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编制依据
(1)TS-SL(#227)500千伏线路工程基础设计图纸
(2) TS-SL(#227)50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3)《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
(4)《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8-2016)
(5)《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2部分:电力线路》(DL 5009.2-2013)
(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网建设部分(试行)》(2016年版)
(7)《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12-2015
(8)《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5
(9)《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6-2015
(1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11)《建筑用砂》(GB/T 14684-2011)
(12)《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
(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
(1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2)
(17)《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18)《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19)《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2008)
(20)《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07)
(21)《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
(22)《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
(2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2-2015
(24)国网基建部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数码照片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基建安质[2016]56号文)
1、工程概况本工程线路起点为TS变东南侧左数第2、3构架(面向变电所),沿线经过AB省BC市CD区、DE市,终点为EF 500kV变电站,新建500kV同塔双回电力线路40.701km,500kV单回线路0.705km,分为两段:
第一段为TS变至fg段,为同塔双回路,基本风速为32m/s,线路长度18.211km。
第二段为fg至EF变段,基本风速为28.3m/s,同塔双回线路长度22.49km,单回路线路长度0.705km。
基础型式:本工程使用灌注桩基础、掏挖基础和直柱大板基础3种型式,全部采用地脚螺栓型式。
铁塔使用情况:双回路杆塔103基(直线塔88基、耐张塔15基);单回路杆塔2基(耐张塔2基)。
本工程为500kV双回路设计,导线型号:4×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地线一根采用36芯OPGW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另一根地线在两端变电所出口采用JLB40-150铝包钢绞线,中间段采用GJ-100镀锌钢绞线。
本工程主要跨越有拟建嫩丹高速公路2处,fg1处,220kV电力线2处,66kV电力线5处, S207省道1处。
工程名称:TS-长岭(#227)500千伏线路工程
工程项目法人:国网AB省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管理单位:国网AB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部
工程监理单位:AB省吉能电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设计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
