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刘某与单身女子李某交往交往期间,他多次汇款给李某不料,后来两人关系决裂,男子持汇款小票要求女方还钱,最后为此诉至法院9月7日,东港区人民法院法官透露,法院驳回了男子的诉讼请求,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男友借14万不还?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男友借14万不还(日照男子借款11万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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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刘某与单身女子李某交往。交往期间,他多次汇款给李某。不料,后来两人关系决裂,男子持汇款小票要求女方还钱,最后为此诉至法院。9月7日,东港区人民法院法官透露,法院驳回了男子的诉讼请求。

早在2014年3月份,年过半百的刘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单身女子李某,两人见面后对彼此都有好感,但迫于刘某的已婚身份,两人只能私下交往。刘某称,交往期间,为了维持两人的关系以及李某的生活开支,他曾多次向李某汇款,前后向她的银行账户汇款11万元。

然而,纸包不住火,刘某在外与其他女子交往的事实,很快传到了老婆耳朵里,刘某的同事也渐渐对他的所作所为有所耳闻,这对刘某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了很大影响,他与李某也渐渐开始为一些琐事争吵。2014年7月份,两人的关系走到了尽头。

感情决裂后,想到自己白白拿出那么多钱给了一个不相干的女子,刘某越想越来气。

2015年5月的一天,刘某持之前给李某汇款的所有小票,将她诉至东港区人民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借款及利息,并称由于当时关系亲密,未要求对方出具欠条。而李某答辩称,自己从未向刘某借过钱,因此拒绝还款。

法院审理认为,民间借贷关系是指自然人之间及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关系,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须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且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刘某主张其与李某之间是情人关系,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汇款是对李某的借款,即刘某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及借贷关系,因此刘某要求李某返还11万元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刘某要求李某偿还11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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