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长期被人视奸是什么感觉#
奸的含义普通人解释“奸”通常是淫乱,或者私通,但“奸”这个词有不同的解释:《说文•女部》的正式解释为:“奸,私也”,被后人解释为淫乱、私通;《玉篇•女部》:“奸,奸邪也”,后人解释为狡诈、邪恶;《韩非子•五奸》:“奸货賈得用於市,则商人不少矣”,后人解释为私、非法,至此,不法商人被称为奸商。
《广雅•解诂四》:“奸,盜也”,后人解释为盗窃,“非奸即盗”通常是人们用来形容“坏人”;值得注意的是,《韩非子•定法》: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后人解释奸通“干(gān)”,其含义为干犯、干扰。总之,无论从哪种解释看,“奸”一字是典型的贬义词,无论与何字搭配,均是不好的用语,例如,“汉奸”。
奸的含义
微博有几个“奸”?微博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我们应当客观看待微博,一般不能评价微博为奸商等。既然有人有这样的感觉,即,有人认为微博长期被人视奸,可能还要从微博的运作方式来分析。可以肯定认为,微博是经合法批准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能认为微博为“非法”营运。
- 从微博的关注方式看,尽管表面上符合规则,但关注需要流量,即平台需要推荐给读者才能得到关注,微博推荐需要创作者支付费用,通常是十元钱推荐给五百个人,经济能力较弱的人玩不起微博;或者同作者一样的“吝啬”之人也不能玩不下去,辛苦创作还要花钱求关注,哪有这种道理?
正是这个关注方式,就有不法分子打起了微博的“注意”,有人开发出专门软件帮助他人得到关注,结果该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就此意义而言,倘若一定要说微博“奸”,微博创新了“奸”的含义,即,“引诱”他人犯罪;同时,也使一般公众分不清哪些关注量多自媒体者的真实水平。
微博营运方式可以被利用
- 从微博加V的方式看,普通人加V需要达到二百粉以上,并且需要有两个已是V以上的人推荐,这样在微博上的自媒体者就形成了身份上的等级,普通人还需要拍V的“马屁”,否则不能通过,但微博有没有能力监督V们在推荐过程中的不法行为。
事实上,微博的商业运营行为不能被评价为“奸”,对有商业要求的群体而言,微博是他们的“好去处”,有足够的钱就能吸粉,就能够加V,可以评价为“等价交换”;但就专业而言,关注量越多,或者V的自媒体经营者的专业水平可能存疑,可以购买关注量也可能是微博的市场。
等价交换不能评价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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