运行单位:国网AB省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公司
质监单位:AB省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
本标段工程施工单位:AB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建设工期(计划):
开工日期:2016.07.30
竣工日期:2017.12.30
1.1 基础型式
TS-长岭(#227)500千伏线路工程采用灌注桩基础、掏挖基础和直柱大板基础,所有基础与铁塔连接方式采用地脚螺栓。
1.2 线路方向及塔腿编号
图1-1 线路方向图
1.3 掏挖基础统计
本工程共有8基掏挖基础,具体如下:
以上8基基础开挖深度均为8米,属于固有4级风险,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开挖作业。
1.4 砼强度等级及配合比
本工程掏挖基础采用C25混凝土,采用现预拌混凝土进行浇制。配合比参数详见下表。
混凝土配合比
2、线路复测
2.1 线路复测施工
线路复测主要目的为核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杆塔明细表、平断面图、各塔位塔基断面、交叉跨越点及地形凸起物是否与现场相符,并了解线路途经地区地质、交通、民风民俗等信息,以便进行危险点评估及施工安排。
线路复测时应对线路方向、转角度数、塔基断面、档距和塔位及地形凸起物高程进行测量,施工时认真填写复测记录并应记录各跨越点及其它危险点具体情况。本工程线路复测采用全站仪。
2.2 线路复测质量要求
2.2.1利用全站仪测定各塔位桩转角度数及档距并复核,转角度数与设计角度相差不应大于1ˊ30",档距与设计值误差不应超过设计值的1%。。
2.2.2 被跨越物高程与断面图不得超过0.5m。
2.2.3 塔位点相对高差与设计值相差不大于0.5m。
2.2.4 地形凸起点高程与设计值相差不大于0.5m。
2.2.5 直线桩横线路偏差不大于50mm。
2.2.6 被跨越物与邻近杆塔位距离与平断面图中设计值相差不大于档距的1%。
2.2.7 地形凸起点、风偏危险点与邻近杆塔位距离与平断面图中设计值相差不大于档距的1%。
2.2.8在复测线路发现实测值与设计值偏差超出允许偏差应及时上报并与设计工代联系,以便处理。
2.2.9 塔基断面测量应每基每腿测量,检查基础埋深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抗拔要求,如不符及时上报或与设计工代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2.2.10 对线路对地(含风偏)距离、潜在的危险跨越物的距离、对运行通道中成片树林距离(含风偏和倒树距离)均应做相应测量,关键地段应留存影像资料。
2.2.11 对线路路径所经村镇名称、地表作物、地形地貌、地质情况以及进入塔道路情况、是否适合设置张、牵场情况均应做外业记录。
2.2.12 对于丢失的杆塔中心桩,应按设计数据予以补桩,其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桩之间的距离和高程测量,采用视距法同向两测回或往返各一测回测量,其视距长度不宜大于400m,当受地形限制时,选择GPS进行测量,也可适当放长。
测距相对误差,同向不应大于1/200,对向不应大于1/150。
2.2.15 复测同时应在杆塔中心桩的顺线路及横线路方向钉立辅助桩,用作分坑及基坑开挖质量检查。
直线杆塔:沿线路中心线方向及垂直方向的前后左右钉4个辅助桩;
转角杆塔:沿线路转角分角线方向及内角线方向钉4个辅助桩。
2.3 线路复测期间其他要求
2.3.1线路复测时,必须测量塔基断面并做好测量记录。
2.3.2线路路径中不能通视区域采用GPS测量,如需砍伐林木,必须事先获得当地林业部门及林木所有人许可。
2.3.3 线路复测所用木桩,必须统一购买后带到线路上,严禁砍伐林木制作木桩,多余的木桩应带回施工队驻点,严禁丢弃在林地中。
2.3.4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流动吸烟,在防火期内,严禁带火种进入沿线林地。
2.3.5 线路复测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在合理地点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2.3.6 线路复测时应对较重要桩位采取措施进行固定保护,谨防丢失。
3、分坑测量3.1 分坑前,各施工段必须把线路复测记录、塔基断面测量以及跨越物、地形凸起点、风偏危险点等记录上报项目部,实测值与设计值误差超过允许偏差的应上报设计单位解决,否则禁止施工。
3.2 分坑前,必须校核塔位桩号、线路方向、档距、转角度数、塔位高程、定位高差和设计埋深,如果不符合设计要求,应及时上报项目部。
3.3 分坑前应按图纸校核分坑尺寸,如有疑义,立即通知项目部工程技术科,校核无误后方可施工。
