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违规烧荒 引发火灾依法惩处

男子引发火灾被拘留(男子烧荒引发火灾)(1)

男子引发火灾被拘留(男子烧荒引发火灾)(2)

本网讯 记者 李兴超报道 日前,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一名57岁男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据悉,2月5日,甘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甘泉中队接到报警称,张掖市甘州区三闸镇瓦窑村的大片芦苇燃起大火。接到报警后,甘泉中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火灾还造成周边树木、电力设施等公共财产烧毁。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当场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勘验,对此次事故原因进行了调查、取证,询问相关人员,最终认定张掖市甘州区三闸镇瓦窑村七社村民张某因烧荒引起火灾,由于张某未采取任何扑救措施,导致火势迅速蔓延,进而引起大火。鉴于责任人张某在此次火灾中存在过失行为,应当负直接责任,经报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区分局核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目前,张某已被送至拘留所执行。

甘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应急管理厅提醒:春季是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严禁一切野外违法用火,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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