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曹天健 通讯员 刘波 韩通科,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青岛客车非法站外上课?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青岛客车非法站外上课(高一学生暑假无证驾车来青岛)

青岛客车非法站外上课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曹天健 通讯员 刘波 韩通科

8月12日晚,山东青岛公安交警支队李沧大队四流中路中队民警,在重庆中路青山路附近设岗夜查。23时50分许,一辆悬挂鲁E号牌的黑色小汽车在南向北行驶至距路口南约100米时,因排气声浪明显偏大,被执勤交警示意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车停后,从驾驶室走下一名男青年,车上还有另外两名男乘客,三人均是学生模样。在交警示意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男青年称自己从没考过驾驶证,和自己的另外两位同学趁着高一暑假租了一辆车开来青岛,车上另外一名同学负责“租来的这辆车”。三人当天下午4时多从东营出发,8时多到青岛。晚上找到自己在青岛的朋友吃了顿饭,想继续开车去酒店时,遇到交警被查。

在进一步询问过程中,男青年谎报了一个身份证号,试图隐瞒身份信息,被民警识破。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中队进一步检查。经查,确认了其真实姓名姓苏,出生日期为2005年11月。在询问其家人是否知道他无证开车来青岛时,他称未告诉家人,而民警在联系到其母亲后,其在东营的母亲也表示非常惊讶,因为最近一段时间没有和孩子住在一起,所以根本不知道孩子做了这样的事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由于苏某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属于初犯,因此,依法对其此次无证驾驶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并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民警现场将处罚告知苏某,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开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依法拖移车辆。苏某表示认罚。

交警提醒广大中学生,法律不是儿戏,驾驶车辆需达到法定年龄依法考取驾驶证后,方能驾驶。同时也提醒广大家长,假期在让孩子适度放松的同时,要随时关注孩子,切不可任由其触碰法律红线,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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