3.4测量施工基面前,应准确定出辅助桩的位置,记录与中心桩的距离。操作方法采用:“斜拉尺”,严格按照基础施工标准化执行。
3.5基础施工时,应按照基础施工图中所列每条塔腿的基础半根开进行分坑,确定其基础顶面的标高,核实塔位塔基断面是否正确,四个塔脚与中心桩的高差是否与《铁塔基础配置细表》相应塔位所注明的情况吻合,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项目部工程技术科,以便及时联系设计复核。
3.6基础分坑技术要求
本工程耐张转角塔中心桩分坑时无位移要求。
本工程基础为正方形基础,分坑时仪器应支在塔位中心桩的位置上,直线塔基础分坑时,沿线路方向依次水平旋转45°进行分坑。转角塔分坑时,沿转角平分线方向依次水平旋转 45 °进行分坑。分坑距离可以用“斜拉尺”的方法进行,即按基础分坑尺寸和基础坑相对于中心桩的高差换算出每个基坑近角、远角至中心桩的斜距,再进行分坑。
a) 直线塔基础分坑
b) 转角塔基础分坑
图3-2 基础分坑
4、人工掏挖施工掏挖基础施工的过程分为桩体开挖、护壁制作和基坑清理三部分。
4.1 人工掏挖施工
4.1.1 挖掘前应将塔位附近的浮石等杂物清理干净,挖掘应自上而下进行,如基坑底面积超过2m2时(102#塔位),可由二人同时开挖,但不得面对面或相互靠近作业。
4.1.2 开挖前应在坑口边1米远的地方用砂浆做好排水沟,防止雨天坑壁渗水。雨天应用苫布遮住排水沟到坑口地方,防止基坑进水塌方,临时排水沟300mm宽、200mm深,防止雨水大时溢出。
掏挖基础开挖时临时排水沟示意图
4.1.3 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查井下是否存在有害气体,可使用预先吊入笼装小鸟的方法进行判断,也可以使用便携式氧气检测报警仪进行检测,如有异常应立即通风,再次检查井下空气含氧量合格后,方可下井作业。施工挖孔应采取可靠的通风设施(如排风扇),确保孔内作业时空气清新,避免缺氧。
4.1.4 施工中,孔口应有专人监护,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带,当挖孔暂停施工时井口应用盖板盖好。
4.1.5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在坑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护栏高度不得低于800mm。
4.1.6 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必须及时运离孔口,不得放在孔口四周5m范围内。
4.1.7 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
4.1.8 开挖深度超过1.7m时,坑内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装入提土筐内,由专人向坑外提土。提土人员须站在垫板上,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1m,宽度不小于0.3m,板厚不小于0.05m。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安全绳可固定在锚桩上)。在提土的过程中,坑底的施工人员严禁施工。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电葫芦宜用按钮式开关,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
坑底提土布置图
4.1.9 当坑深超过2.5m时,坑上安全监护人应密切注意坑下作业人员,并预设通风设施(通风可利用排风扇往坑内送风。送风时,送风人员应该尽量站在基坑护栏内侧,保证人身安全),防止坑下作业人员因缺氧而发生休克现象;基坑较深时,应该不定时的更换基坑开挖作业人员,采取坑上坑下轮换作业的方式,轮换间隔时间最好不要超过2小时;当发现坑内人员有异常状况时,应及时了解坑内空气质量,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开展抢救工作。
4.1.10 基坑初挖时,宜比设计规定的尺寸小30~50mm,以便修整基坑。
4.1.11 基坑开挖至接近设计深度时,再从上到下挖掘扩大头部分。在基坑底部订立中心桩,边挖边检查尺寸;各部尺寸应预留50mm左右,待清理基坑时再修整。
4.1.12 基坑开挖至距设计要求埋深尚有约50mm时,在基坑底部钉出基坑中心桩,边挖掘边检查尺寸,直至基坑周边尺寸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为止。基坑底部应预留约50mm暂不挖掘,待清理基坑时再修整。
4.1.13 如遇基坑尺寸有增大或超深时,其增大或超深部分应用混凝土填充,并保证钢筋笼在立柱中的尺寸准确。
4.1.14 基础主柱开挖深度距设计要求尚有100~200mm时,检查主柱直径正确后,用钢尺在主柱坑壁上量出基础底部扩大头挖扩位置线,由挖扩位置线下方20~40mm处开始挖掘扩大头部分。
