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肖虹(化名)的情形,律师尹兰英永远忘不了。

眼前的女人头发凌乱、右眼青肿、嘴唇上翻、胸背多处淤青……这些是被醉酒的丈夫殴打的伤。

结婚15年,这并不是肖虹第一次挨打。2016年,忍无可忍的她敲开了长沙市妇联的门,见到了法援律师尹兰英。

报警备案、鉴定伤情、拍照留证、公安机关出具并送达告诫书、妇联代她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系列程序如飞针走线,迅速织就一张安全网,裹住了无助的她。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生效施行。

同一天,湖南省首份单独立案、全国首份由妇联组织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随后,送达肖虹丈夫手中。

两年半后,在今年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前夕,尹兰英拨通了肖虹的电话。

“肖大姐,最近好吗?”

“尹律师,我家可‘变天’了。他再没动过手,日子好多了!”

2014年,最高法曾公布数据:中国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近10%的故意杀人案涉及家庭暴力。

国际消除家暴日公益海报(图中人物不是现实中的家暴受害者)

“你无法想象,我被打过多少次,才下决心求救”

“你无法想象,我被打过多少次,才下决心求救。你也想不到,我求救了多少次,才终于有了回音。”李露(化名)回忆。

2001年,19岁的李露认识了初恋张强(化名)。恋爱、结婚、生子,在长达十余年的亲密关系里,张强无数次对她恶语相加、拳脚相向。

“老婆就是打了才听话!”张强“热衷”于当众殴打妻子,李露换了十几份工作,离家出走好几次,却总被丈夫哄骗、恐吓、甚至以家人性命要挟回家。

悲剧循环往复,暴力愈发升级。李露说:“他就像个地雷,随时会爆炸。”

直到一天夜里,张强再次拳打脚踢,然后一把推开年幼的儿子,用电动车的链子锁锁住了伤痕累累的妻子。

李露戴着链子锁跑出家门求助。直到第二天,才有民警用电锯锯开了锁链。

起初,李露不愿告诉任何人,总觉得“没有脸面”。

忍不住向家人说了,可“家人也都怕他,没有主意”。

此后,李露向村委、居委会反映,得到的回应是“我们很同情你,可这是家务事,不好干涉。”

再后来,单位同事几次替她报警,警察来了现场,做了笔录,劝了几句就走了,“连把他带去派出所问话都没有”。

那时的李露,觉得自己像个满身伤痕的水手,和一匹恶狼被困在同一艘风雨飘摇的船上,四周是暗夜里黑沉沉的大海。

她一边与恶狼搏斗,一边不停地发出求救信号。

可远处那些亮起了灯火的船,一艘艘驶离。

“从那天起,我就觉得,有人为我撑腰了”

链子锁被锯开后不久,李露逃了。

她躲得远远的。整整三年,一直在等待从这段婚姻中安全脱身的机会。

一直关注着《反家暴法》相关信息的她,等来了2016年3月1日。“从那天起,我就觉得,有人为我撑腰了。他是违法的,一想到这里,我腰杆就直了。”

也是在那一天,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和家事综合审判庭庭长刘群,为家暴受害人肖虹,签署了湖南首份单独立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曾多次参与《反家暴法》立法研讨的刘群无比振奋:“反家暴,发出了国家的声音。”

2017年,在妇联工作人员邹美红的引荐下,李露找到了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的法官童广峰。“他跟我说‘你不要怕,我们一定为你主持正义’。”李露清晰记得,童广峰拍了拍她的肩,“我第一次觉得找到了安全感。”

《反家暴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童广峰签发了李露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决定让自己的助理带上四名高大威武的法警,将保护令送达张强。

令人意想不到,传说中如恶魔般凶神恶煞的丈夫“乖得像猫一样”,在保护令上签字时手都在抖。“政法机关只要勇于亮剑,很多施暴者不堪一击。”

2017年,李露顺利离婚。她给天心区人民法院送来锦旗,流着泪向法官们鞠躬说谢谢,“几十年了,我从来没有被这样善待过。”

童广峰在那一刻感受到这份工作的意义,“有的受害人忍受家暴几十年,求救却没有人站出来。现在,国家机关给你撑腰,不要任何回报。”

家暴你会原谅他吗(家暴不是私事)(1)

国际消除家暴日公益海报(图中人物不是现实中的家暴受害者)

“求助的人,有没有得到应得的回应?”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今年3月发布有关离婚纠纷的专题报告显示,2016、2017两年间,在超过250万件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有14.86%的夫妻因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其中有91.43%是男性对女性施暴。

这个数据远非全部。不是所有的家暴受害人都会诉诸离婚。许多人选择沉默、忍让、躲藏。

“难道没有人在第一次遭受家暴时求助过吗?”

“求助的人,有没有得到应得的回应?”

“受害人不敢求助,难道只是家庭问题吗?”

……

多年来,湖南省反家暴危机干预中心法援律师万薇,帮助过多位家暴受害人。在11月接受采访时,她发出一连串疑问。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曾透露,在我国,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选择报警。湖南警察学院家庭暴力防治研究所所长欧阳艳文,被业界称为“中国警察反家暴第一人”。十年间,他围绕同一个主题、面向基层干警,做了上百场讲座,足迹遍布20余省。

讲座第一句话总是相同:“家暴,不是家务事。”

在湖南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彭迪看来,许多受害人要经历无数思想斗争,克服重重威胁与顾虑,才发出求救信号。

而她们得到的回应,可能远远低于期望。

这正是彭迪、刘群、童广峰、欧阳艳文、万薇、尹兰英、邹美红等越来越多人义无反顾、不求回报地迈入反家暴战场的原因——为了不让受害人“求救无门”。

“你首先要勇敢求助,才能救自己。”李露说。

“不要责备受害人没有勇气。勇敢之后,道路依旧漫长,需要多方援手。”彭迪说。

TA求助的信号,你收到了吗?

