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处理依据(公民个人信息无小事)(1)

■赖方方/绘图

伴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信设备的发展,我们的个人信息在生活中的各个层面被高频次使用。用的次数多了,不免给不法分子机会,稍有不慎,最终导致我们个人隐私的泄露,引出不必要的麻烦。《个人信息保护法》已施行一周年,这3个案例要引以为戒。

防不胜防

●贩卖客户信息牟利

快递员获刑10个月

仅仅9天时间,一名快递员出售了8000多条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以此牟利1万多元,最终被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

2021年12月1日,蔡某和庄某入职于某物流公司,蔡某负责分拣快递包裹,庄某负责扫描快递包裹。看着快递包裹上一张又一张的快递单,蔡某和庄某打起了歪主意。2021年12月2日至10日期间,蔡某与庄某合谋,用手机对快递包裹上的快递单拍照,获取寄件人、收件人的个人信息,再以每条信息1.3元至1.5元不等的价格,出售8000多条公民个人信息给李某,从中非法获取12884元。

地点:普宁市人民法院

结果:普宁市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蔡某与庄某、李某在共同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活动中,系主要实施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对蔡某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综合蔡某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其认罪态度,依法判处蔡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12884元。

意义:物流公司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会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个别员工为获取非法利益而出售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侵扰公民生活安宁,也会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案通过依法处置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牟利的不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享受信息化发展带来便利的同时有更多安全感。

(杨喜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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