4.1.15 基坑施工的铲、镐等工具的把柄长度应限制在500mm以下,视坑口直径而定,以方便操作。
4.1.16 掏挖基坑过程中如发现土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或坑壁有塌方先兆时应暂停挖掘,报告工地负责人研究处理。
4.2 护壁制作
本工程掏挖基础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制作护壁。
基础护壁施工图
4.2.1 基坑每开挖一段,在内壁支模现浇C25级钢筋混凝土护壁一段,依次向下。
4.2.2 往下施工时以每一节为一个施工循环(即挖好每节后接着浇灌一节混凝土护壁),一般土层中每节高度为 1000mm,特殊土质开挖速度应视护壁的安全情况而定。
4.2.3 护壁施工采取一节组合式钢模板拼装而成,拆上节支下节,循环使用,模板用U形卡连接,上下设两半圆组成的钢圈顶紧,不另设支撑,砼用吊桶运输人工浇灌,上部留100㎜高作浇筑口,拆模后用砌砖或混凝土强度达1MPa即可拆模。
4.2.4 第一节护壁制作时应保证护壁高出坑口150mm,宽度为200mm,直径为孔径d 400mm。
4.2.5 为了保证桩的垂直度应每浇注完三节护壁校核中心位置及垂直度一次。
4.2.6 设计在图纸中已给出每基挖孔基础的护壁长度,作业时应根据现场实际地质情况确定是否采用护壁及采用护壁的深度范围,以确保安全。
4.3 基坑清理
4.3.1 清理基坑的任务是修理坑壁及清除坑底未挖掘的部分,基坑清理应由上至下进行。
4.3.2 清理基坑应有与主柱直径等长的专用测量工具测量主柱基坑直径,以保证基坑尺寸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清理基坑时应保留基坑中心桩,以基坑中心桩为准,测量基坑中心桩至四周坑边尺寸应相等。
4.3.3 清理好的基坑,如需过夜浇制基础,应采取防止雨水或泥土流入坑内的措施,例如加盖塑料薄膜,在坑外侧开挖小排水沟等。
4.3.4 基坑清理完毕,应测量立柱断面尺寸及坑深,符合规范偏差要求,并作好施工记录;基坑尺寸属隐蔽工程应有监理代表在现场复查并签字认可。
4.3.5 基础成孔后,应及时验孔、安装地脚螺栓和钢筋,验收合格后尽快浇制混凝土,以防降雨至孔内积水,影响基坑强度。
5、钢筋加工5.1本工程掏挖基础地脚螺栓规格有4M60、8M60.、4M64,由于单根螺栓较重,应在现场采取成型样板固定方式,样板加工误差标准:小根开及对角线与设计偏差1mm;孔径大于螺栓直径2mm;地螺施工误差标准:小根开及对角线与设计偏差2mm;顶面高差最大值4mm。地螺施工时应垂直水平面,浇制时要对地螺做好临时保护,施工完毕用专用工具保护地螺。
5.2地脚螺栓材料均为35#钢,小根开、对角线、露高等尺寸按照《分坑找正数据手册》进行施工。
5.3钢筋加工在材料站统一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用冷拉法调直时其冷拉率,对一级钢筋不宜大于4%,对二级钢筋不宜大于1%。
②钢筋加工后的形状和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其尺寸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超过下列规定:长度:±10mm;弯折点位置:±20mm
钢筋笼
a 主筋间距:±10mm;
b 箍筋间距: ±20mm;
c 钢筋笼直径:±10mm;
d 钢筋笼长度:±50mm。
③钢筋加工,应由有焊工上岗证的人员操作。
④钢筋下料,应有专人负责,切割钢筋应齐整,钢筋绑扎应牢固、可靠。
⑤钢筋加工前,先要用卡尺测量钢筋规格,然后清除污垢,用锤击法去掉浮皮、铁锈。
⑥对钢筋进行成批下料之前,要先做单件下料加工试验,经检查鉴定其加工质量,工艺合格后,才能成批下料加工。
5.4钢筋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规定。
②焊接前必须根据施焊条件进行试焊,试件检验合格方可进行大量焊接。
③基础钢筋的接头均采用焊接接头,其方法可用电弧焊,交叉点可采用点焊。
④钢筋的焊接接头在同一构件内应相互错开,在任一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35倍且不小于500mm的范围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且该区段内有接头的钢筋截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50%。
⑤焊接头距钢筋弯折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距处。
⑥钢筋骨架焊接时,严禁在主筋上引弧。其主筋和箍筋间距偏差不宜超过10mm;钢筋网的焊接,四周边缘两根钢筋的全部交叉点均应焊接,其余的交叉点可间隔焊接;钢筋网和网眼的尺寸偏差应不超过10mm。
⑦钢筋笼和钢筋网采用绑扎时,所有的交叉点均应用铁丝扎牢。
