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6.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论语卫灵公篇24 公伯寮与少正卯(1)

【今注】

公伯寮:姓公伯名寮,字子周,季氏的家臣。《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中把他列为“受业身通者七十有七人”之一,认为他是孔门弟子。但《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中不载其人。现在比较一致的结论是,公伯寮非孔门弟子。

:音sù,告发,诽谤。

子服景伯:鲁国大夫,姓子服名伯,景是他的谥号。

肆诸市朝:古时处死罪人后陈尸示众。

【今译】

公伯寮向季孙告发子路。子服景伯把这件事告诉给孔子,并且说:“季孙氏已经被公伯寮迷惑了,我的力量能够把公伯寮杀了,把他陈尸于市。”孔子说:“道能够得到推行,是天命决定的;道不能得到推行,也是天命决定的。公伯寮能把天命怎么样呢?”

【泛读】

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女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正,周公诛管叔,太公诛华仕,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此七子者,皆异世同心,不可不诛也。诗曰:‘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忧也。”——《荀子·宥坐》

【今释】

孔子诛少正卯,有人说真,有人说假,似无定论。

此说最早见于《荀子》。荀子虽然被归入儒家,但他的弟子如李斯、韩非等,却都是法家人物。荀子本人也主张礼法并用,“孔子诛少正卯”的故事多少体现了其法家思想,所以这个故事是为他的政治理想服务的,至于是否真实,可以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其实在其他史料中,都找不到孔子诛少正卯的任何痕迹,考察孔子的思想,也不是那种自己上课不如别人受欢迎就在肉体上消灭对方的人,所以我的观点是,孔子诛少正卯这个事,完全是荀子的编的。

且看公伯寮事件,公伯寮告发了孔子的爱徒子路,子服景伯自告奋勇说可以代劳——把公伯寮弄死。结果孔子说,我宣讲的道,能不能被人接受,都是天命决定的,公伯寮能奈何得了天命吗?

听子服景伯的语气,公伯寮这次小报告可能威胁到子路的安全,孔子在这种情况下都没接受子服景伯的建议,让子服景伯代劳去杀了他,孔子又怎么会亲自去杀一个上课比他更受欢迎的少正卯呢?完全说不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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