反家暴:让勇敢有回音,我们还有多远?

从业多年的律师万薇,接手过不少涉及家暴的案子。以前,她会先问当事人:“他为什么打你?”

直到2015年,万薇参加了一场反家暴培训。湖南警察学院家庭暴力防治研究所所长欧阳艳文在课上说,这是个很糟糕的问题。

对内心极度敏感脆弱的受害人,它可能传递一个错误的潜台词:“是不是你有什么不好?如果有理由,他是可以打你的。”

“家暴就是违法!”欧阳艳文说。

万薇被震撼了。越来越多人和她一样,渐渐意识到,反家暴,是一场不仅需要热血与正义,更需要知识、理念、机制和技巧的战争。

观念:“家暴是个多大的事?”

一位法官向记者讲述了这样的场景:2017年,他为保护家暴受害人,签发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在递送协助执行通知书时,一名年轻的公职人员斜睨了他一眼:“家暴是个多大的事?谁有工夫管这闲事?”

家庭暴力是“私事”“闲事”“家务事”?这样的错误观念曾长期存在。

当被问及《反家暴法》施行近三年,最大的进步是什么?法官刘群首先笑言:“我们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工作,不再被人当笑话讲了。”

可观念的阻碍还是存在。

今年,欧阳艳文给湖南刚上任的一批派出所所长讲了一堂反家暴课。讲座后不久,一位所长打来电话说起丈夫打妻子的一案:“老师,那女的可能出轨了,这要作为案例是不是有点瑕疵?”

“‘女人有作风问题,不是该打吗’,这是那位民警问我的。”这让欧阳艳文感到沉重,“我们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要改变依然艰难。”

多位受访业内专家认为,反家暴,根源上是对许多传统观念糟粕的挑战,比如“法不入家门”“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家丑不可外扬”……同时,它也是对社会性别平等的呼吁。

“不要小看观念的变化,这是特别难、又特别在根子上的。它不变,其他都很难变。”欧阳艳文说。

家暴你会原谅他吗(家暴不是私事)(2)

国际消除家暴日公益海报(图中人物不是现实中的家暴受害者)

保护:从保护令到告诫书,“隐形障碍”亟待破除

2000年,湖南就出台了全国第一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

欧阳艳文,被称为“中国警察反家暴第一人”,他几乎跑遍全国,向警察普及反家暴知识;刘群供职的岳麓区人民法院在2008年就签发了湖南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2010年,签发了全国首份以男性为保护对象的人身安全保护令,2016年,签发了全国首份由妇联组织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童广峰供职的天心区人民法院,去年1-10月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占到了全国的约1/18……

在反家暴领域,湖南被认为做得不错。然而,哪怕在湖南,直到一个月前,仍有许多区县发出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数字,都是零。

告诫书,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轻微家庭暴力或不宜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督促加害人改正而做出的书面告知文件。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做出的民事裁定。

“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暴”,在这样的数据面前,业内专家们不相信,“0封告诫书、0张保护令”是因为不存在家暴,或没有受害人求助。

那么,障碍究竟在哪?

欧阳艳文在培训中发现,不少地区的基层一线干警完全不知道告诫书的存在,甚至不了解《反家暴法》;在警校的学历教育中,反家暴工作并非常规内容,目前只能通过特定培训普及,但范围十分有限。

刘群、童广峰说,许多基层法官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存在着严重误解。“保护令是家暴的隔离墙,签发以家暴危险存在为前提,不以家暴已经实际发生为必要前提。”而在现实操作中,一些法院要求申请人必须举证家暴事实存在,这无形中大大抬高了保护令签发的“隐形门槛”。

家暴你会原谅他吗(家暴不是私事)(3)

国际消除家暴日公益海报(图中人物不是现实中的家暴受害者)

惩戒:“罚款1000元能有什么用?”

“如果不让施暴者付出代价,家暴怎么会停止?”施暴者方毅(化名)的故事,让童广峰一直思考着这个问题。

2017年11月,受害人王蓉(化名)来到天心区人民法院,因丈夫方毅长期施暴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方毅是多家公司的董事长。与绝大多数施暴者不同,他在被传唤时显得财大气粗、趾高气扬。传唤到庭,完成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签字程序后,方毅将笔递还给童广峰,顺口问道:“法官,这个保护令期限是六个月吧?”

童广峰称是。方毅立即转过头,指着王蓉恶狠狠地说:“六个月以后,我打死你!”

签完字不到一分钟,方毅因恐吓而违反保护令。童广峰当即决定处罚他。

根据《反家暴法》相关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因方毅身患冠心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法院酌情决定“顶格罚款”一千元。

“你,去交钱!”方毅命令王蓉缴纳罚款,王蓉乖乖听从。

那一刻,童广峰五味杂陈。他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更清楚地知道,1000元对于眼前施暴人的惩戒作用,微乎其微。“如果他回家后打老婆10个耳光,是不是我还是只能罚他1000块?”

有法学专家认为,如果家庭暴力没有被惩罚,那么,它就会变成解决家庭纠纷“最便捷有效”的手段,施暴人不会有足够的动力在将来家庭纠纷发生时,放弃使用家庭暴力作为手段。

“我们常把家暴施暴人说成性格不好。那为什么不打外人,专打家人?因为对家人施暴,代价太轻。”童广峰说,“反家暴,必须让施暴者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们不断鼓励受害人‘勇敢站出来’。鼓励勇敢是最容易的,可勇敢之后呢?”采访中,许多业内人士问出这样的问题。

勇敢之后,要有回音——这是反家暴工作者们,始终在呼吁和追寻的答案。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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