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要来,我把你捏死在教室里!”陕西13岁女生不堪忍受班主任辱骂,录下骂人语音100多条,总时长超过20小时……近日曝光的这起案件引发网友大讨论!

半个月时间学生录下班主任超100条辱骂语音

近日,有媒体曝出,一名就读于陕西的初一女生婷婷(化名)因成绩不理想,频繁遭到班主任老师王某的辱骂。

视频来源:陕西电视台都市热线栏目。

“下学期你不要来,你再要来,我把你捏死在教室里”、“你贱不贱,你自己丢不丢人,你像个死人一样坐在教室里”、“你咋老是这分数,怕是种的事”……

13岁的婷婷表示,类似这样不堪入耳的侮辱性话语,她已忍受了近半年时间。她说:“王老师上着课无缘无故就骂我,一节课最多能骂我八九次!”

女生被教师辱骂(你像个死人坐在教室里)(1)

被老师辱骂的初一女生婷婷

更严重的是,婷婷在新学校里没能交到一个朋友,原因是王老师不许学生和她交朋友:“只要一接触我,老师就会骂他们,说不能跟我在一起,跟那二x在一起,你们也会传染成二x。”

面对这样的待遇,婷婷也曾把情况反馈给父母,尽管家里人不完全相信,但也在今年4月底和学校沟通。可事态并未得到遏制,婷婷也只好继续忍耐。

直到今年6月,婷婷再次向奶奶提出:“我实在受不了,你们不相信我可以给你们录音。”

就这样,从6月14日至7月5日,半个月时间里,王老师类似辱骂性言语婷婷录下了超100条,总时长超20小时。

在其中一条录音里,一名男子正诱导全班同学回答:咱班同学谁贱?没有得到回应几秒钟后,他又喊道,谁贱?接着,多人一起高喊出一个名字。

听到这些录音内容后,婷婷奶奶表示:“我都不敢听完那个王老师的录音,一想起我手都发麻”。

涉事班主任道歉:在管理上是我错了

7月14日,陕西商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老师辱骂学生”事件调查进展:经初步调查,辱骂情况属实,认定是一起典型的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将为受伤害学生提供校内转班、区内转校、心理疏导等多种办法。

女生被教师辱骂(你像个死人坐在教室里)(2)

14日中午,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主管教育的赵副区长带领商丹高新学校校长和涉事教师本人,向当事学生及其家长承认错误,并进行了道歉:“在管理上是我错了…在以后的学习或者生活中需要什么帮助,我一定竭尽所能,让你如愿以偿,希望能得到你的原谅。”家属接受道歉。

此前,对于以上录音内容,王老师曾回应称:“我确实批评过她,也让她捡本子或是让她站在座位上。”

但对于诸如是否存在诱导全班同学回答“她贱不贱”的问题,王老师则表示:“我没有,咱们都是有素质的人”。他解释说:自己教育方式没有问题,可能在言语上有些不妥。

该校政教处一名男老师也曾回应称:“孩子的家长不能正确认识学校的教育,并让孩子和老师搞对抗,这是一种教育的悲哀。

女生被教师辱骂(你像个死人坐在教室里)(3)

该校一名政教处老师接受采访

该校另一位政教处女老师也表示:“老师教育孩子时生气了,把学生说两句我觉得这不为过,这是因为爱孩子,他爱孩子就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所以,他说的时候可能教育方式不当,可能有点过激,可是他的出发点是好的,心情是好的,是为了激发刺激这个孩子。

女生被教师辱骂(你像个死人坐在教室里)(4)

在该校的教师光荣榜上,婷婷的班主任王老师赫然在列,各种优秀头衔让人很难将他和录音中对婷婷恶语相向的王老师联系在一起。校门前含有涉事老师的喜报已被更换下来。

女生被教师辱骂(你像个死人坐在教室里)(5)

女生被教师辱骂(你像个死人坐在教室里)(6)

学校荣誉榜上张贴涉事班主任的简介

目前,婷婷的家人已经决定给孩子转学。

王老师或触犯《教师法》

应当如何看待王老师的行为?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表示,若以上情况属实,那么该班主任王某的行为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第三十七条相规定: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对此,范辰律师称,商丹高新学校或当地教育局应给予王某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该学生也可以以王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范辰律师解释:若影响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可以《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对此,大家怎么看?

来源:中国新闻网、陕西都市快报、红星新闻、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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