⑧箍筋应垂直立筋、箍筋的结合处应相对主筋设置:主筋的弯钩方向应与模板面垂直,角部的应在角的二等分线上。钢筋笼和钢筋网采用绑扎时,所有的交叉点均应用铁丝扎牢。绑扎后钢筋笼和网的尺寸与设计值的允许偏差为:a)受力钢筋间距:10mm;b)钢筋笼宽度:5mm;c)箍筋间距:20mm。
⑨所用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1995和《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1995的规定,其品牌必须与所使用的钢材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相当,并具有良好的焊接工艺性能。焊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表面不得有油脂污秽、腐蚀和药皮脱落等。
⑩钢筋焊接工艺应遵循以下规定:
a.对基础主筋,可使用双面搭接焊,搭接长度应大于等于6倍的焊接钢筋直径;
b. 搭接焊接头的焊缝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0.3倍;焊缝宽度不应小于主筋直径的0.7倍。
c.焊接时,引弧应在垫板、搭接焊形成焊缝中引弧;在端头收弧前应填满弧坑,并应使主焊缝和定位焊缝的始端和终端熔合。
d.搭接焊时,焊接端钢筋应预弯,并应使两钢筋的轴线在一直线上。
e.搭接焊时,应用两点定位焊固定;定位焊缝与搭接端部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0mm。
6、基础混凝土浇制6.1 施工测量
6.1.1 浇制混凝土前,必须对线路方向、转角度数、转角塔中心桩位移、档距、定位高差、塔腿配置等进行检验,如发现与设计不符或与设计值偏差超出允许值,应立即停工通知项目部工程技术科。
6.1.2 对作业指导书中给出的基础找正尺寸,施工前应按设计图纸复核,如有疑问,请及时通知项目部工程技术科,核实无误后方可施工。
6.2 支模找正
6.2.1支模找正前准备工作
(1)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能满足模板安装和检查需用的测量控制点或控制桩,如对角线方向控制桩、坑位中心桩等。
(2)清除坑内积水及杂物。
(3)钢筋保护层和底盘筋用砂浆垫块铺垫,钢筋应清除表面浮锈和油污。
(4)核对地脚螺栓的规格、型号、长度是否与基础图相符。
(5)核对钢筋型号、规格、尺寸和数量。
(6)检查基坑各部尺寸是否正确。
(7)清除模板表面的杂物,刷脱模剂。
(8)检查模板规格尺寸是否正确。
(9)对照图纸复核基础找正尺寸,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项目部工程技术科,核实无误后方可施工。
6.2.2基础支模找正
(1)将经纬仪或全站仪支于杆塔中心桩处,检查坑深、根开、对角线尺寸,应与设计相符。坑位中心应用木桩或铁钉保留印记。
(2)每个基坑操平时,应不少于5个点:坑中心及四个角。同一基础的基坑深度相同时,在坑深允许误差范围内按最深一坑操平。当同一基础基坑深度不同时,应分别按设计坑深操平。
(3)对于转角塔的基坑操平,应根据设计预偏要求,将上拔腿(外角侧)坑深增大。终端塔线路侧及转角内侧腿都必须抬高,严禁向线路侧及转角内侧倾斜。
(4)坑壁应修平,底板宽度不应有负误差,以确保钢筋保护层的厚度。对局部易掉块的坑壁,应抹浆保护。
(5)对运抵现场的钢模板应检查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变形、裂缝等,合格后再行拼装。拼装连接必须牢固。
(6)模板就位后应进行对中、找正、操平调整,以保证基础底盘及立柱方向、坡度及各部位尺寸。
(7)模板的支撑应牢固可靠。
(8)模板合缝应严密,不得漏浆。
(9)基础各部尺寸找正方法与模板各部尺寸控制方法相同,控制尺寸须按质量验收规范内容及基础找正数据中逐项测量,并应严格控制地脚螺栓单面坡比及间距、露高以及根开、高差等各部尺寸,不得超出允许偏差值。
6.3 钢筋绑扎
6.3.1 钢筋的交叉点应用绑线扎牢。
6.3.2 钢筋绑扎后,按设计图纸进行复查,确保数量准确,位置、尺寸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6.3.3 绑扎网和绑扎骨架允许偏差表(单位:mm)
6.4 基础浇制的技术规定和要求
6.4.1 本工程掏挖基础混凝土标号为C25,基础保护帽标号为C15。
6.4.2 本工程混凝土浇制连续一次完成,不允许二次浇制。
6.4.3 原材料要求
(1)本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使用要求如下:
1) 使用预拌混凝土应取得混凝土厂家的单位资质证书,以及配合比实验报告和开盘鉴定、产品合格证。
2) 使用预拌混凝土时应核实混凝土强度等级,并估计好使用方量。
3) 使用过程中应随机取样,留存进行标养,到达养护龄期时及时送检。
(2)钢筋亦必须采用有资质的厂家的产品并经试验室进行拉伸、焊接试验,合格后方能在工程中使用,由项目部中心材料站统一加工;
