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如何知道我们维权的期限呢)(1)

下面我们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就来详细谈谈我们最后的救济途径的时效问题。方便被征收人对照参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

《行政复议法》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直接提起诉讼】行诉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 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复议后提起诉讼】行诉法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遇到强拆,属于紧急情况,可以不受行政诉讼时效的限制,大家可以直接提起上诉。

除了复议和诉讼,其实还是有很多其他维权方式,只是大家见的可能最多的就是这两种,也是最管用的。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如果您不清楚或有其他疑惑,需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希望每一位被征收人都能争取到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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