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对房屋的购置,关心的经常是产权还有多少年,但是你了解房屋作为产品也有使用年限吗?下面我们从多方面来介绍一下它们的“前世今生”:
一、设计使用年限的定义
是设计规定的一个时期,在这一规定的时期内,只需要进行正常的维护而不需进行大修就能按预期目的使用,完成预定的功能,即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所应达到的使用年限。(《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
二、50年设计年限由来
1、按照国家同一标准规定各种结构的使用年限如下:
1)临时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
2)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
3)普通房屋和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4)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5)若建设单位提出更高要求,也可按建设单位的要求确定。
2、具体建筑如下:
1)按照《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的规定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
2)我国桥梁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100年,对于某些有特殊要求的桥梁设计时采用了12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如港珠澳大桥)。
3、开发合同:
对于商品房,开发商设计使用年限的取值:一般不考虑土地使用年限而直接按规范最低要求确定,统一为50年。
4、设计使用年限之后
当结构的使用年限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并不是就不能使用了,而是结构失效概率可能较设计预期值增大,如需继续使用,应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作相应处理;通俗点讲,当住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安全度就不一定符合原设计要求了,也包括使用过程中,遭遇重大灾害(如火灾、风灾、地震等)对住宅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或潜在危害,都应进行鉴定,并做相应处理。
三、70年产权由来
1、准确地说是70年土地使用权;因为按照我国的法制,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房屋是可以归私人所有,因此,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2、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土地给开发商时开始计算的,如果加上开发、销售、交房等周期,等你入住后使用年限就不到70年了。
3、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以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或者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实际开发
四、再说土地
1、建国后初期,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需要用地就由政府部门划拨,后期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由本集体使用和管理;其它各级政府都没有进行专门的土地管理;那时候,土地是无偿的、无限期的、不流动的。
2、1987年12月,深圳市按照国务院批转的文件精神,首次公开拍卖一幅面积8588平方米的地块,使用权为50年,这就是新中国历史上土地拍卖的第一槌;也是我国看到了土地成为重要资产,实行“三无”是不合理的前提下,进行的尝试。
3、当时50年的确定是考虑到了无历史经验,综合参考了国外和香港的经验,并考虑到了房产的使用年限。
五、技术上的现状
1、我们看到除体制和权限外,技术上就是房子的使用年限了;
2、建筑的设计理论、材料应用等等在不停的迭代中,每5年左右都有部分重要规范进行修订,新材料的使用和推广也是重要因素;
3、现在回望20年前的建筑,除个别特别重要建筑外,基本在最新规范的复核中,都有较多提升要求;
4、因此,在使用年限上我们关注政策规定,更要关注房屋质量的年限和后续鉴定的结果,在日常施工质量管理上能够“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六、商品房的后续疑问
1、使用年限之后谁是责任主体,谁来组织进行鉴定?
2、鉴定后的行政审批流程怎样?
3、鉴定费用和房屋修复费用哪里来,怎么花?
4、上述工作,部分业主同意,部分业主不同意,怎么办?
5、土地的使用权到期后,房屋还有价值吗?
6、没有地权的房权还是投资产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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