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传志创业与联想公司化公为私的改制,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柳传志是如何把联想做大做强?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柳传志是如何把联想做大做强(柳传志创业与联想公司化公为私的改制)

柳传志是如何把联想做大做强

柳传志创业与联想公司化公为私的改制

老佛爷

(2021年12月6日)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柳传志“创业”的真实故事,以及柳传志主导的国有企业联想公司改制为民营企业的步骤、方法、伎俩。联想公司改制后,国有股份由100%下降为9.71%,杨元庆为11.4%,柳传志为9.01%,每一个高管都得到了股份,普通员工没有任何股份。

关键词:柳传志 杨元庆 联想集团 国有企业改制

1984年11月,中国科学院决定建立“计算技术研究所新技术发展公司”(简称计算所公司);柳传志任副总经理;12月,倪光南任总工程师;1989年11月14日,计算所公司改名为联想集团公司。

自从11月4日司马南发布第一个揭发柳传志与联想集团的视频以来,联想集团问题成了民间网络媒体关注的焦点。许多网友加入了揭发、批判柳传志与联想集团的行列;有些“精蝇”、“砖家”则站出来为柳传志与联想集团辩护。

在这篇文章中,老佛爷不想驳斥“精蝇”、“砖家”的辩护词,只想详细揭露、评论柳传志主导的联想公司改制问题。

偷梁换柱,编造创业故事

在“百度百科”字条“联想集团”中,第一句话如下:

联想集团,是1984年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投资20万元人民币,由11名科技人员创办……的科技公司。

在“联想集团”词条中的“发展历史”说:

1984年,柳传志……怀揣着20万元人民币(2.5万美元)的启动资金以及将研发成果转化为成功产品的坚定决心,这11名科研人员在北京一处租来的传达室中开始创业。

这是关于柳传志创业史的尽人皆知的说法。但这不符合事实。

随着知情人加入揭发批判柳传志与联想集团的队伍,越来越多的真实情况被揭露出来、公诸于众了。根据他们的揭发,上述“创业故事”是伪造的

联想公司创业的真实情况如下

1984年11月,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简称计算所)投资13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创办联想公司。这130万资金包括100万元现金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30万元固定资产(计算机、办公设备等)作为技术研究开发和日常办公使用。

联想公司在刚建立时,从计算所账户第一笔提取的现金是20万元。这就是所谓“20万元创业”的来历。

别小看第一笔现金20万元人民币。根据五年前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教授的调查报告,按照购买力衡量,上世纪八十年代的1万元相当于2016年前后的255万元。因此,1984年的20万元相当于2016年前后的5100万元

中科院给联想公司的启动资金130万元,相当于2016年前后的3.3亿元3.3亿元的启动资金是当时中国公司启动资金的最高纪录,至今还没有任何初创公司打破此记录。

联想公司成立时的办公场所也不是传达室而是总面积5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而且计算所领导规定,联想公司可以使用计算所的其它办公设施。

计算所领导还规定,联想公司可以使用计算所的任何科研成果。众所周知,中科院计算所是全国计算机科学技术实力最强的科研机构。因此,联想公司初创时具有中国最好的技术储备和最强的技术后盾

再者,计算所还给了联想公司6千亩(一说6万亩)土地(等于4平方公里),用于建立科技园。4平方公里相当于清华大学的面积。可是,联想公司并没有用那么多土地建设科技园,而是进行商业开发,建设民用住房。国有土地中饱私囊了

联想公司刚成立时,柳传志不是公司总经理,而是副总经理,后来才当总经理。

联想公司赚的第一桶金1300万元是销售倪光南研制的“联想式汉卡”

到1987年,联想公司的固定资产达到7000万元。那时,物价尚未上涨,7000万元相当于2016年前后的178亿元。此时,华为公司尚未成立。

化公为私,国有企业改民营

联想公司成立期初,直至2001年,100%股份属于国家,由中科院计算所代持,以“国科控股”的名义持有股份。

可是,在柳传志的指导下,从2002年起,经过几次“改制”,计算所的股份从100%下降到36%,再下降到29.7%,后来又再次下降到只有9.71%

杨元庆个人占有联想集团的股份9.62%,加上占有的“员工股份”(后面将说明),合计11.14%,超过计算所的股份。

柳传志个人占有联想集团的5.8%股份,加上占有的“员工股份”,合计9.01%

2012年7月29日,柳传志发信息,庆祝联想股份制改造完成,见下面的“微访谈”截图。

联想公司的股份制改造“成功”确实值得柳传志庆祝,因为他把计算所持有100%股份的国有企业改成了计算所只有9.71%,其它的90.29%被柳传志、杨元庆和其他高管诸人瓜分了。

企业改制后,联想公司成为国有企业改制化公为私的样板。这样,联想集团成为一家民营企业。

瞒天过海,高管攫取员工股份

在企业改制的时候,柳传志、杨元庆采取瞒天过海(《36计》之一)的计谋,把给员工的股份37.74%全部瓜分了。

名义上,联想员工的股份是37.74%。实际上,这37.74%不属于员工,而属于企业“北京联持志远管理咨询中心”,见下面的截图。

而这个“北京联持志远管理咨询中心”的股份又是由14家企业持有的。这些企业都是联想高管控股的企业;其中,由柳传志、杨元庆控股的企业如下:

北京联持会拾伍管理咨询中心持联持志远股份11.71%,大股东柳传志占股72.143%;

北京联持会陆管理咨询中心持有北京联持志远7.24%股份。大股东杨元庆持股55.62%。

这样,柳传志占有联想集团的实际股份是9.01%。计算公式如下:

5.8% (11.71% x 72.143%) = 9.01%。

杨元庆占有联想集团的实际股份为11.14%。计算公式如下:

9.62% (7.24% x 55.62%) = 11.14%。

持有“北京联持志远管理咨询中心”股份的14家企业,其股东全部是联想的高管和非联想公司的个人,没有联想集团的科技人员和普通员工。

因此,联想集团几万名(2019年57000名,2021年27000名)普通员工没有任何股份

公权私用,联想改制一帆风顺

为什么中科院计算所会同意柳传志把计算所占100%股份的国有企业逐步“改制”为民营企业、国有股份只剩下9.71%?原因有以下三项:

其一,联想公司建立后,柳传志由副总经理升为总经理,再任中科院计算所的所长兼联想公司总经理。联想改制时,尽管柳传志不任计算所所长,但是柳传志对于计算所的影响力丝毫没有减少。他大权在握,亲自操刀,联想公司改制当然没有人敢阻挡。

其二,联想公司改制后,柳传志、杨元庆、董事会成员和其他高管都获得很多股份。这样,联想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对企业改制心满意足,皆大欢喜。

其三,联想改制之后,计算所某领导人(据说此人时任党委书记)占1%股份

简言之,与联想公司改制时,有关的国家干部和企业高管都公权私用,得到很多好处,因而使联想公司改制一帆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