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算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领导和老师在我离开象牙塔步入社会之初赠予我的座右铭,一同赠予同批学友与同事的有“功不唐捐”等等,功不唐捐源于胡适在《赠予今年的大学毕业生》中提到:佛典里有一句话:"福不唐捐。"唐捐就是白白地丢了。我们也应该说:“功不唐捐!”没有一点努力是会白白地丢了的。这位喜欢胡适且对胡适研究较多较深的学者老师是这样在我们刚毕业进入创业公司工作时开导我们的。而“格物致知”便也成为了我神圣、严肃严谨、如是珍宝的座右铭,并辅一行: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

学以致知王阳明(格物致知王阳明)(1)

功不唐捐

我不知格物致知是我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也不知其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更不知《大学》文中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要我知八目中格物与致知是分开和怎么排序的,我该理解为抵御物质的欲望和诱惑以及获取智慧真知和至德至善了。这倒跟北宋司马光的“人情莫不好善而恶恶,慕是而羞非。然善且是者盖寡,恶且非者实多。何哉?皆物诱之,物迫之,而旋至于莫之知;富贵汩其智,贫贱翳其心故也。”较为相似。司马先儒的意思是人的好坏是受到了物质的诱惑,被物质强迫而扰乱和隐蔽住了认知。比如人情社会里,送礼送得稀罕贵重则觉得这个人好,送得轻了自然不怎么高兴。或者送我多送他人少就觉得好,豪送或者不送这样的乱送估计就要被骂傻子白痴了。这在中国以规矩进行道德绑架的人情社会里,确实是当时社会中的问题(现在也不好说),也是儒学家们的使命。要用人性自由去针对“存天理,灭人欲”万丈光辉的宋明理学,胡适就说过,其一,你先贤不是说灭人欲嘛,为何裹小脚这种野蛮的吃人礼教和休妻纳妾的人欲不能被这些先儒在几百上千年所提及而格掉?其二,何为天理?劝人知足,听天由命,摒弃物质文明,“饿死极小,失节极大”,这在今天来看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倒是王荆公的一首诗写得好:

知世如梦无所求

无所求心普空寂

还似梦中随梦境

成就沙河梦功德

学以致知王阳明(格物致知王阳明)(2)

王安石与司马光

学以致知王阳明(格物致知王阳明)(3)

王安石-墙角数枝梅

两位北宋大贤干架,我们今人判王安石看得更透。关于近期听说某枓=奶头言论以希望关掉该枓,我不认可,因为该枓上也不全是加了滤镜勾人心魄的性欲荼毒啊,也就是等号不成立啊!只是娱乐至死,耗人时间,断人思索确是不对,此处不予赘述。

学以致知王阳明(格物致知王阳明)(4)

王安石变法

说到荆公,他的超前的变法没有成功,我觉得可以用一个词说就是没有“格物致知”。这也是我理解的“格物致知”的内涵。王安石变法失败在于未清楚变法所承受大众的感受,也不知变法实施得到底怎么样,或者说就没有拿捏好变法实施这一“格物”的过程,故而不能“致知”变法到底起没起作用,变法到底有哪些还需要调整改良的。所以东坡先生跟荆公干架,我是站在东坡这边的,虽然东坡先生好像也跟司马光先生一起站着,但确实喜欢东坡的飞鸿踏雪和一蓑烟雨......东坡先生大概红着脸对荆公说,不下一番功夫,不利用观察,只知一味地偷懒,确实是找不着什么真理的。(此为胡适原话,非黑荆公之意),这正是我对格物致知的理解:格物致知就是穷一件事物的原委,入虎穴方得虎子的思维去分析或做一件事的办法,而不是眼高手低、臆想造次地去评价或者执行某项事情。定义可能不够简约扼要,但铭文在心,亦复何言。

学以致知王阳明(格物致知王阳明)(5)

雪泥鸿爪

此心光明,亦复何言。这句话是区别于宋明理学家,陆王心学家中的王阳明说的。理学家和心学家大概有共同的概念就是物诱害人,理学家的想法是道德标榜,要控制人欲,要表节守操。而心学家的想法是致良知,也就是说他认为每个人心存善处,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比如说小偷去他家偷东西,太热了,正好被阳明先生逮住,就让该贼脱掉上衣,因为小偷大汗淋漓实在太热,而后又让该贼脱掉裤子,于是该贼脸红了,这就有了贼都有廉耻之心;大概他打宁王也攻了反叛队伍的良知之心。阳明先生的一生坎坷而又传奇,客死他乡,临死前说了句“此心光明”。“此心光明”也是我喜欢的四个字,不管心学在现代受成功学的大力追捧还是心学有着唯心主义色彩,但至少在阳明先生心里,这是他格出来的心得,也很光明磊落。当然,王守仁的龙场格竹是格不出什么东西来的,石棺内冥想倒是一个很好的思考办法。

学以致知王阳明(格物致知王阳明)(6)

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学以致知王阳明(格物致知王阳明)(7)

格物致知

格物致知,是一个值得敬畏的严谨态度;格物致知,是一个需要虔诚的求学处事之道;格物致知,是一个价值连城的座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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