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喜欢做临时工,主要原因是临时工可以不缴纳社保,到手工资高一点。还有就是不受劳动合同约束,如果不满意,随时可辞职走人,另谋高就。再就是厂里上班并不是他长干的工作,只是在没有找到喜欢的或专业对口的工作之前的临时过度期。但实际上正因为贪图一时方便,也就导致很多临时工成为中介压榨的对象,一些劳动纠纷也得不到合法的保障。在这里小编发表一些关于临时工的一些基本常识。

常识1:临时工不要交社保

1.现在已经没有了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只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用工之分,除非全日制工(也就是小时工)不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以外,其它用工形单位依法都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保证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待遇。

2.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常识2:临时工不用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请注意划线部分,非全日制是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时间不超过24小时才不用签订劳动合同。

常识3:临时工发生工伤怎么赔

临时工工伤没有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待遇标准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以上是小编总结的临时工一些常见得问题,仅此希望做零时工的朋友在赚钱的同时,也不要忘记维护自己的基本利益。另外小编不忘提醒一下,在外面赚钱一定要买社保,因为关键时候会省很多钱,甚至是救命稻草!!!

去当临时工需要注意什么(做临时工需要知道的基本常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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