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已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也是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力量。立足于内需的高质量发展,公平规范参与市场竞争,并承担社会责任,将是企业顺应市场发展的有力抓手。
来源 | 经理人传媒旗下《经理人》杂志
■本刊记者/林岸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正式印发,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
对此,有人嗅到了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建设高效公平的市场环境的利好消息;也有观点认为“统一大市场”等同于重回计划经济时期。
针对这个观点,首先来看何谓“计划经济”?计划经济,又称指令型经济,是对生产、资源分配以及产品消费事先进行计划的经济体制。一般来说在计划经济下,从资源、要素分配,到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由政府决定,强调的是政府的主导地位。
而统一大市场旨在消除妨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各种因素,强调的是“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双重发力,让市场更有效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因此,简单将统一大市场等同于计划经济,实属望文生义。
事实上,“统一大市场”一词也并非《意见》的首提。从2013年的“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2015年首次明确了“统一大市场”这一提法;到2020年正式部署“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再到此次提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统一大市场”已成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坚强支撑。
那么,如何正确解读“统一大市场”?当前建设“统一大市场”有哪些迫切性需求、又具备哪些基础条件?在立足于内需的工作原则下,企业如何以高质量的供给创造和引领需求?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魏江教授对此表示,此时提出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有来自国际、国内两个格局、两个市场的交互影响。“国际上各种不确定因素对我国出口贸易形成了严峻的冲击与挑战,出口贸易规模对GDP的贡献占比不断下降,而内需对GDP贡献达到2/3左右,未来中美甚至中西贸易还会更加困难。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快推进国内市场大循环,就需要解决产品/服务流动、生产要素流通、人才与劳动力流动过程中存在的大量堵点和障碍,亟需打通经济循环。”
在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过程中,魏江教授认为,企业也应当积极发挥市场主体的能动性,更加坚持高质量发展,持续创造高质量、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并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否则会导致区域之间更加不平衡、不协调。
打通堵点,推动循环
《经理人》:早在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便正式对“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做出部署;到此次进一步提出“以国内大循环和统一大市场为支撑,有效利用全球要素和市场资源,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更好联通”的主要目标,两者的落脚点有何不同?
魏江:这次提法的改变是新发展格局的深化和具体化。理论上讲,如果一个产业要实现国内大循环,就需要打通国内的供应链、价值链和创新链,自身要形成循环系统。而如果要国际国内双循环,那么供应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就应该是全球化的。
如何协调好两个市场之间的关系呢?这个问题在《意见》中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和明确。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建设统一大市场,并不是要发展一个封闭的市场,而是要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加畅通,提高市场运行效率,进一步巩固和扩展国内的市场资源优势。
在这个基础上,扩大市场规模容量,不断培育发展和强大国内市场,保持和增强对全球企业、资源的吸引力。并有效利用全球的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高质量对外开放,将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与全球市场接轨,以此增强我国在全球“三链”中的影响力。
实际上,新发展格局要求“国际国内”两条腿走路,而国内大循环和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因此《意见》的出台使得产业界、经济界、企业界,包括政府、政策等各方在市场经济发展上更具有操作性。
《经理人》:在《意见》中,提到一个工作原则在于“立破并举”,如何解读“立”与“破”两个角度?
