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为人处事应该利人利己,那人与人之间是不是应该亲密无间,没有分别了呢?当然不是,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做人破局的三种人?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做人破局的三种人(处人与处事的原则三)

做人破局的三种人

我们说为人处事应该利人利己,那人与人之间是不是应该亲密无间,没有分别了呢?当然不是。

世界上有亲密无间的东西吗?当一滴水被放大10亿倍后,我们就会发现,原来认为是一个整体的东西,到了微观层次其实彼此是有很大距离的。分子是如此,人也是如此,再亲近的关系——一如夫妻,子女——也要有界限。

人与人为什么要有界限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人与人生而不同,不同就是矛盾。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一样的树叶,也有没有完全一样的两个人。所以,任何两个人不仅生活经历不同,而且习惯不同,爱好不同,尤其理念、思维方式不同;不同就孕育着矛盾。

所以,人与人之间,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生活没有统一的答案,每个人生而不同,自然就过着不同的生活,强求他人以自己的方式生活,不仅行为低劣,更是没有界限感。这种界限感应该存在于任何两个人之间——包括最亲的人,如妻儿、父母——这是对别人的尊重,也是留给别人的生存空间。

在一个寒冬,生物学家做了一个实验:他们把十几只刺猬放到一片空地上,刺猬们被冻得瑟瑟发抖。为了取暖,它们紧紧地靠到一起。可离得太近,它们会被彼此的刺刺痛。于是,它们分了又聚,聚了又分,不断地在被冻和被刺之间挣扎。终于,它们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距离,既可以相互取暖,又可以避免彼此伤害。

叔本华曾说:“人就像寒冬里的刺猬,互相靠得太近会觉得刺痛彼此,离得太远又会感到寒冷。” 所以,人与人之间要保持一定合适的距离——安全的距离。这距离可以产生美。

二、每个人本性是自私的,最爱的终是自己。比如,你再爱一个人,当这个人伤害到你的尊严的时候,你会不会生气?几乎所有的人都会生气,那么你生气,是站在谁的角度来评判事物的,还不是自己吗? 这样冷静的分析之后,我们会发现我们最应该爱的是自己。

三、每个人能完全控制的只有自己。

所谓“县官不如现管”,你再有影响力,再有威严,胳膊、腿和嘴长在别人身上,对其只能间接控制,直接控制的是别人的意志。因此,完全控制别人是做不到的;人与人之间必然存在界限。所以,相比于别人,改变自己更容易些。

既然如此,何不正视现实,给别人留出选择的空间。

四、人人都想控制别人,而不被别人控制。

人与动物的一大区别是人有自我意识,随着自我意识的觉醒,人有一个需要就是被承认,表现为存在感和自我价值感。于是,人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争取最大的社会影响力,以宣誓存在感。在行为上就表现为控制欲,总喜欢控制别人。尤其是亲人之间,经常打着“我这都是为了你好…”的旗号,干涉别人的生活。殊不知越界的行为很容易招怨。

同时,人有一种需要,就是自由,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这就造成了人人都想控制别人,而不被别人控制,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因为你想控制的别人也同样渴望自由,也不想被人控制。

为了化解这一矛盾,唯一的办法就是,每个人划出一定的界限,留出一定的空间,即使是最亲的人;只有这样才能化解人性本具的矛盾。没有界限是当前社会中国很多家庭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

辽宁卫视《完美告白》节目有一期的故事题目是《20万的黑锅》,讲的是:林川和珊珊很相爱,但家境悬殊。林川家穷,珊珊家富。珊珊的妈妈认为林川是图她家的钱。于是,单独约林川出来,羞辱他,给他20万,让他离开珊珊。林川知难而退,不再联系珊珊,但没有拿20万。珊珊的妈妈为了劝珊珊放弃,污蔑林川拿了20万。一年后,珊珊通过节目组找到了林川,林已经有了新女友,珊珊哭得撕心裂肺,痛不欲生。

珊珊的妈妈固然可恨,但也可怜,她很爱自己的女儿,但爱得愚昧而执着,以至于严重地伤害了珊珊。

五、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力。

生而为人,都具有人权,都是平等的,因此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所以,我们要尊重别人。对别人只可建议,不可强加干涉。因为人与人的经历不同,因此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你没受过别人的苦,就没有权利要求别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也就是说,人与人交往要保持一定的界限,掌握一定的分寸,即使是夫妻、儿女这样特殊的关系,也要给别人一定的自由空间。德国著名心理治疗师海灵格曾说:“幸福的家庭,都有一个共同点:家里没有控制欲很强的人。”

爱任何人都不要爱得太满,除了自己。要给自己留下一点尊严,给彼此留一点余地,也给对方留一点自由的空间。

四川广元市的初中生孙明明,因迷恋网吧游戏,与其母朱秋莲发生矛盾。朱秋莲对其规劝无效,彻底绝望,遂感生无所恋跳入嘉陵江中;其丈夫孙广明闻讯赶来,对儿子加以训斥,儿子羞愧难当,也随即跳入江中。母子二人双双身亡。

悲剧发生了,谁的责任呢?这里我们不想探讨无良商家为了挣钱不择手段这一话题。我们想探讨一下母亲有没有错。

母亲对儿子爱得越深,恨得越切。但过强的控制欲,最终害了这一家人。殊不知每个人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力,无论好坏,最终生命是他的,只能由他主宰,归他负责。虽然,在孩子未成年的时候,父母有监护权,但如果孩子坚决不听话,父母也应该留有一定的界限,毕竟,生命还有无限可能。

总之,处理人与人关系的总的原则是利人利己,爱有分别,行有界限。一般不提倡舍己为人。但有一种情况,可能实现舍己救人。比如,有人落水了,路人下水救人。这里存在一种可能性,被救和施救者都能安全上岸,实现双赢,达到利益的最大化。如果必须得死一个人,没有双赢的可能,那就没有必要牺牲自己去救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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