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年度兵役执法检查通告,要求本市各级兵役执法部门对本市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兵役法律法规情况实施检查,对有逃避、拒绝服兵役等违反兵役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通告要求在5月31日前,街道、镇(乡)武装部、区政府征兵办分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区域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完成自查和普查;6月30日前,市政府征兵办会同有关部门完成抽查。
特别是通告中还有硬性规定,必须一人不漏地通知本单位、本区域的适龄公民及时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兵役登记,确保6月底前全部适龄公民均参加兵役登记。并且对有逃避、拒绝服兵役等违反兵役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还要通报。
要说上海市的刚性举措确实够严格,从制度上可以有效避免拒服兵役的情况发生。但是总有这么一些青年,宁可不要前途,也不愿在部队服役,造成的结果就是“一人祸害三代”!
比如说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就发布了这么一个通报:刘帅,男,汉族,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人,身份证号13042320010317****,2019年考入安徽某大学,2020年9月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训练、审批定兵等手续正常入伍,被分配至新疆军区某部服役。2020年9月17日到达部队后,次日该同志就表现出不适应,提出要离开部队。经部队及其家人多次思想教育和引导无效后,中共南疆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20年11月6日对刘帅做出拒服兵役除名处理决定。
别以为这样就算完了,按照相关规定,安徽某大学于2020年12月21日给予刘帅两年内不得复学的处理意见,也就是说部队给他除名后,想要回学校继续上学也没希望了,起码2两年内不要想。这还不算,区征兵领导小组综合学校处理意见,对刘帅作如下处罚:
1、取消其义务兵优待,按蜀山区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2倍46866元予以罚款(2020年蜀山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23433元),逾期拒不缴纳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金融部门3年内不得给予其信贷优惠政策和利率优惠政策。
3.蜀山区组织、人社等部门不得录用其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4.蜀山区媒体单位将其作为违反《兵役法》的反面典型,向社会通报。
5.函告户籍地兵役机关,请户籍地公安部门在其个人户籍“兵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2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
6.函告户籍地兵役机关,请户籍地民政、住建部门不得将其纳入困难补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范围。
7.函告户籍地兵役机关,请户籍地行政审批部门3年内不得为其办理经商办企业手续。
通过处罚我们不难看出,对于他自己来说,要承受就业、财产、学业三重损失。就业方面,他从此失去了当公务员的机会,失去了进入事业单位的机会,失去了进入国有企业的机会,连银行和券商这样的单位可能也会受影响,经济方面,必须要缴纳4万多元的罚款。
学业方面,表面上看是2年内不能复学,实际上可能还不止如此。各地高校对于学生学制有明确要求,目前全国范围内本科教学也是越抓越严,要求6年内本科必须读完,如果严格执行复学要提交退伍军人证的规定,他基本是不可能毕业的。想要拿到本科毕业证,只能参加2022年的高考了。
对于他的父母来说,要承受名誉损失,工作可能还会受影响。如果生活在城市还好些,如果是在乡村,社交圈子本身就不大,很容易因为儿子拒服兵役的事被人戳脊梁骨,被街坊邻里看作是“逃兵家庭”。
还有就是他的户口本上多了4个大字:“拒服兵役”。这4个字不仅会让他们遭受旁人异样的目光,还将是伴随一生的终生耻辱,即便去社会上求职,这种人大部分企业也是不会要的,因为倘若遇到一项重要任务,谁也不会保证他们能否再次当逃兵。
对于他的后代来说,也要承受前途的损失。因为他们基本别想从事需要经过“政审”的工作了,也就是说将来他的孩子也别想参军入伍了……
一朝“拒服兵役”,一生污点难除!各位网友看了“一人祸害三代”的案例有什么想要说的,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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