6.4.4 混凝土的浇制是一项紧张而细致的工作,必须分工明确,并有专人负责指挥、调度。为保证浇筑混凝土的和易性,每次下料应采用漏斗。
6.4.5 混凝土振捣
1) 现场浇注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振捣和人工振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振捣。
2) 捣固采用分层捣固,每层厚度为300mm左右。捣固时,振动棒要插入到混凝土的下层尚未初凝的混凝土中50-100mm,以使上下层更好地结合。
3) 振动棒要“快插慢拔”,不断将振动棒上下拔动,使混凝土均匀受振。
4) 振动棒各插点距离要均匀,不要忽远忽近,一般不要超过振动半径的1.5倍(振动棒有效作用半径一般为300-400mm)。
5) 每一插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应使其振实,表面呈现浮浆和混凝土不再沉落为远则。振捣不应使混凝土产生离析。
6) 基础棱角处应加强捣固,并用钢钎在混凝土与模板上下冲捣。立柱与底盘结合部,应以钢钎捣固为主,振动棒只能轻微振捣,以防溢浆。立柱的振捣应采用端面中间用振动棒,四周及边角用钢钎捣固。
7) 振动棒不得碰撞钢筋、地脚螺栓。浇注到地脚螺栓部位时,应以人工钢筋捣固为主,机械振捣为主。
8) 在浇注中,每隔500mm左右高度时,在模板外面用木锤敲击,使气泡溢出。
9) 振动器的橡胶软管,不能插入到混凝土中,软轴的弯曲半径不要小于500mm,振动器移动或暂停工作时,要切断电源,以保证安全。
6.4.6混凝土的坍落度,每个腿浇制至少抽检两次,遇有雨后施工,应立即检查坍落度,及时调整用水量。坍落度均为160—200mm,塌落度检查方法为:
(1)将塌落度筒置于平面上,用双手按牢。
(2)加入1/3筒体积的混凝土拌合料。
(3)用直径16mm长500mm的铁钎捣固25下。
(4)依同样方法,直到装满试筒为止。
(5)轻轻提起试筒,测量混凝土料的下落高度,其数值为塌落度。
6.4.7 转角塔预偏值
(1)基础预偏值详见附录1:基础分坑找正尺寸表
(2)基础预偏值可根据具体地质情况做适当调整,但必须做好记录并在施工记录中体现。
(3)基础设置预偏值后基础顶面应在同一斜平面上,如图6-1所示。
图6-1 基础预偏后基础顶面示意图
6.4.8 试体块制作
(1)本工程掏挖基础每基耐张塔须制作一组试块,其他5基直线塔共制作一组试块,试块应在现场浇制过程中取样制作,所有试块均采用标准养护。
(2)试块盒为150mm的正方体厚壁钢模,每组试块为三块,并在同一罐中取料。
(3)施工队技术员负责试块的制作,制作时每个试块用钢钎捣25下。另外每块试块必须用红油在表面上标明混凝土标号、塔号及浇制日期。
(4)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一组。
6.5 基础抹面、倒角
1)基础顶面抹面是基础浇制的重要控制项目,其直接影响基础的顶面高差和平整度。浇制到设计标高后,先进行初步抹面操平,待混凝土初凝后进行压光,确保基础表面光滑。严禁初凝后加料进行二次抹面。
2)本工程掏挖基础为圆形基础顶面,需采用统一的倒角工艺。
综合考虑钢筋保护层和施工操作的便利性,倒角半径选取为30mm,制作专用抹子如右图,在浇制完成,待混凝土具有一定强度后(养护1-2小时,初凝前)使用途中专用抹子沿模板内侧进行操作
3)基础倒角、抹面应由经验丰富的专人负责,不得随意更换,确保质量的稳定。
6.6 基础露高及爬梯设置要求
本工程掏挖基础露高均为0.5m,无需设置爬梯。
6.7 基础拆模及养护
6.7.1 浇制后,12小时内开始浇水养护,当天气炎热、干燥有风时,3小时内进行浇水养护,养护时就在基础模板外加遮盖物,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表面始终湿润。
6.7.2 基础浇制完毕,在平均气温大于10℃,小于15℃的条件养护2天以后拆模;平均气温大于15℃,养护1天后拆模。拆模时,切勿损坏基础表面及棱角。
6.7.3 基础表面经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回填,还应对基础外露部分加遮盖物保持基础湿润。
6.7.4 混凝土拆模后,当其“养生期”不满足时,应将加遮盖物继续养护。
6.7.5模板拆模后,应及时清除附带的混凝土结块,并清洗干净,刷防粘剂。
6.8 混凝土质量检查
基础拆模后,要仔细检查基础外观质量,不准出现露筋、露石、麻面、蜂窝和狗洞。
6.9 基础各部尺寸允许偏差
6.9.1 保护层厚度:-5mm
6.9.2 立柱和底盘断面尺寸允许偏差:-0.7%
6.9.3 同组地脚螺栓中心对基础中心偏差:8mm
6.9.4 整基基础中心对中心桩的位移:
直线塔:横线路21mm
转角塔:横线路21mm,顺线路21 mm
6.9.5 基础顶面高差3mm
6.9.6 基础整基扭转:5ˊ
6.9.7 地脚螺栓露出高度:0,+5mm
6.9.8 地脚螺栓小根开±2mm
6.9.9 基础根开及对角线:±1.0‰
6.9.10 立柱断面尺寸 -0.7%
