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朋友们,注意啦~
下月起,北流市城区
约4000个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实行停车收费试运行管理
具体在哪,快跟着小编一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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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发布通告,为进一步规范北流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提高城市道路、公园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率,缓解“停车难”矛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城区部分依法施划的道路、公园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实行停车收费试运行管理。
收费试运行管理范围
城东一路、城东二路、城西一路、城西二路、城南一路、城南二路、城北一路、城北二路、一环路、二环路、沿江南路、沿江北路、西河路、荔丰路、新松路、丰顺路、永安路、永丰路、永丰初中周边、圭江明珠周边、荔枝公园、独石湖公园、大板塘公园、瓦窑头公园、李明瑞纪念公园等共计约4000个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收费标准
收费主体
北流市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缴费方式
●方式一:扫小票缴费。车主驶离泊车位前,可以通过手机扫描车辆前挡风玻璃上小票或站点P字牌上的二维码,进入缴费引导页面,缴费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方式进行缴费。
●方式二:使用“海视泊车”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公众号搜索“海视泊车”,关注微信公众号后进入“停车缴费”界面,根据引导注册后完成绑定车牌的操作,支付界面就会自动显示金额,只需点击支付即可完成缴费。
如有停车方面问题,车主可咨询现场工作人员或拨打服务热线:400-780-3188。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试运行时间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在收费管理区域内停放机动车须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管理,按照划定的车位,停车入位,依次按朝向顺序停放机动车,按标准交纳车辆停车管理费。恶意逃费、欠费的行为将影响个人征信。
2.严禁在车辆放置或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违禁物品。
3.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销道路停车泊位,不得损坏或擅自拆除道路停车设施,不得妨碍道路停车泊位的停车功能,不得设置障碍影响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内停放,不得私自占用停车泊位从事经营及其他活动。
4.在停车位内停放机动车,应自行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收费单位不承担车内财物看护责任。
5.法律、法规规定的驾驶人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来源 | 大美北流
编辑 | 庞荔馨
责编 | 蒋西河审核 | 陈 瑜监制 | 邹焕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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