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美国的邦联制和联邦制(简单粗暴地聊聊邦联制与联邦制的区别)(1)

Long long ago,大英帝国横空出世,占领了全世界340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其中,在北美洲共有十三个殖民地。

英王室横征暴敛,十三个殖民地的人(liu)民(mang)奋起反抗,北美大陆风起云涌,史称北美独立战争。

1781年,十三个殖民地的大佬们决定联合起来,组成邦联,十三个殖民地也变成了十三个州。

邦指国家,所谓邦联就是一群国家的联合,是个松散的组织,中央没有军队,没有收税的权力,权力都在各个州。

这么个松散组织根本无法跟英国与西班牙对抗,1787年,各州大佬一商量,决定将邦联制改为联邦制。

联邦,自然是联合起来的邦,也就是一个统一的国家了。

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叫国会,各个州在国会议员人数分配问题上产生了巨大分歧。

小州认为州州平等,每个州的国会议员应该一样多,大州认为人人平等,应根据人口比例来分配各州国会议员名额。

这一问题争执不下,刚成立的联邦面临解体。

有高人出了个主意:学英国将国会一分为二,英国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前者贵族世袭,后者平民晋级。

美国则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参议院州州平等,不论州大州小,每州两名参议员,满足小州的意愿;众议院则根据每州人口数量来分配,大州众议员多,小州众议员少,符合大州的利益。

任何重大决议要通过,必须获得参众两院的一致同意。

通过这一折中方案,大小州弥合了裂缝,加入美国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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