6.9.11 现浇基础底板断面尺寸:-0.7%
6.9.12 主角钢顶棱相对高差:5mm
6.9.13 基础立柱倾斜度:±1%
7、基坑回填7.1 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恢复塔位原始地貌,基础回填在保证柱顶不被埋的情况下,尽可能将余土堆积在塔基中部。一定要避免基础顶面埋入土体。
7.2 余土处理是否恰当关系到塔位的安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施工余土处理一般根据塔位现场情况采用现场就地消纳、异地另行堆放及外运处理等措施。
7.3 对于水田中塔位,余土尽量就地消纳,但堆土高度不宜超过300mm,且不能影响耕作,多余弃土必须外运至附近指定地点堆放。
7.4 对于非农田中塔位,余土可全部就地消纳,必要时可砌筑堡坎。
8、基础质量保证措施8.1.质量是企业的生存之本,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指导方针。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将随时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其组织机构如下: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8.2.认真贯彻ISO9002标准,项目总工及专职质检员应经常检查、指导各部门和施工队质量管理情况,严把质量关。
8.3.基础施工质量“三控制”
8.3.1 基础施工质量应做到“三控制”,超前控制、过程控制、最终控制。
(1)超前控制,施工前制定质量薄弱环节的防范措施。
(2)过程控制,施工中对基础的各部尺寸,要经常检查发现有变化应及时采取措施。
(3)最终控制,施工完毕,要进行仔细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4)基础施工质量“三检”工作要求为:施工队的自检达100%,项目部复检达100%,公司抽检达30%以上。
8.3.2 基础质量标准
(1)地脚螺栓、钢筋规格及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2)混凝土强度大于等于设计值;
(3)底板断面尺寸-0.7%;基础埋深 100—0mm;
(4)基础钢筋保护层厚度-5mm。
(5)混凝土表面质量美观,无蜂窝、露石、麻面、露筋、狗洞现象。
(6)立柱断面尺寸-0.7%;
(7)整基基础中心位移横顺线路均小于21mm;
(8)整基基础扭转:一般塔8′;高塔4′;
(9)基础根开及对角线尺寸:螺栓式±1.6‰;插入式:±0.8‰;高塔:±0.6‰;
(10)同组地脚螺栓对立柱中心偏移小于8mm;
(11)基础顶面间高差3mm;
(12)掏挖基础坑分坑和开挖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
(13)回填土无沉陷、防沉层美观。
8.3.1 材料控制
(1)基础施工钢筋、地脚螺栓必须经过检验、试验合格并取得合格证。
(2)材料站对材料进行检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对材料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行基础浇制。
(3)材料堆放有标识;材料的保管、发放、回收要有材料卡,使材料控制处于全过程控制状态。
8.3.2 质量记录
(1)施工队每周要开一次质量活动会,并做好记录;
(2)各种自检记录、复检记录、评级记录要及时填写,整理、存档。
8.3.3 标准工艺应用及效果展示见下表(手机横屏点击放大阅读):
9、紧固件制造工艺
为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创安全工程。建立健全安全施工岗位责任制,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其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安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及施工队进行安全大检查,查隐患、定措施。对施工的危险点、重点及安全薄弱环节,项目经理、总工和专职安全员应亲到现场监督、指导施工。项目部将按照工程的进度情况,开展“安全活动月”和“安全活动周”等安全活动。
9.1 安全措施
9.1.1 施工前安全准备
(1)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组织三级安全教育。
