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了该院成立以来审理的网购合同纠纷十大典型案例案例内容涉及网络刷单、滥用退货规则、跨境代购等互联网新业态下引发的新类型纠纷,为规范网络空间的交易行为,降低网络交易风险提供了行为指引,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货物签收回家发现破损怎么处理?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货物签收回家发现破损怎么处理(签收则默认完好无损)

货物签收回家发现破损怎么处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了该院成立以来审理的网购合同纠纷十大典型案例。案例内容涉及网络刷单、滥用退货规则、跨境代购等互联网新业态下引发的新类型纠纷,为规范网络空间的交易行为,降低网络交易风险提供了行为指引。

2018年9月,王某在某平台上麟某公司店铺购买了一台石磨机,案涉商品由卖家负责包装并交由某快递运输。王某收到案涉石磨机时间为某日19时21分,由于快递人员要求先签名、再验货,王某遂在快递底单上签署“外包装完好”并签名。王某拆开货物包装后发现案涉石磨机破损,便于19:30告知客服破损情况。卖家以商品的销售页面介绍中已标注“如果不仔细检查直接签收导致经济损失,需由买家单方面承担”为由拒绝退货。

王某诉请:麟某公司退还石磨机的价款3358元;赔偿占地费6000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642元。

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案涉货物于某日19:21:08签收,王某于当天19:30即告知麟某公司客服案涉货物破损情况,且案涉货物外表包有多层塑料薄膜,薄膜外钉有木制框架,需打开多层薄膜才能看到内装的货物情况,王某举证证明了快递员表示要先签字再验货,王某在运输单证上也注明“外包装完好”而非产品完好。综合以上情况看,王某陈述其在拆开货物包装后才发现案涉石磨磨浆机破损,具有高度可能性,法院确认案涉货物在交付给王某之前就已经破损。

法院判决:麟某公司退还货款3358元,赔偿占地费1800元;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签收则默认完好无损”属无效条款

商家不必然无责

卖家在商品的销售页面介绍中标注类似“请在签收前务必开箱验货,若您已签收,则默认机器完好无损,事后再发现破损要退货,则需要承担来回运费”、“如果不仔细检查直接签收的导致经济损失和我们无法追踪物流责任,需由买家单方面承担”等内容,是卖家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以上的“签收则默认机器完好无损”和“直接签收导致经济损失由买家单方面承担”的约定,不合理地免除了卖家责任,加重了买家的责任,应属无效条款。因此,卖家以上述条款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没有依据。

采写:南都记者 吴笋林 通讯员 段莉琼 刘文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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