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聚两会】2022年全国两会已经召开,其中最引人注目大概就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刘贵芳提出的“建议安乐死合法化”了。

如果你有不治之症且十分痛苦(如果你有不治之症且十分痛苦)(1)

安乐死

“面对那些痛苦万分的绝症患者,如何维护他们死亡的尊严,如何让他们临终前有一个安详的状态,安乐死无疑是一种机智的选择。”就贵芳认为,生是人的权利,死也应该是人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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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且先不讨论大家是否赞成安乐死这种睡去的方式,或是有多少人赞同,有多少人反对,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安乐死!

安乐死【Euthanasia】

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 “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地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

二是无痛致死术。

中国的定义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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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的理论和实践都有很长久的历史。早期斯巴达人为了保持健康与活力,处死生来就存在病态的儿童。此外,还有亚里士多德、柏拉图、毕达哥拉斯等人也都在其言论或是著作中有过对安乐死的看法和说法。

当今社会,党和人民一直都在为共同富裕而努力奋斗着,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社会的贫富差距依然很大,科技、医疗发展水平没有达到足够治愈某些疾病的程度。或者说,人道主义关怀还没有达到普及到全体人员的地步。

可以说,安乐死的出现,让一些患有重大疾病、饱受痛苦折磨的人群看到了死亡的尊严。但是,也有大部分人群和政客非常不赞同这种死法,认为这样很可能会造成社会的混乱,也有极大可能会召唤出人们内心至昏至暗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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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一下,如果在我国,安乐死真的合法化了的话。那么从乐观的角度去看,就想刘贵芳女士说的那样“我是个来自基层的医务工作者,亲眼见到过一些病人得了不治之症的痛苦状态。他们渴望尽快了结痛苦……”这样既减轻了家庭的重担,也减轻了社会的负担。

若是从比较悲观的角度去看。不治之症的定义是什么,界限在哪里?重度抑郁症算吗?精神病算吗?还有,怎么才算是家属自愿,怎么才算是病人自愿呢?如果病人内心不希望死亡,但又不能说出来,这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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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部分网友说,坚决支持“安乐死合法化”(可是万一他只是想要继承财产呢),也有人说这个问题太过于复杂,如果轻易就合法化了很容易引发社会问题甚至是刑事案件。莫衷一是,谁也不能给出确定的答案。

在我看来,我清楚的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所以如果当我的亲人或是我自己在面临这样的状况时,我会尊重病者的想法,明确我自己的决定。

但是人性阴暗的、邪恶的一面是没有人能预料到的,也难保不会有人趁乱钻法律的空子!

在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培根建议考虑“安乐死”立法。“我本人希望以后有一天,我有权利选择安乐死。”

“法律不应回避安乐死”刘贵芳表示。确实,不管以后“安乐死”能否合法化,我们也都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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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如何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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