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公司若以员工携带艾滋或乙肝病毒为由拒绝其入职将被认定违法,需要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除非用人单位能证明拟聘用的员工将在本单位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规定禁止艾滋或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的工作,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得艾滋病的员工公司能开除吗?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得艾滋病的员工公司能开除吗(公司能拒绝携带艾滋或乙肝病毒的人员入职吗)

得艾滋病的员工公司能开除吗

不能。公司若以员工携带艾滋或乙肝病毒为由拒绝其入职将被认定违法,需要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除非用人单位能证明拟聘用的员工将在本单位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规定禁止艾滋或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的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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