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立领功名什么意思(三十而砺奉法为民)(1)

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奋勇拼搏,推进法治建设踏上新征程,保障湖里经济社会发展。(资料图/记者 王火炎摄)

三十而立领功名什么意思(三十而砺奉法为民)(2)

1988年4月8日,湖里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挂牌仪式。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张燕君 图/湖里区检察院)春启生机,大潮奔涌,扬帆奋进。

四月的鹭岛,处处洋溢着激情与活力。伴随着改革开放40周年的风雨历程,厦门这座高素质、高颜值的创业之城以“爱拼才会赢”的精神开辟着广阔的新天地。在特区发祥地湖里这片沃土上,有这样一支检察队伍,他们满腔赤诚,守护着社会公平正义的防线;他们探索创新,勇做特区司法改革的排头兵;他们奋勇拼搏,推进湖里法治建设踏上新征程,这就是湖里区人民检察院。

人间最美四月天。时光倒流,1988年4月8日,在厦门经济特区发祥地湖里,一个平常而又简单的揭牌仪式:时任湖里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洛与湖里区人民检察院首任检察长顾卫兵揭开披挂在牌匾上的红绸,就这样,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开始了他的历史征程。

最高检“集体一等功”“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福建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称号,连续六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荣誉的背后,凝聚着一代代湖检人的艰辛和心血。这一枚枚奖牌,一项项荣誉,是责任,更是动力,推动着湖里区检察院潮头放歌,乘风破浪。

人才强检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三十而立领功名什么意思(三十而砺奉法为民)(3)

湖里区检察院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精准法治服务。

队伍建设是保证检察事业发展的第一要务。建院30年来,历任湖里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始终把队伍的政治、业务、作风建设放在首位,培养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检察队伍。

在院里,我们经常会看到、感受到新老检察官团结协作,“传、帮、带”的场景:建院初期,在侦查信息公司高某某贪污案时,老同志带着新同志走南闯北几千公里,查清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将其绳之以法;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三位来自侦查监督、公诉、案管部门的检察官们结合实际办案经验,梳理总结出一份长达160多页的《统一业务系统填录流程和注意事项》PPT教程,手把手对全体员额检察官进行培训……

多岗位历练,让青年干警挑大梁。针对队伍年轻化、高学历的特点,湖里区检察院下大力气抓业务素能建设,注重岗位历练、岗位成才。青年干警不仅参与控申接访和信访案件流转办理,还参与公诉评庭、案件评查、案件预警、案件总结。通过日常工作和参与各类业务技能竞赛,干警们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如今,一批年轻办案骨干、业务尖子脱颖而出,成为该院发展的生力军。

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确保队伍廉洁从检、纪律过硬。探索制定“六个一”工作机制、汇编规章制度131项,以制度管理规范队伍,提升法律监督水平。2015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小组对湖里区检察院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

发挥检察文化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借助现代科技手段高标准建设文化阵地,以干警读书会为平台,常态化开展读书沙龙、编印《半亩书园》读书专刊、举办“晒书节”主题读书系列活动等,培养干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

服务发展 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三十而立领功名什么意思(三十而砺奉法为民)(4)

湖里区检察院检察官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依法查处辖区内市属大型国有企业内部员工贪污案件4件4人,有效减少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依法查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促进规范廉洁执法,推动辖区环境整治提升。

这些是湖里区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一个个缩影。

湖里区检察院自侦部门成立以来,先后立案查办了政府招投标、工程建设、教育系统、交通管理等领域内职务犯罪案件351件396人,有罪判决率为100%,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惩治不手软,预防不放松。湖里区检察院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一起抓,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持续做好职务犯罪源头预防,畅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理通道,推行网络预约、首次申请当场办理、申请次日答复等便民措施。严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招投标廉洁准入关口,减少诱发职务犯罪因素,保障辖区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将法律监督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如,在被告人曾某华等三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一案中,原判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曾某华、郑某兴的殴打行为是导致被害人重伤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故对三名被告人判处非法拘禁罪。湖里区检察院遂以认定事实错误提出抗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将被告人曾某华、郑某兴改判为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

湖里区检察院历来重视打击各种犯罪工作,保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建院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8335人,受理审查起诉23102人。同时,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贯彻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轻微刑事犯罪,坚持依法宽缓处理。对于业务部门审查符合和解条件的案件,由控申部门主持调解,向检务督察办公室备案,并由公安机关及监察室派员见证和解过程,同时认真做好帮教工作及事后跟踪回访,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搭建平台 让检民沟通零距离

推行阳光检务,以公开促进公正,提升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2014年8月,湖里区检察院对办理的艾某聚众斗殴刑事申诉案件开展公开答复。根据申诉人要求,检察官邀请了申诉方的律师、市民族宗教局工作人员、与申诉人同一籍贯的厦门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作为见证人到场听取意见,凸显执法办案的亲和力、公信力。

“我们不仅要准确执行法律,依法处理好群众诉求,而且要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力求每一名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都心服口服。”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如是说。

