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海镇涉毒(朴海镇二审胜诉)(1)

朴海镇。 资料图片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黎美琪 吴若诗)19日,广州中院对一起涉外商事案件进行二审。饰演韩剧《来自星星的你》“男二号”李辉京的朴海镇担任广州万纯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纯公司”)广告代言人。因合作产生纠纷,该服装公司将朴海镇所在的演艺经纪公司告上法庭。原被告双方都由代理人出庭。

2012年9月,万纯公司的某品牌男装聘请朴海镇担任广告代言人,并与朴海镇所在韩国W.M COMPANY 株式会社(以下简称“W.M会社”)签订了合同。其后两年,双方合作顺利。

但到了2014年12月,万纯公司与W.M会社有合同尾款63万元没有结清,双方互指对方违约。几经协调无效,W.M会社将万纯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26万元。万纯公司则以朴海镇同期代言另外一个服装品牌以及韩方未完成全部拍摄推广活动为由提出反诉,索赔违约金等147万元。广州市增城区法院一审判万纯公司明显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需向W.M会社支付违约金81.9万元。同时,法院认为朴海镇另外代言的是韩国品牌,且约定代言范围是韩国,没有违约行为。

万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广州中院二审认为,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朴海镇虽然在合同期内代言了其它服装品牌,但该品牌是韩国的品牌,且代言区域仅限于韩国,并不违反合同约定,亦无证据表明朴海镇代理韩国品牌对涉案品牌服装的推广销售产生了影响。因此,万纯公司的主张没有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二审同时认为,W.M会社依据合同约定向万纯公司发出书面的合同履行促进书,而后者仍未安排时间拍摄最后一次平面广告及支付酬金,已构成违约。因此,二审法庭对此案当庭宣读终审判决,驳回万纯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据审判长舒扬介绍,涉外商事审判工作要全面实现阳光司法,二审予以网络庭审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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