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离婚后一方是否可以请求分割。
比如,离婚时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对共同财产进行了确认和分配,双方确认该离婚协议签署之日不存在任何共同财产。然后一方在离婚后又对离婚前已经知道存在的房产要求分割,法院是否会支持,涉案房产是否属于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
答案是:可以,很多人以为没机会了,但是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关键一点在于一定要主张类似“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约定不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认定意思表示,仅仅是对离婚时财产状况的概括描述,凡属当时不知不明的夫妻共同财产,均在知晓后的三年内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具体而言即涉案财产若属于离婚协议中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并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要求再次分割之情形时,可以主张要求对方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