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包括哪些内容(一纸证明就能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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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了交通事故,我们都会选择报警处理,交警队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一些地方法律法规进行判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

那么我们一般报警之后 如何查看自己的事故认定书 呢?可能我们很多小伙伴们并不注意事故认定书中的时间、人物、具体条款或者内容,只确认什么责任即可,可往往一些细节就忽略了,一起看下吧!

很少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应免责条款:

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及时通知保险人,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

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交强险)

以下我们主要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为案板进行分析。

熟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这这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兜底条款了,无论任何场景或许都能用上,也是认定书中最常见的一款了!可我们千万别大意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内容如下: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这里面可是有商业险、甚至交强险免责的信息噢!

对应免责条款:

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驾驶人醉酒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对应免责条款:

违反安全装载规定;

离开现场呢?我们需核实违反了具体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对应免责条款:

交通肇事逃逸;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对肇事逃逸进行专门的解释,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46 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对其进行了解释:“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所以,我们应针对现场进行分析。

道交法后面的第六章 执法监督、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 则与前面的条款为相辅相成的作用,例如: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里就不再赘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用的最多的两个条款: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对应免责条款:

交通肇事逃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主要规范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一般第六十条用得较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但请注意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包括哪些内容(一纸证明就能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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