(2)组织施工技术人员熟悉设计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研究制定施工控制程序,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法,施工质量标准和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3)对操作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组织学习需要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9.1.2 基础施工
(1)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查井下是否存在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挖孔应采取可靠的通风设施,确保孔内作业时空气清新,避免缺氧。
(2)施工中,孔口应有专人监护,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带,当挖孔暂停施工时井口应用盖板盖好。
(3)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高度一般为1.2米。
(4)依据设计图纸要求,掏挖基础挖出的土方应堆放在距坑口5.0米以外,防止压塌坑壁。
(5)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坑深超过2.0米时,上、下坑应有软梯,设专人监护。
(6)设计在图纸中已给出每基挖孔基础的护壁长度,作业时应根据现场实际地质情况确定是否采用护壁及采用护壁的深度范围,以确保安全。
(7)基坑较深时,应该不定时的更换基坑开挖作业人员,采取坑上坑下轮换作业的方式,轮换间隔时间最好不要超过2小时;当发现坑内人员有异常状况时,应及时了解坑内空气质量,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开展抢救工作。
(8)扩底部分采取先挖桩身圆柱体,再按扩底尺寸从上至下削土修成扩底形。
(9)掏挖基坑过程中如发现土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或坑壁有塌方先兆时应暂停挖掘,报告工地负责人研究处理。
(10)支模找正时,禁止在支撑木上行走及传递工具。
(11)浇制时,混凝土运输车应稳固在距坑边4米以外。
9.1.3 车辆及人力运输
①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认真执行车辆“三检制”,禁止无证驾驶,不开带病车,不酒后架车。
②车辆载人时,车箱上应装高栏。
③人力运输的道路应事先清除障碍物,运输用的工器具应牢固可靠,每次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
9.1.4 防火,用电
①施工用的发电机、电转等设施及生活用电,必须保证其绝缘良好,性能可靠,须接地保护的设施必须装好,做到人走电断。
②施工现场,杜绝乱用火源, 设防火区,防止森林火灾。
9.1.5 安全活动会议及安全记录
①安全活动会议每周开展一次,查找安全隐患,制定防范措施。
②各种安全活动会议,要有安全会议记录。
③安全工作票每天写一张,定时开展班前安全交底。
9.2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9.2.1施工中要把文明施工同安全施工放到同等位置来抓,认真贯彻电力部《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标准》,把文明施工落实在实处。
9.2.2施工中,尽量减少损坏植被及青苗,对临建设施占地,在施工后及时恢复.
9.2.3施工中,要和当地政府和群众搞好关系,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9.2.4施工现场作业区,要有明显标志,工器具,材料摆放整齐,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各种材料,工器具要有标识.
9.2.5严格执行工器具,材料运输,储存和发放的有关制度.
9.2.6不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禁止施工。
9.2.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树木砍伐,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的法规。
9.2.8房屋拆迁,将建立一户一卡制,使拆迁户得到妥善的安置。
9.2.9对植被破坏较大的塔位开挖时,采取挡土墙、护坡等其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9.2.10施工影响的农田、沟渠、道路等设施,施工完毕尽快给以恢复。
9.2.11塔基永久性占地将按照国家土地法规定给予适当的经济损失。
10、基础施工主要工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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