多年来,湖里区检察院将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贯彻到办案当中,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访制和初访化解等工作制度,创新开展检调对接、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司法救助等,探索出资金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社会救助等“四位一体”的多元化救助模式,有效地提升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质效。

百姓萦怀,万事不难。湖里区检察院在“为民”上下功夫,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制定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护民的长效机制,拓宽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平台。

搭建刑事和解平台。湖里区检察院在刑事检察环节试行“审调分离”的检调对接机制,促进犯罪方和被害方之间开展对话、协商,达成谅解,进行合理赔偿,从而最大化减少犯罪带来的危害后果,并将刑事和解纳入检务督察范围,全程跟踪监督。

搭建服务企业平台。在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涉嫌抢劫某知名台企价值2000余万元货物一案中,湖里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全面了解案情,引导侦查机关就事实不清的部分补充讯问、侦查,对未查清事实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调查取证的方向及重点。在该案受理后3个工作日,该院即对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并针对该企业近年来侵财类案件频发的现象,发出检察建议,有效打击了犯罪,保障了台企、台胞的合法权益。

搭建服务社区平台。2012年,成立检察官社区网格服务队,选派干警担任社区网格检察官,挂钩对接社区,进一步畅通和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同时,积极探索与派出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的外部工作机制,建立密切工作衔接和沟通联系机制,力求形成共享资源、共商问题和共促稳定的息诉息访协作联动机制。

搭建新型媒体平台。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新型网络媒体,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把“12309”统一举报电话、网上密码举报、检察长网上信箱等作为联系群众的新平台,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同时,积极推进“湖里区青少年维权网”、“湖检人”微博、“湖里检察”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构建检务公开新平台、为民服务新窗口。目前,湖里区青少年维权网点击率已接近868万人次, “湖检人”发布微博8964条,公众号共推送258期,在深化检务公开、检察宣传、传递法治正能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革故鼎新

深化检察体制改革

探索建立“3 N”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模式,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专项工作信息平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30年来,地处厦门经济特区发祥地的湖里区检察院,紧紧把握时代的脉搏,不断创新,勇当改革的排头兵。

在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走上专业化和规范化轨道的进程中,湖里区检察院探索试行了“3 N”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模式,创新引入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师参与案件的办理,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同个体需求,提供针对性的帮助举措。“这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不仅仅在于办理了多少案件,更在于帮助、挽救了多少未成年人。”一位来自未检部门的检察官如是说。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稳中求进,近年来,湖里区检察院开通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快捷通道”。加强与法院的协作,采取集中开庭的庭审模式及出庭环节值班公诉人模式。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成立后,如何做好自贸检察工作,成为湖检人思考的一个问题。

2016年1月7日,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自贸区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自贸区检察室检察官们主动作为,建立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做到重点案件优先快速办理,促进社会治安稳定,保障金融改革创新环境。自贸区检察室成立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涉自贸试验区湖里片区刑事案件34件35人,批捕27件28人。

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专项工作信息平台,促进信息联通、资源共享。如,开通了自贸试验区企业行贿档案查询绿色通道。目前,正积极协调自贸试验区各司法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强化电子数据互联互通,探索建立区内“社会管理信息交流互通机制”。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司法改革优化队伍。目前,全院共有员额检察官27名,占比38%。推行大轮案机制,组建检察官办案单元27个,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辅助人员,完善办案组织,促进扁平化管理。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案件承办规则、检察官会议等改革配套制度文件8项,持续向一线检察官“放权”,检察官可独立决定的事项达164项。2017年7月份实施以来,公诉部门检察官独立做出决定的案件占85.71%。

秉承使命

开启检察工作新时代

回眸三十年,硕果累累,势头正劲;展望新时代,宏伟蓝图,扬帆起航。

一代又一代的“湖检人”薪火相传,始终牢记“奉法为民,臻于至善”的使命,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服务特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有效的法律服务,谱写了一曲湖里检察工作的辉煌篇章。

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新时代给出了新命题。湖里区检察院斗志昂扬,整装待发。

“新的征程上,我们将时刻准备,秉承历史使命,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的发展大局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有新突破,开启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检察工作发展新时代。”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华峰表示。

牢记特区使命,主动融入自由贸易港建设,不断探索检察服务经济发展新路径,努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和信息化建设,围绕“互联网 检察”,进一步完善“两微一站”建设,推进12309平台功能转型升级,努力为群众提供集检务公开、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平台,密切检群联系。

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强刑事立案、侦查监督。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立案监督实效。以加强刑拘未报捕及捕后未移诉案件的监督为着力点,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推进专项工作中的交付执行检察工作、财产刑检察工作、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深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的法律监督,深入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加强协作机制建立和线索摸排,履行好公益诉讼新增职能。创新生态资源检察办案模式,加大打击力度,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有效维护湖里区的绿水青山。

推进司法改革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员额动态管理和员额司法绩效考核制度。继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以及检察环节辩护律师参与下的认罪、量刑协商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庭审模式。

历史节点,机遇万千;时代潮头,勇者当先。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湖里区检察院将怀着“奉法为民,臻于至善”之心,向着宏伟蓝图,砥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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