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读:

智事-“我裂开了”能不能吃?

家事-当风俗遇上法律

刑事-冒充律师者,刑!

商事-新规出台,禁止商家忽悠式打折


智:“我裂开了”能不能吃?

糯的食物能多吃吗(智我裂开了)(1)

图片来源:网络

近日,由网络词汇“我裂开了”衍生而来的微信新表情,让这个词再次火了一把。据企查查数据显示,“我裂开了”一词已被某单位抢先一步递交了商标注册申请。(来源@新浪微博)

简评@张金弘 / 律师助理 “我裂开了”来源于网络电竞直播,意思类似于“我心态崩了”或者“我炸了”。从字面来看,具有一定的负面含义,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之规定:“下列标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还需看使用商品类别,对于绝大部分商品来说,该词的负面含义在商标使用过程中无法消除,被驳回的可能性还是相对较大的。但在某些使用商品上也并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比如“开心果”等干果,如果某商家用了“我裂开了”作为“开心果”的商标,吃货们可能会心的回一句“那我吃了哦”。

所以,“我裂开了”能不能“吃”,不对,是能不能“注册成功”,关键还是看申请人对核定注册使用商品的选择,能不能产生“可以吃的化学反应”从而将原有的负面含义覆盖。


家:当风俗遇上法律

糯的食物能多吃吗(智我裂开了)(2)

图片来源:网络

2020年11月28日,网传一段视频称:广东汕头18岁男生迎娶14岁女生。该视频引发社会关注。次日,汕头市贵屿镇政府通报称,视频中男生17岁(退学)与女生13岁(退学)自由恋爱,因双方父母法治意识淡薄,两名小朋友于今年11月26日按当地农村风俗举办了婚礼,并未到民政部门申报婚姻登记。(来源@央视新闻)

简评@夏雪 / 律师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另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据悉,潮汕地区部分乡村有早婚早育的风俗,然,地方风俗亦不能违背法律规定。涉事两位主角的年龄并未达到法定婚龄,因此他们所谓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所保护。


刑:冒充律师者,刑!

糯的食物能多吃吗(智我裂开了)(3)

图片来源:二三里资讯

2019年以来,张某通过网络购买律师服、律师证及电子版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证、公文包等物品,在快手上冒充律师进行直播并收取咨询费。后,灯塔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某伟犯诈骗罪,并向灯塔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灯塔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来源@搜狐网)

简评@曾粤君 / 律师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网上像他这样的骗子不在少数,更不容易辨别的是那些没有律师执业证却懂点法律的人员,所以找律师还是要去正规律师事务所或者找专业律师付费咨询,既安全又有保障。


商:新规出台,禁止商家忽悠式打折

糯的食物能多吃吗(智我裂开了)(4)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并将于12月1号起正式实施。(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简评@劳绮坤 / 律师助理 今年过去的购物的狂欢节“双十一”,即将到来的“双十二”,线上线下各种促销打折,但消费者是否真的享受到实惠呢?先涨价后打折是商家惯用伎俩。

该《规定》在第四章用三个条文对价格促销行为进行规范。第二十一条特别指出:“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未标明或者表明基准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忽悠式打折,可以休矣!


关于文言闻

「品高文言闻」 由我所于2018年11月推出,旨在从法律的视角,以商事、家事、智事、刑事为落脚点,对时下热点或案例进行专业点评,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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