魏江:从系统观看,统一大市场建设,需要供给侧、需求侧、生产要素配置都能按照统一大市场流动起来,并需要硬件基础实施、软件基础设施、质量标准体系等都能开放共享。但这是非常困难的,难的不是“立”而是“破”。比如,从经济学“供”与“需”角度看,生产供给侧需要各种要素例如资源、土地、劳动力等,要有统一的市场获取和投入;需求消费者能够按照市场机制获得同样价格和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在条件保障上,物流、资金流、人才流要能够自由流通,市场交易的信息和数据也能够平等流动和获取,这样才能让供需两端循环起来,才能不断降低生产与需求之间的交易成本。
但现实情况是,部分地方仍存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垄断竞争、不正当竞争或是区域壁垒等现象,最常见的例如货运物流上的收费站或其他额外成本,这就导致市场出现供需不通或交易成本高企的情况。再如,现在人才流动、土地流动也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各个地方一定会设置障碍避免流动。
因此,要“破”这些障碍,需要在法律、制度层面下大决心。此次《意见》提出要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为的便是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使得各类要素能够在更大范围内流动。
为什么“立”相对容易?就是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意见》中给出的答案是“立”起五个统一,分别包括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统一、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涵盖了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监管规则,到物流交通、信息数据、交易平台等各种市场流通所需的软硬条件和领域。
应当说,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现阶段,生产要素、物流、信息、供需端等各种软硬件条件已然具备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的基础条件;与此同时,叠加疫情以及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在当下加快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优化整个营商环境正是时候。
《经理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过程中,市场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也将提高。对于市场而言,有哪些结果符合预期?
魏江:我认为至少有三方面,第一是不断拆除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壁垒,比如打通高速公路检查站、收费站,降低物流货运成本;第二是不同区域之间的商品或物流能够通过平台实现跨区周转,以此实现物流成本的最小化;第三是借助互联网平台,让更多消费者能够享用到更多符合标准的、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主体意识,谨慎乐观
《经理人》:按照“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工作原则,如何更好地看待和处理市场与政府这对关系?
魏江:要真正发挥市场的协调作用,就要让市场和政府这两只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建立起有效的互动。
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比如要打破地方保护,必须按照全国统一清单,严格破除地方各类保护性制度,即政府在市场通道的建设过程中要明确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个地方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并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再比如,要强化反垄断、查处不正当竞争、清理不公平的招标采购等等。也就是要真正砸掉企业进入市场路上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
要建设统一大市场,目前要加强的是允许市场主体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比如,让民营经济同等参与市场竞争,民营企业是最灵敏、最有效的市场主体,对于信息对称不对称、交易成本高不高等问题的感知,民营企业是最清楚的,也最有动力去追逐信息透明、降低交易成本。
《经理人》:从营商环境角度来说,《意见》是一个利好消息。那么,企业如何有效抓住政策红利?对于中小企业或部分单项冠军而言,如何抓住可能释放出来的市场份额和机会?
魏江:我始终认为,无论环境如何变化,企业的根本不会改变,那就是为消费者创造高质量、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因此在统一大市场中,企业要更加强调高质量发展,同时要更具社会责任感、做到服务于共同富裕的目标。
具体来看,首先是高质量发展。过去靠模仿、靠假冒伪劣的路,现在已经行不通了。未来企业发展靠的是创新、科技和人才,来提高生产技术、工艺和产品质量,并推动企业高质量转型升级。
此外,尽管从单个中小企业来看,其生命力难以与大型企业比拼;但从整个中小企业群体来看,其是非常有活力和重要的市场组成部分,并关系着社会稳定、民生就业等领域。对于专精特新获得单项冠军的中小企业而言,要依靠科技创新在细分领域内实现技术的突破和市场的开拓,同时还要积极面向国际市场竞争,实现技术的更新迭代。
总的来说,积极创新、做好产品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并积极面向国际化竞争,是企业发展应当牢牢抓住的重要根基,“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等到统一大市场真正来临时,具备这些特质的企业自然是获利者。
其次是承担社会责任。未来面向统一大市场,企业一定要做到规范竞争,并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例如原先只在区域内竞争时,面对相对饱和的市场,企业自然会通过升级产品或服务来提高竞争力;但到了更大的、饱和度相对更低的市场里,企业则不能为了抢占市场份额而通过压低价格或是投入低质量产品的方式,引起恶性竞争,这就破坏了市场的规则。
劣币驱逐良币是个长期存在的现象,对此,企业要坚守高质量品质发展,同时政府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规范和干预,避免“柠檬效应”的出现。
此外,在市场开拓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投资、与当地企业合资、与当地政府合作等形式,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帮助地方经济发展。
对于未来,企业家仍要保持谨慎又乐观的心态,积极发展、做好内功,等到机会来了,自然能够顺势抓住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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