只要有为人民服务的诚意,态度诚恳,会积极配合查验”。

市民冯先生说,民警查验身份证很正常,这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效举措。他建议在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查验力度。

民警应说明查验必要性

“在查验身份证时,民警态度如何?”

新媒体从业人员吕女士说:“我对民警查验身份证这项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不过也希望民警在查验过程中态度可以更谦和一些。”

“依法办事,态度和蔼就行。”会计李女士说,公民有义务配合民警的各项执法工作。希望民警在查验时,能主动出示自己的证件,亮明身份,向被查验人说明查验的必要性。

公务员何先生建议,需要面向一定范围内的群众普遍查验身份证时,公安机关最好在醒目位置设置提示语,如“请您出示身份证,谢谢合作”等,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记者 赵志锋)

专家剖析身份证查验法律焦点问题

对话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王太元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余凌云

《法制日报》记者 赵 丽

《法制日报》实习生 马 嘉

法律对查验身份证有何规定

记者:近日,一篇文章刷遍朋友圈,大意是被派出所民警查验身份证折腾三小时。这篇文章引发社会公众对民警查验身份证行为的热议,有不少网友对民警查验身份证的行为提出质疑。然而,早在2016年,公安部就通过官方网站进行了答复:民警查验身份证有明确法律依据,配合查验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民警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不是要“找谁的碴”,也不是“看你不顺眼”,而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希望公民理解并配合民警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人民警察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查验居民身份证?

王太元:第一是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第二是在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现场人员身份。对这一点,有些人理解为查明身份是现场管制的条件,这是不对的。在实施现场管制时,民警对所有在现场的人员都要查明身份,不管对方是谁;第三是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的身份。比如,一个足球场发生骚乱、有人员伤亡,这时要查明在足球场所有人员的身份;第四是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

查验证件与核实身份有区别

记者:目前,有些群众认为,民警查身份证就是要抓坏人,“我被查身份证就成了民警怀疑的对象”。

王太元:这是不对的。群众和民警都应该清楚,出示身份证证明身份、警察要求出示身份证、被警察要求查验身份,这三种行为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为了核实身份。不过,法律上越来越严格地限制把这三种行为割裂开了。

民警查看身份证件大概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进行各种安全防范、社会治理活动时,需要了解参与者身份。这不叫查验身份证,叫看一下身份证;第二种情况是为某些人办理有正式程序的行政事务时需要验看身份证,这种情况以前称作核查身份证。2014年,法律将这一条取消了,公民出示身份证件的情况只剩下几条,涵盖范围减少;第三种情况就是刚才提到的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况,查明人员身份、是否合法持有证件。

记者:对于民警查验身份证的行为,有支持者认为,民警查验居民身份证有利于威慑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发现在逃犯罪嫌疑人,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必不可少的一项执法活动。反对者则认为,只要不是明显的违法犯罪分子,民警就无权随意拦截居民查验居民身份证。

王太元:看看证件、核实身份是没有问题的,查验身份也是有程序的,不能拒绝。如果公民正常跑步被要求查身份证,这是没道理的,当然这种情况也不多见。只要民警的行为不是扰民、不是故意欺负群众,是正常公务需要又对维护个人权益无害,公民没有必要拒绝和怀疑。

另一方面,民警不要随便“查验”身份证,多采用核实身份、了解情况的方式。有文章说民警有权随时随地查验身份证,这是不对的。民警随时随地验看身份证件、核实身份没有问题,但是查验身份证是法律专用用语,法律上有规定,不能随便用。

余凌云:一般来讲,民警在合法行使行政权,要求公民告知有关信息时,公民应该配合。如果公民没有携带身份证,可以向民警提供身份证号,民警会通过终端进行核实。

公民若遭侵权可获法律救济

记者:民警在查验身份证时有何操作规范?

余凌云: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表明身份。民警表明身份有很多种方式,比如着装。一般群众看民警的着装就会知道他的身份,会配合工作。如果群众对民警身份有怀疑,可以要求民警出示证件。在民警履行职责过程中,公民应该配合。如果群众认为有问题,可以拨打110投诉。

记者:有人认为,在查验身份证时,双方容易出现冲突。一方面,被查验者容易对执法民警心怀不满,认为旁边那么多人不查,为什么偏偏查我?另一方面,当要求对方出示居民身份证被拒绝后,个别民警尤其是辅警容易感到自尊心受到伤害,认为自己代表国家辛苦执法竟然被拒绝。双方由此引发不必要的冲突。

王太元:民警说我有权力查,群众就说只有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况才能查。依法治国需要理智平和地探讨,而不是负气斗气。民警应依法执法,群众应依法维权,不能站在各自立场去挑对方的毛病、找对方的问题。

当出现对立情绪时,民警应该以劝说和解释为主,可以在方式上灵活一些、柔软一些。

记者:上述出现冲突的情形,除了个别辅警或民警执法确实不规范之外,双方缺乏必要的信任也是重要原因。加强普法工作,让公民了解民警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法律依据及相关权利和义务,对于减少此类冲突很有必要。

余凌云:一方面是要进一步提升公民守法意识。民警要求查明身份,公民应该配合;另一方面,民警要规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查验身份证。除此之外,还要有一个公正解决纠纷的机制。

王太元:在执法现场,公民应该服从执法。如果公民服从执法后出现权利受损的情况,怎么办?立法者设置了救济条款,也就是可以进行投诉和诉讼。公民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在应诉过程中,执法者需要举证自己没有侵权行为。如果确实存在侵害权益的事实,公民可以依法获得赔偿。所以,我主张公民现场服从执法、事后依法维权。就查证这件事情说,实际上是于己无害、于公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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