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报假案的人怎么维权 香港一26岁男子报假案635次(1)

被告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认罪。资料图片

香港一名男子涉嫌在四个月内逾六百次向警方虚报案件,浪费警力,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六项控罪,被判入狱16星期,及向政府赔偿10万元(港币,下同)。

警方999报案中心于去年8月至12月期间,一共接获约635次的虚报,称深水埗及长沙湾区内六个地点有人打斗及有人受伤。警员接报到场,经调查后未有发现相关案件,亦没有人受伤,怀疑有人虚报案件。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区重案组调查。

警员经深入调查后,于去年12月成功拘捕一名26岁本地男子,其后控以六项“虚报而导致浪费警力”罪。该名本地男子今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认罪。

警方提醒市民,虚报案件不但影响警方处理紧急事故的效率,亦可能会导致真正需要协助的市民得不到适当的紧急服务。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虚报而导致浪费警力为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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