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南昌市民万先生看着自己的新房有点烦躁。几天前,开发商通知他收房,其中明确他须交纳燃气初装费3200元。“我省不是出台相关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购房人不再需要缴纳燃气初装费吗?”面对开发商的通知,万先生很不解。
今年买的房 燃气初装费还要交?
“我的新房位于新丰丽都花园小区,是今年2月份买的。”万先生告诉记者,接到开发商的通知后,他突然想起之前看到的新闻。“去年年底,相关部门曾出台政策,新建商品房的管道燃气初装费纳入商品房的建设成本里,不能再向业主收取。”
按此理解,开发商要求万先生交纳燃气初装费显然是毫无道理的。
据记者了解,南昌市燃气初装费的收费标准是居民按一户一灶计算,每灶初装费和庭院、户内工程材料费累计不超过3200元。2015年11月11日,省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规范管道燃气安装费管理的通知》,其中第四条、第五条明确规定:新建商品房管道燃气安装费,纳入商品房建设安装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新建商品房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购房者不再交纳与管道燃气建设安装有关的费用,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两年前的楼盘 这笔费用还是要交的
既然政策如此要求,那万先生的燃气初装费是不是不用交了呢?
昨日,记者联系到新丰丽都花园小区售楼部。售楼部工作人员说,早在2014年8月,该小区就迎来第一批入住业主,万先生购买的是小区的“尾房”。“早在楼盘建设阶段,我们就已垫付燃气初装费。”
记者又联系南昌市燃气公司客服部。“根据规定,不再缴纳燃气初装费的楼盘是指2016年1月1日之后开工建设,且在此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万先生所在楼盘早在2014年就已有人入住,即便万先生是今年2月买的房,也不在此范畴。”客服部工作人员表示。
听了解释,万先生终于理解了:“虽然还是要交,但交得明明白白就好!”
文/图 江南都市报记者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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