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片文章先讲速算扣除数

个税年度汇算采访(理工直男眼中的个税年度汇算)(1)

3.1日起,个税APP开始了2020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有人退税、有人补税,其实在个人收入全部录入的情况下,个税的计算差距就在年终奖的计算上,不过这个差距在今年年底也将结束。明年开始基本上就没有年终奖单独计税这个事情了。便于大家阅读,我先放结论,再放分析。

结论:

1、年终奖的计税不是线性增加的,会出现收入多1元,交税多千元的情况。这种情况是因为速算扣除数的错用。

2、在交税档位不提升情况下,年终奖是否单独计算没差别。但是如果年终奖导致档位提升,需要分开计算,如果公司会计nice的话,应该对年终奖进行拆分发放,避免一次过档。

下面开始我们的分析过程。

首先看年终奖计算的要求: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大白话就是:年底前,每个人每年有一次机会将年终奖和收入分开,对收入和年终奖单独计算。

下面上计算公式: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面这段公式中标红的按月和速算扣除数就是这个计算公式最坑的地方。从我个人角度解读:这是正确的公式,但是参数明显错误带入,从而产生可笑的问题,可是国税局就是知错不改,还死鸭子嘴硬(这方面内容不展开了,自行百度),从理工科角度看那玩意就是一个初中数学设计水平,小学数学不及格的应用水平。

我们先来看啥叫速算扣除数:个税是分段计算,每段税率不一,这个常数是为了便于会计日常计算,简化运算得到的。我们只有了解了速算扣除数的实质,才能明白我为什么说上面很坑的地方。

复杂的地方讲例子是最好的:假定一个人收入是11K(扣除社保、公积金以后),且这个人无个税上的附加扣除(也就是没有任何税基的减免),其中5k是月工资,6k是年终奖折算到月,总的年终奖是72K,那么其实他需要上税的就全部是年终奖。

先来看一张excel表格。

个税年度汇算采访(理工直男眼中的个税年度汇算)(2)

这个表好理解,左边两列是扣除6w(每月5k)后的剩余年收入。5k-8k适用的税率是3%,8k-17k年收入适用的税率是10%。那么啥是速算扣除数呢?我们来探究一下他的实质,比如你月收入10k,肯定有部分收入上税3%,有部分上税10%。

常规计算为3k*3% (10k-8k)*10%,可收入老变,公式也得每次都变,很烦。聪明的会计们就提出,这么来:你收入10k,最高税率10%,我先假定你这10k都交10%,肯定有部分多交了对吧,多交了多少呢?本来有3k要交3%,现在交了10%,多交了3k*(10%-3%)=210。然后我们发现,如果用这种假定方式自己算,多交的费用是个常数(也就是速算扣除数),这你妹多好。我只要看看你的最高税率,以及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就简化了。

说到这大家可以看看上面的表格,工资的年速算扣除数和年终奖的速算扣除数差别就是12倍(年和月的区别)。

这时候也不是道税务总局哪个天才给出了这个年终奖的计算方式。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重要的话放第二遍)

年终奖税率确定按月来确定,速算扣除数是也是按照月份来确定的!!!这还行,但是下面这个骚操作就颠覆了我的认知。

年终奖的税率确定了,计算公式=全年奖金*对应税高税率-速算扣除数

就这一个字,你知道会发生什么么?

如果你的年终奖是36001元,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210。交税:36001*01-210,3390元左右。可如果你年终奖36000元,对应税率3%,速算扣除数0。交税:36000*3%,1080元。

天呐,我年终奖比你多1元,可到手却要比你少2310元。差在哪里,就在于用月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全年。如果按照速算扣除数本来的意思,上面那个公式应该为:

个税=全年奖金*对应税高税率-速算扣除数*12。

意外不?尴尬不?可如果国税局自己不尴尬,那么尴尬的就是我们。

所以啊本来应该连续的个税,被整成了的跳跃的,增长情况如下图所示。

个税年度汇算采访(理工直男眼中的个税年度汇算)(3)

年终奖增加,个税跳跃增加

因为个税是跳跃增加的,收入就是有断层的。在分段处,到手收入先下降,等收入上升幅度弥补了多扣的税,你的收入才能继续增加。

个税年度汇算采访(理工直男眼中的个税年度汇算)(4)

年终奖到手的情况

所以啊,公司会计如果良心的话,一定不会给你发36001这种的年终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