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柳州国轩电池生产基地,来访者的视野随即被多条火力全开的生产线占据。一组组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芯和动力电池包在这里完成生产、下线,保障柳州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供应。

“拿地一年后我们正式开始生产经营,2022年1—7月向上汽通用五菱供应电池达68000套,上半年实现产值10亿元。”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董事长侯飞如是说。

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在最短时间推动项目落地建设,得益于广西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释放的红利。

集体土地货币化标准(改革让土地即供即用)(1)

柳州国轩电池生产基地涂布线。 吴静 摄

“标准地”就是在完成建设项目相关区域评估(如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评估事项)的基础上,明确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筑容积率等指标履约承诺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减轻企业负担,自2019年开始,我区在柳州市率先开展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2021年扩展到南宁、桂林、钦州、贵港、百色。试点城市围绕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产业项目快速落地等相关要求,相继出台了本地区“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有力破解工业项目程序繁、监管难、落地慢难题,促成土地即供即用。

今年1月28日,面积171.954亩的南宁市第一宗“标准地”挂牌成交,准入产业类型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430万元/亩,竣工后的工业年产值不小于550万元/亩,年纳税额不低于25万元/亩。据了解,各试点城市在相关企业正式参与竞标前,均事先发布了明确的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以便企业对标竞价,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新型招商模式。

为改进企业开工建设前期压覆矿、地灾、节能、环境影响等多个评估事项成果不能共享的短板,我区积极实施区域评估制度,评估事项事先由政府统一出资、园区具体落实,企业可免费享用区域评估成果,真正实现由企业办变为政府办、由企业出钱变为政府买单,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据测算,仅区域评估一项工作,我区已为178个落户企业节约7600万元用地成本。

与此同时,各试点城市在审批报建工作上大胆深入探索,创新审批举措,采用优程序、并审批、压时限等方式实行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压缩审批时长,大幅提升服务效能,推动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如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申请材料由原先的5项压缩至2项,精简了60%;将原先由市级自然资源局负责受理、核发的市本级工矿仓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下放至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核发,避免企业往返跑、来回跑,极大地提高了工业用地审批效率。多项改革措施共同作用下,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长从120个工作日压缩至30个工作日;贵港市压缩至33个工作日,压缩时长约75%……

为明确双方权责,以“标准地”方式出让的项目,土地受让人除了与地方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仍需与园区管理部门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控制指标标准、开竣工时间及违约责任等,丰富和细化了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 协议”的监管模式,最大力度保障项目全过程发展,不仅强化了地方政府和园区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还建立起覆盖土地出让金缴纳、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环节的全过程新型监管体系,倒逼企业认真考虑用地效益问题,改变以往企业拿地时“狮子大开口”的现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此外,我区还不断优化“标准地”出让模式,继续强化“标准地”与弹性供地、混合用地供应、“带产业项目”供应、“带设计方案”供应、地上地表地下“立体供应”等土地配置政策的组合实施,促进“标准地”政策在全区全面落地。

目前,南宁、柳州、桂林、贵港等4市实现“标准地”出让,累计出让178宗,涉及面积1.28万亩,实现土地出让价款21.02亿元,为全区建立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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