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明确,对每年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再减半”到底是延续之前的减半优惠(10%)?还是在原基础上再次减半(5%)?


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低的情况说明(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仅有4.17)(1)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至300万元,按5%的标准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小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内减2.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期至2022年12月31结束。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普通纳税人,都被纳入“六税两费"减半的优惠范围。


根据目前对小微利企业的支持,我们有理由相信,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按2.5%的税收优惠很可能会持续到2024年12月31日,不排除今年到期后出台更优惠政策。


对此,小微利企业纳税额为300万元(假设利润为300万元),企业所得税仅有12.5万元,实际税负率仅有4.17%。如果小型微利企业的股东是个人,股东需要缴纳57.5万元的个人所得税(287.5*20%),然后将未分配利润的287.5万元(300-12.5万元)全部交给股东。


企业所得税加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税负率仅有23.33(【12.5 57.5】/300)。


对于年薪100万元的高收入个人,如果不考虑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税负率也达到24.3%。


所以对很多想为高收入人才节税的公司(非上市公司经营得更好操作),优秀人才可以通过股权激励(更容易持有)成为小微利企业的股东。优秀人才的部分收入可以通过获得小微利企业的地控制优秀人才的部分收入。


但是,海南的实际税负较低,最多不超过15%(仅针对综合收入和营业收入,分红无折扣),享受优惠待遇至少需要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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