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断绝父子赡养关系吗(与赡养义务无关)(1)

放弃继承权,可以不用赡养父亲吗?

林先生问:我父亲经常酗酒赌博,还对我母亲实施家庭暴力,现在我和母亲在外面租房住。父亲有一套房子,我今年19岁,是独子,我想自愿放弃对他名下所有财产的继承权,可以声明断绝父子关系,以后他年老时也不赡养他吗?

罗丹丽律师解答:亲生父子关系不可断绝,法律也不承认和支持公民个人断绝亲生父子关系的声明和主张。继承权是公民的个人权利,公民可自由选择放弃与否。但继承权与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存在交换关系,不可以放弃继承权为条件而不履行赡养义务。如你的母亲不愿意与父亲继续婚姻关系,可起诉离婚,并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林先生与母亲感情较好,可以与母亲共同生活,在父亲年老之后履行必要的赡养义务即可。

堆放材料砸坏他人财物,谁来赔?

黄先生问:我公司承包一个工程,在临时施工期间,堆放建筑材料不慎倒塌,砸到了他人财物,应由谁赔偿?

单化军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六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没有其他责任人的情况下,则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住宅小区外墙所有权,归谁所有?

何女士问:我是某小区业主,住宅小区的外墙面所有权归谁所有,有什么法律依据?

单化军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居民的外墙面属于小区全体业主。

业主拒缴物业费,可以断水电吗?

袁女士问:我们小区物业管理脏乱差,很多业主不满,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扬言要断我们的水电。请问:他们有这个权利吗?

罗丹丽律师解答: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的,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应承担法律责任,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并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是物业公司无权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女儿同学到我家玩,如果出事怎么办?

欧女士问:我女儿十岁,她有一个同学经常喜欢来我们家玩。因为她年龄小,她家里人都很忙,每次都不接送她。我担心,如果这个同学在来我们家路上或者回去的路上出了什么事,我们要承担什么责任?

赵明堂律师解答:因为这名同学只有十岁,属于未成年人,她的学习、生活都需要监护人保护。她在自己家和从自己家出来时,应由自己的家长进行监护,承担监护责任。但如果到达你家,在她家长不在的情况下,就要你们对她承担一定的监护责任。为防止意外,你们要么坚决要求她家长接她回家,要么自己送她到家,如果双方都没有时间和精力,就让她暂时不要独自回家。

合同未到期就离开,所欠租金由谁付?

孙先生问:我有一套房,租给一名外地人做公司办公用,租赁合同期为两年,但合同履行刚一年,胡某就说不租了。我说,不按合同约定,要他支付3个月的违约金,两个月押金不退就行了。结果,胡某丢下东西就走了,现已有两个月没付租金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赵明堂律师解答:你们双方之间其实就是因租赁合同提前解除而产生的纠纷。按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都要全面正确的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要变更和解除合同,都要征得另外一方的同意。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有很多人都会忽视一个问题,就是双方都有一个通知的义务。孙先生要处理目前的困境,避免一旦涉讼,双方谁也说不清的窘境,你要给承租人胡某发函,表明自己对纠纷的处理方案和态度,同时征求对方的想法和态度,为将来诉讼准备充分的证据。

4月26日(周四)值班律师

上午 胡兆富律师 广西厚荣律师事务所,擅长交通事故、房地产、继承、合同、税务、刑事、婚姻等。

下午 吕杰律师 北京鼎业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擅长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辩护等法律领域。

来源丨南国早报 全君兰 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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